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鐵路人的工作時間也是實行8小時工作制。
而部分鐵路用人單位是如何投機取巧,違反國家規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呢?從勞動時間上算計職工,讓職工多出勤卻只掙8小時的標準工資。
鐵道部的違法規定:《國家鐵路勞動者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辦法》
第五條勞動者工作時間包括準備結束時間、作業時間、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和工藝中斷時間。不包括間歇時間。
第九條其它有關問題:
(一)乘務制人員在外段停留休息時間和車上休息時間,不計算工作時間。
(二)機車乘務員待班休息時間,不計算為工作時間。
(三)鐵路企業因生產特點,需要實行輪換值班制度的,值班時企業發生的時間計算工作時間。
看看某鐵路局職工工作時間與勞動班制管理有關規定吧:
第五條工作時間不包括學習及用餐時間。但輪班制及乘務制的職工在不離開工作崗位和不影響工作的條件下,可在工作時間內用餐。
第六條職工工作時間包括準備與終結時間、作業時間、自然需要中斷時間和工藝中斷時間。但不包括輪班間歇制的間歇時間。
第七條 間歇時間原則上職工不得擅離工作場所,如遇有作業必須上崗工作。
五、鐵路部門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既未與職工工會協商也未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間歇時間”鐵路部門這一特色規定,既不算職工的工作時間還限制職工的人身自由,造成職工長時間在單位出勤卻只能按標準工作時間計發工資,或許鐵路領導認為在單位休息和在家休息是一樣的。
我認為他們還是不一樣的。職工在家休息屬於法定的休息休假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是不受單位考核限制自由的;而在單位休息是受單位考核限制自由的,國家沒有休息受單位考核限制自由的規定,我認為被單位考核限制自由的時間都應算作工作時間。
在王振與七臺河站的勞動爭議案件中,王振以鐵路部門規定的間歇時間既不算工作時間,還得受鐵路部門限制考核的規定不合法訴至法院,哈爾濱鐵路局勞衛處及七臺河站均未提供法規規定的有效檔案以證明其制定的制度合法。
但是法院審了兩年多,最終還是出於維穩的目的不敢支援王振的訴求,所以關於鐵路部門以不合法的計算工作時間的規定,從工作時間計算上算計職工,以達到其讓職工超勞工作卻不支付加班工資的目的。這一問題一直在延續。
國家規定鐵路人的工作時間也是實行8小時工作制。
而部分鐵路用人單位是如何投機取巧,違反國家規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呢?從勞動時間上算計職工,讓職工多出勤卻只掙8小時的標準工資。
鐵道部的違法規定:《國家鐵路勞動者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辦法》
第五條勞動者工作時間包括準備結束時間、作業時間、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和工藝中斷時間。不包括間歇時間。
第九條其它有關問題:
(一)乘務制人員在外段停留休息時間和車上休息時間,不計算工作時間。
(二)機車乘務員待班休息時間,不計算為工作時間。
(三)鐵路企業因生產特點,需要實行輪換值班制度的,值班時企業發生的時間計算工作時間。
看看某鐵路局職工工作時間與勞動班制管理有關規定吧:
第五條工作時間不包括學習及用餐時間。但輪班制及乘務制的職工在不離開工作崗位和不影響工作的條件下,可在工作時間內用餐。
第六條職工工作時間包括準備與終結時間、作業時間、自然需要中斷時間和工藝中斷時間。但不包括輪班間歇制的間歇時間。
第七條 間歇時間原則上職工不得擅離工作場所,如遇有作業必須上崗工作。
五、鐵路部門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既未與職工工會協商也未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間歇時間”鐵路部門這一特色規定,既不算職工的工作時間還限制職工的人身自由,造成職工長時間在單位出勤卻只能按標準工作時間計發工資,或許鐵路領導認為在單位休息和在家休息是一樣的。
我認為他們還是不一樣的。職工在家休息屬於法定的休息休假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是不受單位考核限制自由的;而在單位休息是受單位考核限制自由的,國家沒有休息受單位考核限制自由的規定,我認為被單位考核限制自由的時間都應算作工作時間。
在王振與七臺河站的勞動爭議案件中,王振以鐵路部門規定的間歇時間既不算工作時間,還得受鐵路部門限制考核的規定不合法訴至法院,哈爾濱鐵路局勞衛處及七臺河站均未提供法規規定的有效檔案以證明其制定的制度合法。
但是法院審了兩年多,最終還是出於維穩的目的不敢支援王振的訴求,所以關於鐵路部門以不合法的計算工作時間的規定,從工作時間計算上算計職工,以達到其讓職工超勞工作卻不支付加班工資的目的。這一問題一直在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