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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348548541081

    《十宗罪1》最後一個案件的7個字是:開 五 是 表 人 和 吊。

    意思是:兇手是駝兒爸媽

    按每個字的拼音開頭可以解釋為 我是被人害的

    總體可解釋為,我是被人害的,兇手是駝兒爸媽 。

    駝子的母親和父親一個是婦科醫生,一個是火葬場工人,駝子從小耳濡目染那些吃人和焚屍的過程,心理很變態而且有長的又醜娶不到老婆。愛子心切的父母親便想找一個女人為其兒子做老婆。

    刁愛青當時剛好在交筆友,因為不小心懷孕,便去小診所打胎,結果被駝子的媽看中並囚禁起來時間大概是八天左右,並以其名聲要挾刁愛青做其兒媳,但是刁不從,在囚禁過程中駝子的父親見色起心,對刁施暴。

    被駝子的媽看到,怒氣衝衝的指責其父,駝子的父親可能修理了駝子的媽一頓,於是駝子的媽認為駝子不能和這樣的女人在一起,會影響以後的生活,便當場揚言要其殺掉刁愛青。晚上因吵架而喝悶酒的駝子的父親又在房間發牢騷,看到刁以後便突發奇想的要其把他的話寫下來,刁因為白天聽到駝子的媽媽的話後害怕,便趁機寫下紙條,做為一線生機。這個紙條後來被其父親藏在某本書裡很久。這也是在警察詢問駝子後,駝子為什麼會說:你們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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