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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陸燕青

    這是無政府主義的典型例子,屬於偏激言論實不可取。至於他們有沒有為取消物業做出一些實質性的工作,我們普通老百姓無法得知。

    取消物業公司之後,小區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誰擔任?“業主委員會”如何產生?小區清潔衛生以及日常維修工作有誰來牽頭完成?

    然而,如果在今年疫情蔓延之際沒有物業公司出來“保駕護航”,難以想象在“防控疫情”的時候誰來組織這一場“人民戰爭”?

    作為一名小區業主,本人對於自己小區的物業也有諸多不滿。比如在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很多。但是,我們小區戶數較少屬於老小區,物業費便宜,物業管理人員寥寥無幾。奢望他們能夠做得很好是不切合實際的。

    物業公司的好壞,在本次“防控疫情”工作中顯得非常突出。有的物業公司嚴格把關,各項“防控疫情”措施做得十分周到,甚至連業主都感覺有些做法過於較真了。也有一些小區的物業公司,有點敷衍了事。但是,我們所在城市的物業公司都做了大量的“防控疫情”工作,這是任何業主都無法否認的事實。

    假如當前“防控疫情”不是由物業公司來承擔,而是由小區“業主委員會”,或者是小區居民“自治”,將會給“防控疫情”工作帶來多少麻煩?而社群以及街道又怎麼來跟“業主委員會”等民間團體對接?

    而如果“業主委員會”成員出差或者因病被隔離治療,小區的物業工作豈不是無人問津?難道在“防控疫情”工作中,還要全體“業主委員會”成員坐下來談論,並挨家挨戶去徵求每一位業主的意見?

    由此可見,“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民“自治”,都是一個美好的願望。此次“防控疫情”,就是對於物業公司的存在最好的詮譯!

  • 2 # 華為奮起驚天動地

    這跟物業公司的合理性、合法性有關。一般房子修好後,業主驗收前,發展商就請來了物業公司,並沒有經過全體業主同意。當然這時業主還沒來齊,沒成立業委會,也就無法自己"請"物業。既然不是我們請來的,那物業公司的合理性肯定存疑,但它卻合法,因為它是託管產生的。物業公司會仗著發展商內定這個特權事事"代"業主們作主,而業主們針對不合理的服務,只能發發牢騷,或者個別抗爭一下,起不到任何威脅,物業公司依然我行我素,你奈它何?就算成立了業主委員會,想撤換一個物業公司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憑什麼標準來認定物業管理的好壞?法律關係、管理制度如何無縫銜接也是一系列複雜的問題。所以,我認為,國家應該根據物權法,出臺一套標準化的物業管理條例,由業主在收樓後各人自主選擇侯選的物業公司,超過三分二多數的中標,而保安、衛生等工作全部由單項外判承擔,物業公司只負責收集業意見、擬定服務細則,並協調交付外判公司具體工作。這樣無論交樓過渡期或者長期管理,都保證服務質量。

  • 3 # 時剛軍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條例是國務院批准,我們國家正式使用的物業方面的法律基礎。為了管理落實物業管理條例國家要求各省市自治區又都制定了物業管理條例實施意見。應該講物業管理條例與實施意見。已經比較全面的考慮了各個方面的利益。包括與消防法等法律體系的銜接。還有地方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職責與責任。

    我們國家經歷了物業國家管企業事業機關管理再到目前社會化管理。應該講這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也讓國家財政從繁雜的事業中解放出來,同時也減輕負擔。這種初衷經過這麼多年的實踐,物業管理的社會化,有了極大的進步。社會化與專業化,還有社群管理都上了一個臺階。小區智慧化,環境綠化,垃圾清運,治安全方位的服務。但是我們也要知道物業公司是一個微利行業,有資料顯示物業公司盈利企業不到10%.物業費的上漲是很難取得的。同時國家社群辦事處公安消防也都有許多管理職責。這些職責必須要靠物業落實。特別是消防工作,水火無情。其實物業還有水的二次加壓問題。這是和國家對自來水公司要求供水要求達到樓層3樓,就是說以上樓層水是需要二次加壓才能實現。物業公司必須保證水源安全與衛生。還有汙水處理疏通並不是業主看到的。這些都是要物業公司維護與幕後的付出。還有電梯維保等裝置使用問題,如果小區裝置越多其責任越大,這項工作如果維護不到位,更換裝置的費用是需要業主再次投入。所以好的物業公司對於裝置保養程度是不一樣的。關鍵是二次再投入資金是由業主投入,涉及業主切身利益。後期很難協調。因此,選擇好的物業公司是非常重要的。

