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8日16時58分許,新餘市渝水區經開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駕駛員袁某駕駛一輛小型轎車,在經開大道由南向北(良山鎮往新餘市區)方向行駛時,乘車人鍾某(13歲)將身體伸出車頂天窗外,當車輛行駛至良山鎮八百橋村委裡元村路段,透過道路限高橫槓時,鍾某的身體與限高橫槓發生碰撞,造成鍾某當場死亡。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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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聊的一輩子很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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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NfT
提問題不要誤導大眾!新餘發生限高桿事件那條並非高速公路。是通往經濟開發區的新建公路。所以當地叫經開大道。類似環境在新餘,萍鄉一帶的新區不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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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夫雜說
高速公路上沒有特殊的限高規定,跟普通公路一樣。根據交通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裝箱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2米以上);車貨總長18米以上;車貨總寬度2.5米以上,以及其他不同軸數、輪胎數的車輛超過規定載質量的,都稱為超限運輸。也就是說,限高4米(集卡4.2米),限寬2.5米。所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不能高於4.2米。
但是實際上,高速公路上也會有一些特殊的車輛超過4.2米,比如運輸超限貨物的車輛。
這樣的貨物都是大型的、不可分解的貨物,長度和高度超出標準,但是也不是在高速公路上隨便走的,而實際情況,我們也經常在高速公路上發現裝貨裝的特別高的車,如下圖
那麼這些車輛通行高速公路就需要注意一個事情了,那就是“橋樑限高”,但是不注意的司機也有很多,
不過大部分貨車司機都是職業司機,對這個還是比較注意的, 畢竟撞了橋之後賠的錢可不是一點半點。
而高速公路上也有一些特殊的限高,主要是以下情況:
1、施工限高。這種情況一般是出現在高速公路上跨橋樑施工的過程中;
2、限制車型限高。比如有的收費站設定專門的小型車通道,就可以用一個限高的方式解決。
這樣的限高一般都有專門的限高標誌和限高杆,如下圖樣式:
最近熱點是:
2018年10月28日16時58分許,新餘市渝水區經開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駕駛員袁某駕駛一輛小型轎車,在經開大道由南向北(良山鎮往新餘市區)方向行駛時,乘車人鍾某(13歲)將身體伸出車頂天窗外,當車輛行駛至良山鎮八百橋村委裡元村路段,透過道路限高橫槓時,鍾某的身體與限高橫槓發生碰撞,造成鍾某當場死亡。有大量媒體或者大v直接發的是高速公路上限高,其實那條路不是高速公路。這裡也對那些媒體或者大V表示鄙視。
高速限毛高,沒看是在大路上開的?自己孩子不看好還指望誰看,別動不動出事了怨這怨那,想想自己哪錯了,長長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