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宋莊小鋪

    可以的,但必須是女方提出的分手。也就是按照習俗,相親,如果是定親之後,女方提出分手,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還的,禮品可以按價格抵現金。

    但是如果兩個人只是相親,感覺可以然後嘗試交往一個月,男的為女方花費較大的,可以協商要求退換的禮金,如果遇到不講理的,只能自認倒黴了(當然了也可以選擇變相的報復)

  • 2 # 優雅的轉身2974

    首先我不知道在一個月裡你花掉了多少錢?這個好像不應該當彩禮退還吧,其實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假如說這個女孩子真心想和你相處,不是為了錢的話,不會花你大把的錢,因為還不知道以後你們發展到什麼程度,這種行為真的讓人無語。

  • 3 # 來自火星的貝塔姑娘

    我覺得這樣的話肯定不行吶,你交往的花銷怎麼能和彩禮一樣,要求返還呢?你沒有錢,你就不要打腫臉充胖子了,那樣會很沒臉的。你可以撒嬌,晚的時候別給他花太多的錢,因為如果他不是衝著你的錢來的話,能花多少錢,那頂多就是你給她買了個啥,他給你買點什麼東西而已,這個都是互相的。

  • 4 # Foreverlove100022366

    我覺得交往期間的花銷如果兩個人無緣走到最後還是不要返還的好,如果要的話會傷了和氣,萬一以後哪天遇到了,就尷尬了。要的話會顯得男方特別小氣和吝嗇。能相識就是一種緣分,做人還是不要計較太多,大度看開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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