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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將自家的老宅翻蓋成兩層小樓兒。在建築過程中,一天晚上收工後,所有人離開老宅,老李並沒有將門上鎖,只是用鐵棍兒別住了門栓。半夜的時候,村裡一名抑鬱症患者私自進入了院子,爬上了樓頂,不知是白殺還是失足,第二天早上發現時,已經死亡。死者家屬認為,第一大門沒有上鎖,第二在建築過程中,樓房沒有安置安全網,第三房主對在建房屋沒有進行警示性標誌。綜上所述,老李沒有對自家的房屋盡到監管的義務,理應賠償。 而老李認為,你私自進入了我的院子,爬上了樓頂後墜亡。按照當地的風俗,有意外死人的房屋就不會繼續居住。死者的死亡給他帶來了損失,應該是他向死者家屬索賠才對。 雙方爭論不休,你認為這件事情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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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莎姐心理師

    答:按華人的習俗,死在別人家的新房裡,人家已經夠晦氣了。

    如果是自殺的話,個人認為他死在哪裡,都與外人無關,所以,外人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 2 # 元寶中醫

    作為抑鬱症私闖入別人房間最後死在裡面,房主確實算倒黴,但人在你家死的,不能說負全責,但部分責任要負,最好雙方協商為好。

  • 3 # 清夕15

    我倒是認為,無論是失足或者是自殺,建房者都不應該負責任,第一 誰也不希望自己家的房子有這種不吉利的事情發生,第二 人家本來就夠倒黴的了,死者家屬提出這種那種的要求 還要不要在鄰里之間混下去了?這種人在輿論的重壓下還怎麼生存,人要有臉,樹要有皮,不要為了利益胡攪蠻纏,說的有點多了,激動了。

  • 4 # 風在笑3

    有一個不那麼正能量的邏輯:如果事情交由法院判決,法官判 :在建房屋主承擔責任。那麼,房屋主人可以明確告知法官:請準備好對我的賠償,因為我會去你家,然後受傷或者發生更嚴重的行為。

    按照這個邏輯,再負能量一點,以後碰瓷都不用找車了,看誰家裡有錢,大家翻牆進去假裝自殺,就發家致富了,然後再挨別人碰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好好談戀愛被分手以後發現自己桃花不算少,但是對女孩子都投入不了真感情,怕會變成渣男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