可以退款。
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
第二十條 使用單用途卡購買商品後需要退貨的,髮卡企業或受理企業應將資金退至原卡。原單用途卡不存在或退貨後卡內資金餘額超過單用途卡限額的,應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髮卡企業的同類單用途卡內。 退貨金額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現金。 第二十一條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依單用途卡章程或協議約定,提供退卡服務。
辦理退卡時,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要求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退卡卡號、金額等資訊。 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將資金退至與退卡人同名的銀行賬戶內,並留存銀行賬戶資訊。卡內資金餘額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現金。 第二十二條 髮卡企業終止兌付未到期單用途卡的,髮卡企業和售卡企業應向持卡人提供免費退卡服務,並在終止兌付日前至少30日在備案機關指定的媒體上進行公示。
擴充套件資料:
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公示或向購卡人提供單用途卡章程,並應購卡人要求籤訂購卡協議。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履行提示告知義務,確保購卡人知曉並認可單用途卡章程或協議內容。
單用途卡章程和購卡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用途卡的名稱、種類和功能;
(二)單用途卡購買、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記名卡還應包括掛失、轉讓方式;
(三)收費專案和標準;
(四)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五)糾紛處理原則和違約責任;
(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事項。
可以退款。
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
第二十條 使用單用途卡購買商品後需要退貨的,髮卡企業或受理企業應將資金退至原卡。原單用途卡不存在或退貨後卡內資金餘額超過單用途卡限額的,應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髮卡企業的同類單用途卡內。 退貨金額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現金。 第二十一條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依單用途卡章程或協議約定,提供退卡服務。
辦理退卡時,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要求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退卡卡號、金額等資訊。 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將資金退至與退卡人同名的銀行賬戶內,並留存銀行賬戶資訊。卡內資金餘額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現金。 第二十二條 髮卡企業終止兌付未到期單用途卡的,髮卡企業和售卡企業應向持卡人提供免費退卡服務,並在終止兌付日前至少30日在備案機關指定的媒體上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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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
第十四條 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公示或向購卡人提供單用途卡章程,並應購卡人要求籤訂購卡協議。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履行提示告知義務,確保購卡人知曉並認可單用途卡章程或協議內容。
單用途卡章程和購卡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用途卡的名稱、種類和功能;
(二)單用途卡購買、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記名卡還應包括掛失、轉讓方式;
(三)收費專案和標準;
(四)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五)糾紛處理原則和違約責任;
(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