    小區業主委員會在與物業公司打交道的過程,也得到了提升。並能發揮中間與協調作用。但是這裡邊也有問題,業主委員會往往不是專業的人員,有時對物業公司要求過高時,會引起物業公司的不滿,就拿二次加壓供水問題,本來是一個小問題,但是物業與業主關係緊張時,就會出現水位水壓不足問題。所以業主委員會也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有理有據有節,關於物業公共設施廣告收費問題。要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依法進行合理的使用。廣告收入是一個新的問題,合理界定物業收入不足,作為業主委員會要有原則的基礎上,採取合理的分攤費用彌補物業經費不足是合理的。其實在業主與物業是一種非常密切合作關係,如果處理不好,小區環境與安全是沒有保證的。有的小區垃圾清運都是問題,這裡邊不光是物業公司的問題,各地政府清運垃圾都有時間與垃圾清運站管理與規定。

    智慧的住戶是需要有法律意識的,同時我們必須考慮到保安保潔是社會最基礎的階層。生活中的困難相比其他行業又是艱難一些。過分的強調與苛刻,到頭來一定是損害業主自身利益。所以和諧社會與美麗家園一定是要從思想上與行動上相互尊重,特別是要體會到勞動者的辛苦。而不是相互的指責,有些事情指責的結果是於事無補的。所以建立現代生活新理念非常重要,並且落實到行動上將是和諧社會的基礎。

  • 4 # 國服小噴子

    先看看物業費包括什麼?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即人員費用,包括基本工資、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加班費和服裝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包括;公共建築(如過道、門廳、樓梯及道路環境)內的各種土建零修費;給排水日常執行、維修及保養費;電氣、燃氣、消防系統裝置維修保養費;公共照明費;易損件更新費等等)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包括:清潔工具、勞保用品、清潔環衛、垃圾外運、化糞清掏等)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包括:綠化工具費、綠化用水費、農藥化肥費、雜草清運費、景觀維護費等)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即安全管理人員費用、安全器械裝備費等)

    6、辦公費用;

    (包括:交通費、通訊費、低值易耗辦公用品費、辦公用房水電費等)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包括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附加費等)

    10、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可以看出小區物業管理費不包含公共水電費,但是法律上沒有規定分攤水電是否可以約定,因此小區物業管理合同上也可以另外約定物業管理費裡包含公共水電費。

    在來看看物業費不包括什麼?

    一般來講,物業費是不包括業主住宅內部,也就是業主入戶門以內設施裝置等維修的費用。打個比方說,業主家裡電燈壞了、電路壞了、水籠頭壞了等這些問題是不歸物業管理的,因為物業是沒有責任負責維修的。業主如果要求物業幫助維修的話,物業是可以提供有償的維修服務。

    而且物業費也不包括因房屋建築質量導致的種種問題,比如漏水、滲水、裂縫等。這些問題,物業有責任、有義務替業主向開發商反映,如果是保修期內的話是由開發商負責維修的,在保修期外的話,如果是屬於共有部位的話是可動用房屋維修基金進行維修,但是如果是非共有部位的話,則需要業主個人負責維修。

    再者,物業費還不包括業主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修費用和更新改造費用。這些費用,同樣可以是可以通過房屋維修基金來解決的。

    物業公司對小區居民有什麼作用?

