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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光哥小妙招

    小區物業這樣做是一刀切的做法,主要是為了大家的安全考慮,但是這種做法也有些欠妥。

    現在電動車是很多老百姓的岀行工具,如果電池不讓上樓充電,住在高層的業主肯定是非常不方便的。物業可以參照其他小區的做法,現在很多小區都規劃了一個的地方,還安裝了專業的充電裝置,給業主充電使用,每次充電只要投一兩塊錢就能充幾個小時,基本上可滿足業主充電使用,這樣方便又省事。

    接下來再聊一聊電動車電池充電為什麼會引起火災,其實一般都是過充引起的。比如用的充電器不合格,雖然充電器上面標的輸出電壓和電池電壓一樣,但實際上有可能高很多,這樣就會造成電池過壓充電,導致電池發熱爆炸,從而引起火災。

    另外一種可能就是原裝的充電器壞了,電池充滿也不會斷開,一直不斷地給電池充電,也很容易導致電池過充引起火災。正規充電器電池充滿電了,都會自動斷開充電,一般指示紅燈自動跳轉綠燈,就表示電池充滿了。如果紅燈一直不跳轉,就要引起高度注意了。

  • 2 # 鯉躍江東

    我覺得很合理啊。現在網路發達,大家都可以知道很多火災的引發都和電瓶車在家充電有關。這種事不怕一萬隻怕萬一,萬一找了火,那怎麼辦?

    如果僅僅燒著你自己家,那當然是自作自受。但是如果燒到鄰居家,鄰居是無辜的啊,為什麼要為你的違法行為去買單?如果你有賠償能力還好,如果沒能力賠償,那就真的是害人害己了。

    當然,也有人會說小區裡沒有充電的地方,或者樓下充電太貴。這個我覺得可以找物業協商。如果物業不予理睬的情況下,可以投訴到業委會,甚至業委會去跟物業協商,也沒用的情況下,可以一級級投訴到物管辦,住建局物業科。

    最怕的就是業主自身根本就不想停到小區已有的地下車庫去,找各種理由,比如說,地庫坡道陡之類的。

    我住的小區有一個時段,很多業主都以坡道陡,下不了地庫為由,我行我素上樓充電。物業做了兩件事情:1、在客梯安放了可拆卸便民座椅,貨梯不裝,減少電瓶車的進入。2、臨時免費兩個月地庫充電,只不過業主不知道只是免費兩個月而已。在這兩個月,大多數業主的車都下地庫了,甚至以前各種聲稱自己停不下去、各種鬧的人在免費停車的前提下也都下去了。

    兩個月之後又恢復收費了,部分業主再也沒理由了,這個時候業委會、社群跟物業經過各種協商,把原來的一塊錢充4小時電改為一塊錢充6小時電。這個收費標準其實以公共充電來說,在我們周邊都已經算是比較便宜的了。因為我也知道有些小區它充電的話只有一塊錢3小時。路邊的速充,一塊錢只有20分鐘啦。基本上只要不是外賣車輛和改裝車輛,正規的48伏電動車匹配正品48伏充電器,我試過了大概6個多小時吧,就可以充滿了。

    所以電瓶車不上樓充電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鄰居們負責,絕對是合理的。

  • 3 # 敦復

    公安部:加強居民區電動車火災防範工作

    公安部近日下發《關於加強居民區電動車火災防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源頭管理,落實管理責任,推進電動車集中停放和充電設施建設,切實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等電動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逐步成為群眾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保有量迅猛增長。但由於安全技術標準不健全、市場監管不到位、存放充電方面問題突出等原因,電動車火災事故頻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公安部強調,各級公安機關要提請當地黨委、政府,組織工信、質檢、工商等部門依法落實電動車的源頭管理職責,加強生產、流通環節管理。要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等技術標準要求,加大檢查、抽查力度,督促生產、銷售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車電器裝置、絕緣效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對不符合上述標準的,依法進行查處。要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將不符合電動車電器部件相關技術標準的,作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車的重點打擊內容,依法進行查處。

    公安部指出,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負責公共區域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將電動車火災防範納入日常工作範疇,加強對居民樓院電動車存放、充電管理。要組織開展經常性檢查,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有關部門、單位要集中建設居民住宅區電動車棚、車庫和集中充電設施。

    公安部呼籲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電動車安全存放、充電常識,及時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引導群眾購買、使用符合標準的電動車,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 4 # 半卷書A

    禁止電動車上樓也是當前消防的權宜之計,出發點沒錯,只是由於過去對生產環節的粗方式管理,導致很多不合格電動車上市,缺少安全技術裝置的電動車肯定不安全,再加之使用不當導致事故。法律規定是不允許在樓道和公共區域充電,對入戶充電是這樣規定的:公民應儘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如果你的電瓶可以拆卸充電,帶回去放衛生間充電,衛生間一般沒有易燃物,用合格的充電器,合格的充電器充滿後會自動停止充電,另外,不要夜間充電,睡覺前無論充滿充不滿都拔下來,或者買一個定時插座,一旦忘記,到時間自動斷電,所以,良好的安全意識才是根本,如果要說安全,手機充電也會爆炸起火,天然氣使用,大功率電器,電熱毯,甚至抽菸點火等使用不當都會引起火災,普及知識,加強使用安全防範才能不因噎廢食,不發生安全事故。

  • 5 # 追夢者176676902

    小區物業應該規定:業主不許用電、不許用氣、不許吸菸喝酒,因為這些都是火災之源,必須禁止,為了你和別人的安全。

  • 6 # 豪情萬丈SL

    公安部的規定,小區物業執行而已。不過說的是不能在樓道,單元門門口,你在自己家裡充電沒人管你的,不讓你在自己家裡充電目前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你可以投訴物業不讓你在家裡充電。

  • 7 # 一生平安126700100

    不怕一萬!而怕萬一,往往因萬分之一的危險限制了一萬正常的的使用者!充電火災很少的,不是沒有過,所以就要防萬一!不讓電瓶到樓上充電?那麼電瓶就不充電了嗎?非也!使用者肯定用其它方法來充電!物業應該為廣大住戶著想弄個地方集中統一安全的地方讓住戶充電!其實堵不如疏,現在的人只走方路!不肯走圓路?有點用法規堵人,看好看,刁難了人,覺得開心?小區物業不許電瓶上樓充電沒錯!錯就錯在不給住戶提供充電集中管理和給各往提供各種方便!

  • 8 # 牆外行人617

    用火用電安全嗎?物業怎麼不禁止業主用火用電呢?物業是人大是立法機關嗎?物業只是服務機構,不是行政部門,物業沒有權利制定法規限制公民的合法權益,法不禁止即可為,物業難道還要無法無天不成?

  • 9 # 說盡天下不公

    個人覺得合理,杜絕後患!萬一失火,哪個大哪個小?物業可以建個電動車充電處,費用和普通家用一樣收費!一勞永逸!

  • 10 # 子健9412

    個人認為合不合理看都做了什麼,如果小區有電動車車庫,有充電樁,這個要求符合平等的,沒啥問題。反之,也說不上合理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在旅遊的時候你們會選擇當地的特色小吃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