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別一:“主持工作”和“負責工作”在“轉正”可能性層面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主持工作比負責工作更接近被任命為正職,因為宣佈其“主持全面工作”是帶有明顯轉正的組織意圖的。
也就是說,一般主持全面工作後,被提拔為正職的可能性應該有百分之八十,而負責全面工作被提拔的可能性只有百分之五十,要是臨時負責工作,轉正的可能性就只有百分之三十以下了。
2、區別二:“主持工作”和“負責工作”在時間長短方面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主持工作”時間可長可短,只要機會成熟隨時可以扶正的;“負責工作”則是暫時沒有合適的正職人選但正在物色,負責全而工作只不過是如同過渡政府一樣讓工作平穩過渡。
3、區別三:“主持工作”有可能就是單位正職
還有一種可能是一個單位的正職必須由更高層級的領導來兼任但又不參與這個單位日常工作,這就需要任命一名副職長期“主持工作”了。
比如,現在的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必須由縣委書記兼任,但會有一名常務副主任主持人大常委會日常工作,這名常務副主任實際上就是縣人大常委會的正職。
1、區別一:“主持工作”和“負責工作”在“轉正”可能性層面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主持工作比負責工作更接近被任命為正職,因為宣佈其“主持全面工作”是帶有明顯轉正的組織意圖的。
也就是說,一般主持全面工作後,被提拔為正職的可能性應該有百分之八十,而負責全面工作被提拔的可能性只有百分之五十,要是臨時負責工作,轉正的可能性就只有百分之三十以下了。
2、區別二:“主持工作”和“負責工作”在時間長短方面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主持工作”時間可長可短,只要機會成熟隨時可以扶正的;“負責工作”則是暫時沒有合適的正職人選但正在物色,負責全而工作只不過是如同過渡政府一樣讓工作平穩過渡。
3、區別三:“主持工作”有可能就是單位正職
還有一種可能是一個單位的正職必須由更高層級的領導來兼任但又不參與這個單位日常工作,這就需要任命一名副職長期“主持工作”了。
比如,現在的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必須由縣委書記兼任,但會有一名常務副主任主持人大常委會日常工作,這名常務副主任實際上就是縣人大常委會的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