  • 5 # 手機使用者2718664634

    強烈要求:取消落後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模式,大力提倡:建立現代化小區自治物管模式。

    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的權大錢多,能夠搞定社會各方面的關係。而小區業主委員會權小沒錢,得不到社會各方面的支援。物業公司是企業性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存在強收費弱管理,服務不到位問題。經常發生收取物業費難的問題,當矛盾激化時,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就斷水、電、氣、暖,不準業主裝修材料車輛進入小區大門。甚至發生物業指使保安暴力對待業主,更嚴重的是有些物業公司涉黑惡勢力來對付業主走向了犯罪道路。因此,物業公司與業委會和業主之間存在著先天性的對抗矛盾,難以解決。

    建議小區物業管理進行改革:提倡由小區業主自治管理。

    現在小區所有的物業管理並不是物業公司全是自已做的,也做不了。而是要找社會各行各業專業單位和個人來做。所以,小區業委會可聘用專業物業管理人才為物管顧問,成立自已的物管團隊更換掉物業公司。

    建議:在開發公司售房後的前期(3年內)小區物業管理由開發公司負責(或聘請物業公司管理),在售房3年內(前期物管)不得收取物業費,並且要解決好開發公司建房遺留下的各種問題。3年期滿,開發公司必須申請"移交該小區物業管理"報告交給住建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停止售房。由住建主管部門通知街道、社群負責成立該小區第一屆業主委員會,並負責組織業委會委員們進行專業物管培訓教育後接收小區物業管理。街道、社群負責對該小區業主委會進行督查監管,實行小區業委會自治管理的模式。 在街道、社群指導下制定出業主委會收取物業費的標準,制定業委會委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實行業委會全面負責小區日常管理:由業委會聘用專業物業管理顧問及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物業管理公司單位進行全面管理。業委會在專業分類管理方面可實行招標制: 例如在安保方面聘保安公司,在清潔衛生方面聘保潔公司,在維修方面請各專業維修單位,在綠化方面請專業綠化單位。這樣的管理既專業做的好又省錢,也不存在業委會和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

    小區在街道丶社群部門的指導下,對業委會進行定期換屆選舉。業委會要建立網路"業主自治群“,及時收集業主們的合理化建議和議建,更加有利於小區管理。業委會收取大量的物業費丶廣告費丶停車費等資金,除了用於小區業委會委員以及物業管理顧問和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用於各種物業維修費、辦公費、管理費、稅費等費用。剩餘的大量資金永遠留存在小區業委會,可用於規劃美化小區、增添設施、改善小區居住環境,也可以降低物業費收費標準,做到取之於業主用之於業主,體現小區業委會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讓肉爛在小區業委會大鍋裡。使廣大業主們共同受益,促使業主能主動按時交納物業費。真正實現文明和諧、清潔衛生、安定困結,利國利民的"現代化小區業主自治管理"模式。

    另外,關於 "去消物業公司將會造成全國700多萬物業管理人員的失業?"問題。

    答案是:

    700多萬各行各專業的物業管理人員將被小區自治管理的業委會轉換全部聘用了,不會造成大量物管人員失業的問題。讓黑心的物業公司老闆失業,失去了鉅額利益,讓這些鉅額利益永遠造福於本小區業主自已。

  • 6 # 愛拼才會贏7

    親,這話問的好實在。

    估計也有人做了,但這個組織工作不好做,或退卻也有可能。

    當前做的不好的物業是少數,大部分過的去。做的不好的那些物業,他們的腦子成天想錢,想的歪門邪道上去了。有的更出格了,偏離物業法太多,舉例小區的裝修材料,物業獨霸,要價又高,當然民怨就起來了。或進小區砂石裝修要收費。不管誰都可找到主管部門,一人不理,二人不理,事不過三,就有人過問了,網上也有爆料,我們這裡有個小區物業估計收不過幾千元為這事,給國家財政交了三萬,才了結這事,有人管他們。八九不離十。

