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法行政的本質是依法規範、約束行政權力。具體來說,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權,不是依法治事;是依法治官,不是依法治民;是依法治自己,不是依法治別人。為什麼?
一是,行政權力在本質上是非平等的,是一種超越於個人之上的公共力量,具有巨大的規模效益。因此,行政權力是把雙刃劍,既可以成為維護公共利益最有效的工具,又可能成為侵害公民個人權利最嚴重的方式。
二是,行政權力同其他權力一樣,是一種非人格化的權力,其本意是對公共利益的集合、維護和分配,其主體在本質上應該是非人格化的(這一點與權利是不同的,權利的主體應該是而且必須是人格化的,這樣才能使支撐權利的利益在取得、分配和維護上落到實處)。但是,行政權力在運作過程中,又必須靠有意識、有個人利益取向的特定人來行使,因而又有一種本能的人格化傾向。這種人格化傾向使行政權力往往成為謀取私利的主要根源。
三是,歷史經驗證明,只有用反映多數人意志的制度才能從根本上避免行政權力在行使中出現人格化傾向。用法律來規範、約束行政權力,才能解決行政權力的雙刃劍、雙重性問題。
答:依法行政的本質是依法規範、約束行政權力。具體來說,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權,不是依法治事;是依法治官,不是依法治民;是依法治自己,不是依法治別人。為什麼?
一是,行政權力在本質上是非平等的,是一種超越於個人之上的公共力量,具有巨大的規模效益。因此,行政權力是把雙刃劍,既可以成為維護公共利益最有效的工具,又可能成為侵害公民個人權利最嚴重的方式。
二是,行政權力同其他權力一樣,是一種非人格化的權力,其本意是對公共利益的集合、維護和分配,其主體在本質上應該是非人格化的(這一點與權利是不同的,權利的主體應該是而且必須是人格化的,這樣才能使支撐權利的利益在取得、分配和維護上落到實處)。但是,行政權力在運作過程中,又必須靠有意識、有個人利益取向的特定人來行使,因而又有一種本能的人格化傾向。這種人格化傾向使行政權力往往成為謀取私利的主要根源。
三是,歷史經驗證明,只有用反映多數人意志的制度才能從根本上避免行政權力在行使中出現人格化傾向。用法律來規範、約束行政權力,才能解決行政權力的雙刃劍、雙重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