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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通新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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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隔壁老王很強
我只知道非特種駕駛證的實習期為一年。
我們通常所說的駕照清零,是指以初次領證日期為界,每滿一年為一個清零期:假設你初次領證日期為某年5月26日,那麼,只要你上一年期內無論扣了多少分並且沒有扣滿12分,在每年的5月26日那天,你的駕照又恢復到12分。
你說“實習期扣三分清零之後”,如果不是特種駕駛證,清零的時間就應該是在實習期滿之時,清零之後就不是實習期了,“又扣三分”是哪來的實習期可以延長?
感謝邀請。駕照不是扣12分才清零嗎?扣三分就清零了??第七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登出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登出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登出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登出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所以對於大眾的C1駕照,自拿證起其實便可扣11分,無延長實習期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