    我們小區對物業不滿意,去年各種事,一年有二十多次動了派出所,都是拆遷戶,新房子就在老房子一兩百米遠,老房子周邊,停車,養雞養鴨放牛都沒事,現在進屋還要門口報告一下,才能進來,拆遷賠償就不滿意,住個房子還要每年幾百一千給他拿:他(物業)是哪裡人,他算老幾?老子住幾十年房子,哪個問我敢要錢來。現在這火無處發洩。有年青火大的,直接將擋車杆損壞,為啥安個這個。去年搞壞四次,不過不是同一人。當然派出所出動,好說歹說,當事換個新的,七八百元拿了,事兒才算一個段落。

    也有買房依物業法的解釋來鬧的,比較精明,找業主簽字,聽說三分之二簽了,許願他們來搞物業,價降四分之一。於是挨個門敲去簽字。

    三千與你好,八百與他安。古人搞過實踐的才有這總結。但物業沒有超格,沒有違(物業)法。小區大部分業主都比較看淡事情,況且現在幾百,千八元不是什麼大事,如果物業再用點拆扣,返回物質的恩惠,又可收入一批物業費。有的小區搜尋一些對物業有利的案例,宣傳在小區也起到一定的作用。

    反對物業的與現在物業鬥智鬥法鬥計,但現在物業的優勢是合同未到期,乾的還可以(沒有大問題發生)。而反對物業的優勢極少,如果物業減百分之二十五。物業賣鍋賣灶賣褲子也支付不了所有開支,一個小縣城,各種物業,各種小區的人員,都用過各種方法,就有一個小區鬧事成功了。上臺當家了,一核算,方知減少四分之一收費,不能運作,馬上按原來收費,簽字的人不幹了。有婦女指著他們的鼻子罵他們的娘。他們這三年合同期,搞的汙煙暲氣,灰溜溜下臺。

    物業不好搞呀。沒有一定智慧你還真管不好一個小區。

  • 7 # 世界之屋脊1959

    你這麼問,看來你沒有喊,對吧?好!那麼就請你為了取消物業,做些實質的工作吧!如果你是負責管理物業方,那麼,就請你為了業主,規範好他們的行為吧!如果你是物業方,那麼,就請你擺正你們的位置,你們是為業主服務的!不是在業主身上撈錢的!你們心知肚明!如果你是社群方,那麼就請你不要忘了初心?你們不是高高在上,管理老百姓的!你們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的!如果你有運籌帷幄,改變現狀的能力。那麼,就請您為普通業主想一想,以普通業主的身份,經常到普通社群看一看,聲嘶力竭的人是為什麼?是吃飽了沒事好玩麼?如果你是新聞工作者,那麼,請您秉持新聞工作的宗旨,實事求是!如果你是旁觀者,不對!應當沒有旁觀者!難道你沒有住房?你不住在地球上?你的住房太豪華或者太特殊,根本沒有物業!你是誰?你太朦朧,你太隱身!請您顯身出來,堂堂正正表達出你的觀點!等您了?

  • 8 # 家住遼河左岸

    近些年,一些小區經常出現拒交物業費的老賴,有的甚至被物業單位起訴到法院。而網上出現的取消物業的“呼聲",我想就是這些老賴們在作祟。試想一下,如果沒有物業,小區的垃圾由誰來打掃?小區的樹木花草由誰來澆水修剪?小區的秩序由誰來維護?小區的基礎設施由誰來維修?相信這些道理多數人都會懂。既不想掏物業費,又想生活在一個舒適的小區裡是不現實的。

  • 9 # 360海岸線

    一個和諧的社會,本來就不需要物業這樣的寄生產物的成在!

    民眾的呼聲是取消你們這樣的只收錢不作為的物業,你們除了亂收費和製造社會不和諧以外,你們又為小區做了什麼?

    就是你這種不作為還亂收費的物業的成在,所以廣大民眾才聲討你們的貪婪的行為!

  • 10 # 費騰正一

    提問者,現今的物業管理者們,願意放棄,不勞而獲,不在靠欺詐獲取嗎?願意靠自己的辛勤勞動及智慧獲利,真心願意為小區文明作貢獻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哪些罐頭值得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