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無票或持有失效車票乘車時,應補收自乘車站(不能判定時,從列車始發站)起至旅客到站止的票價。
鐵路客規:
第十八條不符合乘車條件的處理
對於下列不符合乘車條件乘車的旅客,除按以下規定辦理外,並按第44條規定核收手續費和罰款:
1.旅客無票或持有失效車票乘車時,應補收自乘車站(不能判定時,從列車始發站)起至旅客到站止的票價。
2.持用偽造或塗改的車票乘車時,除按第1項辦理外,並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3.持用過期、借用、塗改的市郊定期客票乘車時,從有效期終了的次日(借用或塗改的從有效期開始日)起至發現日止,按票面記載區間每日往返各一次,補收所乘列車的票價,收回原票,並通知其單位。
4.持市郊客票乘坐非指定列車時,應另補收所乘列車的票價。
5.旅客使用減價票,沒有減價憑證或不符合減價條件時,補收正當票價與減價票價的差額。
6.持有客票無加快票乘坐快車、特別快車或持普通加快票乘坐特別快車時,補收所乘快車的加快票價或普通加快票價與特別加快票價的差額。
7.持站臺票送客的人不能上車。如已經上車並在開車後20分鐘仍不宣告時,應補收所乘區間票價。
旅客無票或持有失效車票乘車時,應補收自乘車站(不能判定時,從列車始發站)起至旅客到站止的票價。
鐵路客規:
第十八條不符合乘車條件的處理
對於下列不符合乘車條件乘車的旅客,除按以下規定辦理外,並按第44條規定核收手續費和罰款:
1.旅客無票或持有失效車票乘車時,應補收自乘車站(不能判定時,從列車始發站)起至旅客到站止的票價。
2.持用偽造或塗改的車票乘車時,除按第1項辦理外,並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3.持用過期、借用、塗改的市郊定期客票乘車時,從有效期終了的次日(借用或塗改的從有效期開始日)起至發現日止,按票面記載區間每日往返各一次,補收所乘列車的票價,收回原票,並通知其單位。
4.持市郊客票乘坐非指定列車時,應另補收所乘列車的票價。
5.旅客使用減價票,沒有減價憑證或不符合減價條件時,補收正當票價與減價票價的差額。
6.持有客票無加快票乘坐快車、特別快車或持普通加快票乘坐特別快車時,補收所乘快車的加快票價或普通加快票價與特別加快票價的差額。
7.持站臺票送客的人不能上車。如已經上車並在開車後20分鐘仍不宣告時,應補收所乘區間票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