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存款,又叫“收益增值產品”,是將利率、匯率等產品與傳統的存款業務相結合的一種創新存款。其存在形式是“存款+金融衍生工具”,即“低風險低收益+高風險高收益”的資產組合。
2018年9月,中國銀保監會正式釋出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中,明確了結構性存款將被納入銀行的表內業務,也就是說結構性存款將來要和一般性存款同等對待。它是介於存款與理財產品之間的產品,屬於銀行表內業務,計入“客戶存款”,需要繳納存款準備金、存款保險金、計提減值損失和風險資本等。
結構性存款與存款的區別是:存款收益固定,結構性存款收益浮動。
它與理財產品的區別是:理財產品不保本(打破剛性兌付後),結構性存款保本。
結構性存款的收益來源是:在繳納存款準備金、存款保險金等之後,將大部分資金用於銀行信貸或者固定收益類等低風險產品,保證基本的安全和收益;而剩下的小部分資金用於投資高收益、高風險的產品,比如與之相掛鉤的金融衍生工具(匯率、期權、股指等)。總體而言,結構性存款就是在承受一定風險的基礎上去獲得較高收益的機會產品。
至於銀行為什麼開發結構性存款業務?從2018年開始,隨著資管新規落地,銀行理財產品不得承諾保本。但是,很多客戶投資時仍有“保本”的需求,為彌補這一塊業務空白,銀行就大力推廣兼具存款和金融衍生品特徵的結構性存款。它不僅本金較為安全,並且有相對較高的預期利息,吸引了不少投資者。
下圖為近兩年結構性存款規模:
銀行之間的橫向比較看,中小銀行結構性存款佔比較高,大型銀行結構性存款佔比較低:
以上週(1月11日-17日)為例,各銀行發售人民幣結構性存款132款,平均預期最高收益率為4.33%,較上上週上升了0.01個百分點。結構性存款中,1萬元門檻產品的佔比為31.82%。
結構性存款,又叫“收益增值產品”,是將利率、匯率等產品與傳統的存款業務相結合的一種創新存款。其存在形式是“存款+金融衍生工具”,即“低風險低收益+高風險高收益”的資產組合。
2018年9月,中國銀保監會正式釋出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中,明確了結構性存款將被納入銀行的表內業務,也就是說結構性存款將來要和一般性存款同等對待。它是介於存款與理財產品之間的產品,屬於銀行表內業務,計入“客戶存款”,需要繳納存款準備金、存款保險金、計提減值損失和風險資本等。
結構性存款與存款的區別是:存款收益固定,結構性存款收益浮動。
它與理財產品的區別是:理財產品不保本(打破剛性兌付後),結構性存款保本。
結構性存款的收益來源是:在繳納存款準備金、存款保險金等之後,將大部分資金用於銀行信貸或者固定收益類等低風險產品,保證基本的安全和收益;而剩下的小部分資金用於投資高收益、高風險的產品,比如與之相掛鉤的金融衍生工具(匯率、期權、股指等)。總體而言,結構性存款就是在承受一定風險的基礎上去獲得較高收益的機會產品。
至於銀行為什麼開發結構性存款業務?從2018年開始,隨著資管新規落地,銀行理財產品不得承諾保本。但是,很多客戶投資時仍有“保本”的需求,為彌補這一塊業務空白,銀行就大力推廣兼具存款和金融衍生品特徵的結構性存款。它不僅本金較為安全,並且有相對較高的預期利息,吸引了不少投資者。
下圖為近兩年結構性存款規模:
銀行之間的橫向比較看,中小銀行結構性存款佔比較高,大型銀行結構性存款佔比較低:
以上週(1月11日-17日)為例,各銀行發售人民幣結構性存款132款,平均預期最高收益率為4.33%,較上上週上升了0.01個百分點。結構性存款中,1萬元門檻產品的佔比為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