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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強歌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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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斌66126261072
有夫之妻,38歲的母親,為啥要去“約會男朋友”?“男朋友”結婚了嗎?38歲的母親不軌,16歲的兒子當然會感到“蒙羞”。一是恨母親不知廉恥,幹出傷風敗俗的醜事。二是父親受辱,內心怒火中燒。
16歲的小夥子,愛憎分明,疾惡如仇。對母親出軌當小三的醜事,忍無可忍,出於怒火丶衝動,當街暴打母親,雖然情有可原,但選擇場合不適宜。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何況是自己的母親。
小夥子,你的心情大家理解,勿需過多責怪。但以後做事、出手,要冷靜,切忌衝動,特別要注意場合,考慮後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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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江水16
這個兒子長大了,看到媽媽約會男友站在男人的立場上堅決反對,但做為兒子在大街上打母親有些過,那是母親呀,她有錯也輪不到你打。
兒子管教母親還釆用暴力手段,長大成家立業後是不是後悔?
兒子都這麼大了當媽地還不著調?兒子都看不下去啦還說兒子過分?當媽的不過分嗎?
兒子啥都明白,這是想破壞他的平靜和睦家庭,為爸爸出這口惡氣!當媽的是否安穩日子想過到頭啦自己也明白,事情敗露男朋友又能承擔什麼責任?不考慮後果總抱有僥倖心理,兒子已經注意媽媽很常時間啦她以為兒子不知道咋回事?兒子是說不出口!
兒子做的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