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稽核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發《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發的,可延長至30日。申領人領取《居住證》時,需持《居住證受理回執單》、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居住證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證明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可分為以下幾類:
①居住時間證明:包括外來人員的暫住登記資訊、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②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④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因此,在我們申請辦理了居住證之後一般會在15日之內辦理成功,有特殊情況的需要延長至30日。這點需要大家瞭解清楚,並且在辦理居住證的時候,需要帶上相關的材料,才能順利辦理成功。
經稽核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發《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發的,可延長至30日。申領人領取《居住證》時,需持《居住證受理回執單》、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居住證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證明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可分為以下幾類:
①居住時間證明:包括外來人員的暫住登記資訊、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②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④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因此,在我們申請辦理了居住證之後一般會在15日之內辦理成功,有特殊情況的需要延長至30日。這點需要大家瞭解清楚,並且在辦理居住證的時候,需要帶上相關的材料,才能順利辦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