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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紅皮書1

    謝謝邀請。這樣的事出現的不少,首先你可到銀行查一查錢的來源,看看明細,如確認不是你的正常收入,也先不要動,這種情況很可能是銀行櫃員操作失誤造成的,若是這樣,銀行每晚要盤庫對帳,發現失誤會主動跟您聯絡,或者也可能直接將錢划走,不過這樣會讓持卡人很不舒服,而如果你將錢取了,不退還的話屬不當得利,法律上不支援你。還好,你說的僅多三百元,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屬自己的退回就是,不必糾結。

  • 2 # 諸神沒有黃昏

    您的這種情況之前在網路上曝出過不少,建議您不要跟銀行抖小聰明,主動給存款的銀行打電話把情況告知,銀行會很快與您取得聯絡的。

    你的賬戶雖然只是多了300元,即便不是你的責任,但是也屬於不當得利,理應如數返還。如果堅持不退還的話,銀行還可能會起訴你,經催告拒不返還的,有可能會構成侵佔罪。

    之前網上曝出過一個案例。山西一男子李某在太原某銀行取錢,本來是取42400元,但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卻稀裡糊塗的給了她44000元,因為是銀行的錢還是比較放心,而且也是多次點鈔,李某也沒有注意就走了。事後銀行的工作人員清賬的時候卻發現少了一筆錢,經核實,在李某取錢的時候銀行的工作人員因操作失誤多給了李某1600元,隨後銀行聯絡李某。經雙方交流過後,李某拒絕還錢,他覺得銀行有明確規定“離櫃概不負責”,儲戶為什麼不能以這一規定為由拒絕退還多給的錢。隨後銀行對李某提起了上訴,經審理,法院認為李某的行為屬於不當得利,判其歸還1600元人民幣給銀行。

    您看,本來是自己佔理的事,這麼一曝光,一分錢便宜沒佔到,反而在生活中被人指指點點抬不起頭。由此可見,既然國家已經明確有規定不得利用銀行工作失誤謀取個人利益,咱們就規規矩矩按照國家法令來,不要因小失大。

  • 3 # 銀行二三事

    是在櫃檯存的嗎,是的話就是櫃檯存錯了。當天或者一兩天內他們會聯絡你讓你把錢還回去,也有可能他們覺得300錢不多,把客戶找回來太麻煩了就自己貼錢賠了,就沒聯絡你。

    不用太在意這件事情了,如果覺得良心過不去可以到你存錢的網點說明情況,把錢還回去。記得要去你存錢的網點,去其他網點沒用,因為是那個網點的工作人員個人賠的錢。如果覺得麻煩,建議你可以先不要動這筆錢,就放在卡里,除此之外正常使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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