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國外進口藝術品要考慮到的三個問題:1、藝術品進口是需要辦理批文,在進口前請確認下進口的目的地是否可以辦理。2、藝術品進口要確認下進口的方式,如果是用於參展後期還要出去,那麼可以考慮下ATA或者暫時進出口。如果是一般貿易進口,那就正常的交稅報關。3、藝術品報關放行後運輸細節問題,藝術品在進口時的包裝無損後在運輸過程中一定要買保險且運輸途上如何保證貨物不被破壞。二、進口報關需要的資料:1、收貨人報關報檢十位程式碼。2、收貨人社會統一程式碼。3、提單,箱單,發票,合同。4、辦理批文。5、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6、境內消費使用單位,送貨地址。三、進口藝術品的審批流程如下:
1、藝術品進出口單位應當在藝術品進出口前,向藝術品進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藝術品進出口單位指的是在商務部門備案登記,取得進出口資質的企業。有的企業或者個人沒有進出口資質,這時就需要委託藝術品進出口單位進行相關活動。需要提交的檔案包括:(1)藝術品進出口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2)進出口藝術品的來源、目的地、用途;(3)藝術創作者名單、美術品圖錄和介紹;(4)審批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在境內舉辦涉外商業性美術品展覽活動,應當由舉辦涉外商業性美術品展覽活動的單位,於展覽日45日前,向展覽舉辦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申請,如果展品超過120件的,則直接向文化部提出申請。3、以研究、教學參考、館藏、公益性展覽等非經營性用途的美術品進出境,應當委託藝術品進出口單位辦理進出口手續。4、同一批已經批准進口或出口的藝術品復出口或復進口,進口單位可持原批准檔案正本到原進口或出口口岸海關辦理相關手續,文化行政部門不再重複審批。上述復出口或復進口的美術品,如果與原批准檔案替換不符,進出口單位應當到文化行政部門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一、從國外進口藝術品要考慮到的三個問題:1、藝術品進口是需要辦理批文,在進口前請確認下進口的目的地是否可以辦理。2、藝術品進口要確認下進口的方式,如果是用於參展後期還要出去,那麼可以考慮下ATA或者暫時進出口。如果是一般貿易進口,那就正常的交稅報關。3、藝術品報關放行後運輸細節問題,藝術品在進口時的包裝無損後在運輸過程中一定要買保險且運輸途上如何保證貨物不被破壞。二、進口報關需要的資料:1、收貨人報關報檢十位程式碼。2、收貨人社會統一程式碼。3、提單,箱單,發票,合同。4、辦理批文。5、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6、境內消費使用單位,送貨地址。三、進口藝術品的審批流程如下:
1、藝術品進出口單位應當在藝術品進出口前,向藝術品進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藝術品進出口單位指的是在商務部門備案登記,取得進出口資質的企業。有的企業或者個人沒有進出口資質,這時就需要委託藝術品進出口單位進行相關活動。需要提交的檔案包括:(1)藝術品進出口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2)進出口藝術品的來源、目的地、用途;(3)藝術創作者名單、美術品圖錄和介紹;(4)審批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在境內舉辦涉外商業性美術品展覽活動,應當由舉辦涉外商業性美術品展覽活動的單位,於展覽日45日前,向展覽舉辦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申請,如果展品超過120件的,則直接向文化部提出申請。3、以研究、教學參考、館藏、公益性展覽等非經營性用途的美術品進出境,應當委託藝術品進出口單位辦理進出口手續。4、同一批已經批准進口或出口的藝術品復出口或復進口,進口單位可持原批准檔案正本到原進口或出口口岸海關辦理相關手續,文化行政部門不再重複審批。上述復出口或復進口的美術品,如果與原批准檔案替換不符,進出口單位應當到文化行政部門重新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