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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骨傷故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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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舟叔聊點啥
題主的疑惑我能理解,因為在日常鑑定工作中我所接觸的傷者很多也有這樣的疑問。
就題主所提供的病歷資料來看,有評殘可能性的幾處傷,以及他們可評殘的條件如下:
1.左顳頂骨骨折;要看是否累及乳突,並目前是否有聽力下降情況。
2.左側2-5、8、9肋骨骨折。要看是否有兩處以上錯位畸形癒合。
3.腰1-4左側橫突骨折。需要遺留腰部活動功能喪失達10%以上。
如果題主所諮詢的鑑定人員是確認以上情況都未遺留相應功能障礙,那答覆評不上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未作相應檢查就作此判斷,那麼這個結論就是不嚴謹的。
題主可以到多家鑑定機構諮詢一下,如果意見一致,基本應該是搶評不到的。
可以作誤工、護理、營養期限鑑定,這個只要受傷都可以做,也可以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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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醫院三樓殘疾人託管中
傷殘鑑定評估是根據你的傷殘成度,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病歷,出院證。而且出院後滿一年,才能到縣殘聯申請殘疾證。
殘疾評估不是說你的幾處骨折了就可以評定為殘疾的。而是看傷到那裡了,如果是傷到了腰椎神經。造成腰椎以下截癱,那就嚴重了,一般可以評定為重度殘疾。如果你是傷到了骨頭,骨折了,去醫院把骨頭接好,那就評不上殘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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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嚴有話說
傷殘不是以骨折的多少來論的,而是要看治療過後是否能恢復,是否會留下後遺症,從而影響了今後的工作和生活。
比如說肢體缺失,這種情況目前來說是沒辦法復原的,那就可以評傷殘了。
另外,相對於工傷鑑定,商業保險的傷殘評定會更加嚴格。而您說的是交通事故,那應該走的是商業保險,會更難一點。
最後,不幸中的萬幸,您父親能夠恢復過來,沒有落下殘疾其實也是一件幸事,希望他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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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詩意葡萄Gt
傷殘不是全身傷的地方多就能評不上的,而是要某一個部位受傷較嚴重達到一定程度,或者遺留一定的後遺症才能夠評上等級。
按照你病歷上的傷情來看:
硬膜外血腫、顱骨骨折
按照《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之規定,相關條款有兩個。
5.10.1.1條,需要遺留精神障礙或者輕度智慧減退,這個需要諮詢精神鑑定相關的鑑定所和法醫。
5.10.1.2條,需要遺留腦軟化灶,腦挫傷的情況下有可能,硬膜外出血遺留的可能性不大。
頸椎橫突骨折、腰椎L1、L2、L3、L4左側橫突骨折
按照《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之規定
第1-4腰椎橫突骨折後影響功能,是有可能評上十級傷殘的,這個可以再諮詢下當地鑑定所的法醫。
肋骨骨折(5根)
按照標準
一般肋骨骨折需要6根才能評上傷殘,5根的話需要遺留兩處畸形癒合。這個需要看下後期的複查片,沒有2處畸形癒合就沒有傷殘。
可以多諮詢幾家鑑定所,傷殘不能評,三期鑑定(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也可以做一下。
回覆列表
顱腦損傷,腦軟化並有功能障礙;6根肋骨骨折,或4根肋骨骨折,其中2根畸形癒合的;4處椎體後突,橫突骨折,影響功能的。對照最後一條,您說的可能夠十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