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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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樂步山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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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收入漲漲吧
呵呵,打到開除還能叫打鬧???
把網友當腦殘嗎?
這種居心不良帶節奏的提問,直接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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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我很好奇題主把什麼級別的“打架”定性為“打鬧”?
1、目前為止我還真沒聽過哪所學校會因為“打鬧”就會做出開除的處分。
2、老師沒有開除學生的權利。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以及各省自己下發的學籍管理辦法都不會賦予中小學學校這個權利的!如果學校要開除、登出學生的學籍,必須上報主管部門,也就是教育局。
所以題主認為很委屈被冤枉的話,而且好話說了一籮筐學校就是不同意,那麼我建議你兩個辦法:1、去教育局投訴;2、轉學。個人傾向於轉學。
以上是基於孩子是高中的話,而且是公立高中。
如果題主的孩子是小學或者是初中的話,也就是屬於義務教育階段,那麼就不會存在開除的處分。但是現實中會出現一種情況,就是私立學校會把你給勸退了,這種情況,那麼只能轉到學區內的公立學校了。
不過最後我還是建議跟學校好好談談吧,我覺得老師之所以不同意的原因是因為孩子的態度並沒有讓老師或者說學校滿意,最大可能就是在逼你們真正意識到自己錯了!
問題不是你們說的那麼簡單吧,一個學校開除學生,一般不會因為打鬧就開除,往往是平時表現比較差,影響教學秩序,而且應該說屬於屢教不改,比較惡劣的,這次打鬧不過是一個導火索,因為沒看到具體資訊,只能說絕對不是打鬧一次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