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小舅子在碧桂園看完房子後,在售樓人員的勸導下,頭腦發熱,他人出差後,叫我去幫他交了兩萬定金換回了份認購書,釜名還是寫著我本人代簽的,現在他後悔了,能退回兩萬定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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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馨守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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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張拙見
通常情況下,交了訂金是不能退的,叫別人代簽也同樣生效。你可以看一下《訂購協議書》,協議書裡會有相關的約定條款。一般是這樣約定:
1、乙方必須於某年某月某日到什麼地方簽訂購房合同,若逾期未籤,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訂金不退,將該房屋另售他人。
2、在約定期間,甲方不能將該套房屋另售他人,若另售他人,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訂金。
訂購協議裡的這兩條對甲乙雙方進行了約束,如果你現在不要,超過簽約日期,那從協議認定上算你違約,甲方是不會退你訂金的。再說,好不容易賣出去的房子,怎麼能退就退,那不就亂了套了,因而都是按協議執行,不會退訂單。那作為違約方,只能接受處罰,接受損失。
那是不是你違約了,訂金就絕對退不回來了,這也未必,協議都是雙方定的,不執行也是雙方說了算,幾個退訂金方式告訴你:
1、檢視所購房源有沒有《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直接要求退,沒有預售是不能賣的。
2、合法銷售,只能智取,不能硬來。找專案負責人協商,說明情況,請求幫忙,退不退也就是領導一句話的事,咱中國講的是人情世故。
3、和開發協商,推薦一個客戶去買的你的房子,把訂金轉給你。
4、什麼都沒有,只有胡攪蠻纏了。這個不建議採納,還是要有合約精神。
是訂金還是定金,自己看看合同,訂金可退,定金不可退!一般開發商都是會拖著不退,強硬一些這就是為什麼會有很多人到售樓部去鬧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