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透過市勞動工部門參加國企煤礦井下采煤,2003年井下受傷,2013年8月養老保險及20張井下工資表,繳費15年已下崗轉回原籍,解除勞動合同人事檔案全部轉回原箱。2000年開始繳費15年現57歲,帶病生存,渴望享受特殊工種待遇。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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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幽居山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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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保分析師
麻煩各位:農民工三十年煤礦,繳費15年已下崗轉回原籍,怎樣才能享受特殊工種待遇?
您好,您這種情況是可以按照特殊工種退休,井下屬於特殊工作的範圍。特殊工種的退休條件是:1、退休的年齡是: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
2、繳費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10年,1993年以後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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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quick123
你的工作屬於特殊工種範圍,可以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需要注意的是,你的檔案要有完整的井下工作經歷,最短10年。其他條件和樓上說的一樣。條件都符合先找原單位開具證明,社保局辦理退休。
農民工是民間俗稱,在退休政策上與固定工沒區別,屬企業退休沒問題。繳費15年滿足退休條件,特殊工種要看檔案。找原單位,轉出地社保部門,轉入地社保部門,應該沒問題。但可能存在無法證明你是特殊工種。三十年煤礦,15年繳費,辦個特殊工種提前5年退休。好好去跑一下,費點氣力,拿上退休金,一切就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