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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淡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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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吃飯不刷碗1
流動商販對於進入商場租攤位的人來說確實不公平,因為商場是有租金的,而這部分租金是包括商場的各項上繳給各稅務機關的費用的。但很明顯,流動商販是不需繳稅的。
流動商販不繳稅,那麼成本自然就下降,其結果就是可以用更低的成本出售自己的貨物,那麼租戶自然利益受損。但租戶的繳納費用,其中納稅的部分,肯定是用於統一規劃、建設城市的,或者給予公務人員發放薪水的。作為納稅人,理應享受更多的社會福利,其中就應該包括城管對納稅人的利益保障。
佔道經營肯定是不對的,但這其中的牽扯很複雜,不是單純的遵紀守法就能解釋的,因為很多流動商販是屬於臨時性或季節性的,對於這類人來說,他們是沒有辦法租賃商場攤位的,但臨時路邊的攤位已經不在有收費這一項了,想向城管交錢都不可能了,那就只好臨時自行處理了。
不合理,因為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如果說遵從管理的反而比不服從管理的利益所得更多,那麼就有很多服從管理的去效仿,週而復始,將不利於城市的發展!所以疏結合與嚴管重罰有效的結合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