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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朝劍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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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大寶l
《我是李大寶》
男方給女方的彩禮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這個還真不算。首先:什麼是彩禮?彩禮。是對於我們的傳統來說,就是男方給與女方的金錢還有其他的一些東西,算是對未來的丈母孃養育女兒的一種報答。《可能有的人會說,父母養兒女是不圖報答的,不用彩禮啥的。》我想說就是,你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呀?養那麼大,付出多少?操了心都不操了,養個女兒比養兒子都費勁?於情於理,出點彩禮。很正常,有的地方彩禮多達幾十萬的,這對男方也確實是負擔。《有把這當成共同財產的想法正常》,也怕到時候人財兩失。避免的方法就只有,找媒人當個證人啦,到時候也算證據啦。如果真的發生了這種事,也算男方有個後路吧,過好了,啥都好說。反正,這彩禮多少能返點吧。
什麼是雙方共同財產?顧明思議,就是結婚之後,兩口子賺的錢,才是共同的財產。你說你彩禮剛給人家,緊接著就說這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你這彩禮不就是過了過手?如果說陪嫁的話,比如陪嫁了幾萬啥的,這要說是共同財產的話,還說的過去。因為這是給女兒的嫁妝,女兒可以自由支配,總不能就自己花,讓老公看著,所以這陪嫁算共同的財產。無可厚非,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這算是老丈人給你們小兩口的生活費,陪嫁可以用做兩口子的生活開銷。這個錢,兩口子愛咋花咋花,不要打彩禮的想法。《彩禮也是為女方留了個保障》當今社會,任何都有可能發生。
最後,我上面說的兩點,能看出來答案。所以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還算共同財產嗎?人品很重要的,人家養那麼大的閨女,說白了。就拿你點費用,也不可厚非。所以真的不要算計人家這點彩禮。好好過好兩口子的日子是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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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穎想法律故事會
婚前彩禮是中國一個古老的傳統,它是指男方在婚約達成之前的時候,向女方贈送的禮金或聘禮,統稱為彩禮。古代的彩禮通常情況下就是一隻大雁,或者日常用品,表示誠意就好。
最近一些年,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禮的標準也水漲船高,這本是正常的。但是,由此產生的攀比現象也越演越烈。有些家庭甚至因為彩禮而返貧,這不得不說是一個莫大的諷刺。
那麼,到底男方給付的彩禮到底是什麼性質呢?是否可以要求返還,或者成為共同所有呢?
彩禮,是為了男女雙方為了達到結婚為目的而給付的財物。其實是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因為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那麼,這份彩禮應該是針對女方的贈與,而非女方家庭的贈與,因為履行婚約的是女方本人,而非其家庭。
又由於贈與的彩禮是在締結婚約之前給付的,所以,彩禮是女方婚前得到的,是其個人財產。
即便日後兩個人結婚了,彩禮也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換一個角度來說,如果交付彩禮之後,雙方沒有締結婚約,那麼,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
這從反面論證了彩禮的附條件贈與的性質,說明彩禮是女方獲得的個人財產。
彩禮不會因雙方結婚就轉變成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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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男方給女方的彩禮算不算夫妻的共同財產?
這個問題搞得我一頭霧水!首先,得弄清楚什麼是彩禮,彩禮的意義又是什麼呀。
彩禮,是重禮,其實就是古代男子娶妻時,由男子的家長給予其準妻家長的錢財為主和各種很多禮品,還有酒肉,而這些錢財和物品本義是給予女方家父母的一些小補償與禮慰的,酒肉是給女方家長宴請女子長輩吃的,目的是告知長輩親戚,女兒長大出閣嫁人了,而不是死了不見人了,因為女兒一但出嫁,是不可以隨意無故回孃家的,只要開書合命合八字不克夫,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就屬於該男子的人了,所以,就有了嫁女屬小喪,嫁出門潑出水的說法,嫁到男方,最基本的就是生兒育女,孝敬公公婆婆,忠順丈夫。
再說說嫁妝又是什麼?嫁妝的意義又是什麼?嫁妝是女子父母置辦的以物品為主,以及一小部分錢財陪同該女子一起給予這名準丈夫的,說白了,嫁妝以及該女子都是屬於物件男子的。另一個意義,嫁妝也就是體面的對男方回禮,讓外人看的。也是一個小家庭組建的生活物品和一些備用資金(備用油)。
現代婚嫁,基本上失去原有的意義,比如,現在出嫁了是可以隨意回孃家的,還有,現在女子出嫁幾本都是二手三四五六七手的,並不是處子新身,只有一點沒變,那就是女子父母的養育之恩還是要略表謝意的,為什麼是略表?而不是非常感恩?因為現在女子嫁出去是可以隨意回孃家的,女方家庭有什麼大事是可以資助的,古代是可以探訪但不可資助的,除非該女子丈夫點頭同意。
綜之,現代婚嫁,只可以略要彩禮表示一下即可,而非十萬八萬,更不可一百幾十萬,放眼全國,人家兩廣就做得很好,很現代,三兩萬表示一即可,不像有些地方要得幾十萬那樣不倫不類。
結論:嫁妝屬於男方的,鑑於現代,嫁妝屬於夫妻公共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