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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44398780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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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白3307
GN/T25181-2010《預拌砂漿》國家標準對預拌砂漿檢驗的取樣與組批提出了具體要求。
1、溼拌砂漿的取樣與組批規則如下:
①、溼拌砂漿出廠檢驗的樣品需隨機採用,取樣的頻率和組批應符合以下規定:
A、溼拌砂漿的稠度、保水率、凝結時間、抗壓強度、拉伸粘結強度等指標的的檢驗,每50m³相同配比的溼拌砂漿取樣應大於1次;每一批同樣配比的溼拌砂漿不足50m³時,取樣應大於1次。
B、抗滲壓力檢驗,每100m³相同配合比的溼拌砂漿取樣大於1次;每一批相同配比的溼拌砂漿不足100m³時,取樣大於1次。
②、交貨檢驗的溼拌砂漿試樣應在交貨地點隨機採取,當從運輸車中取樣時,砂漿試樣應在卸料過程中卸料量的1/4至3/4之間採取,且應從同一運輸車中採取,交貨檢驗時溼拌砂漿試樣的採取及稠度、保水率試驗應在砂漿運到交貨地點時開始算起20分鐘內完成,試件的製作應在30分鐘內完成。
C、幹混砂漿的取樣與組批規則如下:
①、根據產量和裝置,同品種、同規格、同型號分批為:年產10*104t以上,不超過800t或1d產量為一批;年產4*104至10*104t,不超過600t或1d產量為一批;年產4*104至1*104t,不超過400t或1d產量為一批;年產1*104t,不超過200t或1d產量為一批,取樣為隨機進行。
抽檢數量:每一檢驗批且不超過250m3砌體的各類、各強度等級的普通砌築砂漿,每臺攪拌機應至少抽檢一次。驗收批的預拌砂漿、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專用砂漿,抽檢可為3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