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挖文物稱為考古發掘,是指為了科學研究,經文物行政部門批准,對埋藏的文物進行調查、勘探和發現、挖掘文物的活動。
中國歷史悠久,埋藏地下的文物非常豐富。地下文物的發掘既是一項科學研究工作,又是文物保護的一種手段,具有三個方面的特點:
①必須把是否有利於文物保護作為根本的立足點。考古遺蹟和出土文物不能再生,一旦破壞就無法補救,應優先考慮基建工程中挖出的古遺址、墓葬,進行搶救性文物發掘。
對於已發現的大型遺址、墓葬,因文物難以保護,又不是因基建工程急需的古遺址墓葬,都不應主動發掘,應加強勘察、保護工作,確保重點區域不受破壞。
②要把配合以經濟建設為主的考古發掘作為長期的戰略方針。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文物界曾傳,郭沫若曾想主動挖一下秦始皇及武則天陵墓,作些考古研究,請示周總理,據說沒有批准。
因為當時文物保護科技手段及水平還不行,這些稀世珍寶價值連城,一旦挖出,接觸到空氣及紫外線,立刻毀於一旦,在地下還可儲存幾百年上千年,最後決定不挖,留給後人。
因此,文物發掘不能籠統地說早挖或晚挖哪個好,必須儘可能客觀地、完整地、系統地制定計劃,保證它的合法性、科學性,不能草率從事,更不能為謀利而私自盜挖。
依法挖文物稱為考古發掘,是指為了科學研究,經文物行政部門批准,對埋藏的文物進行調查、勘探和發現、挖掘文物的活動。
中國歷史悠久,埋藏地下的文物非常豐富。地下文物的發掘既是一項科學研究工作,又是文物保護的一種手段,具有三個方面的特點:
①必須把是否有利於文物保護作為根本的立足點。考古遺蹟和出土文物不能再生,一旦破壞就無法補救,應優先考慮基建工程中挖出的古遺址、墓葬,進行搶救性文物發掘。
對於已發現的大型遺址、墓葬,因文物難以保護,又不是因基建工程急需的古遺址墓葬,都不應主動發掘,應加強勘察、保護工作,確保重點區域不受破壞。
②要把配合以經濟建設為主的考古發掘作為長期的戰略方針。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文物界曾傳,郭沫若曾想主動挖一下秦始皇及武則天陵墓,作些考古研究,請示周總理,據說沒有批准。
因為當時文物保護科技手段及水平還不行,這些稀世珍寶價值連城,一旦挖出,接觸到空氣及紫外線,立刻毀於一旦,在地下還可儲存幾百年上千年,最後決定不挖,留給後人。
因此,文物發掘不能籠統地說早挖或晚挖哪個好,必須儘可能客觀地、完整地、系統地制定計劃,保證它的合法性、科學性,不能草率從事,更不能為謀利而私自盜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