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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楠兮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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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煮酒夜話
我和我前妻離婚兩年了,離婚的時候我把自己名下的婚前全款房過戶給了她,還有大概二十多萬現金也沒有分割,可能基於這些原因,探視孩子並沒有任何不便和阻力!
當時很多朋友不理解,但我覺得錢什麼的都可以再賺,女人在離婚後,“孃家不是家,婆家不是家”,男人可能相對來說要好一點,既然她執意要孩子,那給她們一些基礎的保障還是應該的,至少問心無愧了!
現在的孩子都很聰明,有時候就算大人不說孩子也能感受得到,我覺得不管怎麼樣,一定要讓孩子覺得父母都是愛他的,並沒有因為離婚放棄他,他所得到的愛並沒有因為父母的分開而減少,這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證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
去看孩子之前先聯絡好,帶點孩子吃的東西,給點錢,帶著孩子去街上逛逛,買兩件孩子喜歡的衣服,吃個飯,差不多就電話聯絡讓人來接回去。
自己不會去前任的家裡,前任沒再婚還好,再婚了去到人家家裡看孩子很不好,所以一般離婚了去看孩子都不會去前任家裡,提前電話聯絡好,這樣對彼此都好,也見到了孩子。
這樣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