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徠中國旅遊者在國內旅遊,為其安排交通、遊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及提供導遊服務。
2、招徠外國旅遊者來中國,華僑及港澳臺通報歸國及回內地旅遊,為其安排交通、遊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及提供導遊等相關服務。
3、經國家旅遊局批准,招徠、組織中國境內居民到外國和中國港澳臺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及委託接待服務。
4、經國家旅遊局批准,招徠、組織中國境內居民到規定的與中國接壤的國家的邊境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及委託接待服務。
5、經批准,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入境、出境及簽證手續6、為旅遊者代購、代訂國內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務。7、其他經國家旅遊局規定的旅遊業務。設立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即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一年的營業用房;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即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影印機、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3、有不少於30萬元的註冊資本。
1、招徠中國旅遊者在國內旅遊,為其安排交通、遊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及提供導遊服務。
2、招徠外國旅遊者來中國,華僑及港澳臺通報歸國及回內地旅遊,為其安排交通、遊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及提供導遊等相關服務。
3、經國家旅遊局批准,招徠、組織中國境內居民到外國和中國港澳臺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及委託接待服務。
4、經國家旅遊局批准,招徠、組織中國境內居民到規定的與中國接壤的國家的邊境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及委託接待服務。
5、經批准,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入境、出境及簽證手續6、為旅遊者代購、代訂國內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務。7、其他經國家旅遊局規定的旅遊業務。設立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即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一年的營業用房;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即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影印機、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3、有不少於30萬元的註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