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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翹望終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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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醫路同行
你好。不知道你所問的問題是你親身經歷的還是聽別人說的呢?
想必樓主對搶救這個事情不是很瞭解吧?而且對醫治無效去世這個事情也不完全瞭解吧?我可以給你簡單的介紹一下,所有患者入院後都會給予正規治療,當患者病情較重,出現惡性事件的時候(比如呼吸心跳驟停、大出血等),醫護人員會在第一時間給予搶救治療,根據病情不同,給予不同處理。國家法律規定,持續搶救30分鐘以上患者仍無生命體徵恢復跡象的,可以宣佈臨床死亡,而且需要查床邊心電圖確認。整個過程可以說是驚心動魄的。搶救無效,病人去世,醫療活動結束後,相關負責的醫生,需要對患者詳細記錄搶救過程,並且科室主任要組織科內人員進行死亡病例討論,並記錄在案,相關醫療文書比較多,所以在種種文書的整理過程中,患者死亡的這個最終診斷已經牢牢印在責任醫生的腦子裡面了,出院記錄(我們醫院死亡患者的出院記錄叫做死亡記錄)怎麼可能會寫上治癒呢?而且病例後期有質控小組質控,如果出院記錄寫著治癒,這樣的病例也不可能透過質控的啊!所以說樓主問的這個問題,我覺得正規醫院都不會發生這種事情的。
至於有些患者家屬在患者治療無效去世後著急辦理出院,緊急需要出院記錄等相關文書時,這個時候醫生有時會為了不耽誤患者家屬辦出院,利用一些病例模板快速給患者家屬完善一份出院記錄,存在模板有誤差,導致治療結果填寫不準確的情況。但是即使是這種情況,一般寫完都會從頭到尾審一遍的,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即使真有,那也是筆下誤,不存在誠心去寫治癒的可能。這點請放心的!
這種情況是不應該發生的。是醫生粗心造成的,尤其是電子病歷容易出現這種情況。為了提高病歷書寫效率,醫院或科室給某種病制定了病歷書寫模板,可以複製貼上這個模板,但在貼上之後應該根據病人的情況不同,進行相應的修改,如果粗心,就會忘記修改,故造成書寫錯誤。家屬發現後,可以及時向醫生提出來,醫生會及時修改的。出院記錄的作用主要是對出院後的繼續治療起到指導或提示作用。另外,出院時治療效果轉歸,一般以病例首頁為準。而且開具了死亡診斷證明,應該不會造成其他不良後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