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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長風浩蕩

    我們現在所說的藝術,是指以形式為核心標的的具體表達。

    自主意志的意識活動,有對外交流的自然趨勢,而要實現意識間的交流,就必須要表達為唯一客觀世界中的具體形式和現象,才能為其他意識所感所知,才有交流的基礎。即,表達,必然有具體的形式,但是顯然,表達是以意識活動為核心宗旨的,其形式是以意識活動本身為中心的。意即,本質上說,意識活動為主為本為質,表達形式為輔為末為象。

    但是藝術,是一種顛倒本末的變態存在,其悖逆表達的天然屬性,強行以本為輔的形式本身為主,以本為主的意識活動為輔,甚至為了強化這個顛倒的主輔本末次序,還會在表達中強行泯滅自主意識,以突出表達形式本身。

    聲、色,是人類主要的資訊感知和收受渠道,於是必然是人類實現交流的主要渠道,則,於聲與色上的表達形式為中心、相對弱化其中意識內涵的表達,即是“藝術”。

  • 2 # 魯卡爾

    "藝術"是一種"文化觀念形態",是對人類社會現實生話的反映,如文學,戲曲,音樂,舞蹈美術等視覺藝術或聽覺藝術。這些形式與內容完美統一藝術品都是來自人類社會生活,並且是藝術創作″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豐富多彩的生活源泉。藝術品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自古就有的。在階級社會,藝術是為統治階服務的。這裡不再作深刻分析了。其實,毛主席早《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關於文學藝術的問題解釋得一清二楚了。現在為什麼還再討論或爭論這方面的問題,恐怕還存在著社會根源和思想根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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