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場障礙(即市場調節機制作用的障礙)
2、消費者(是指為生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人)
3、經濟法調整原則(即經濟法原則,是指由經濟法所確立,在其調整特定的社會關係時所遵循的準則。通常是指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即維護社會經濟總體效益,兼顧社會各方經濟利益)
4、法的調整方法(法的調整方法是指法在調整社會關係時所採取的基本方式和手段)
5、經濟法主體(即國家經濟調節法律關係主體,它是接受經濟法調整的國家經濟調節關係的參加者及當事人,是國家經濟調節管理活動中權利和義務的承受者)
6、法律責任(是指人們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所應付出的代價)
7、法律權利(是指法律規定的人們行為模式中可以為或不為的某一定行為)
8、法律義務(是指法律規定的人們行為模式中人們必須為或不為的一定行為)
9、法律制裁(是指由國家機關強制違法行為人履行其應負的法律責任)
10、經濟法責任(是指人們違反經濟法規定的義務所應付出的代價)
11、國家經濟調節法律關係(是指經濟法調整國家經濟調節關係所形成的各方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12、經濟法客體(即國家經濟調節法律關係客體,是指國家經濟調節法律關係主體雙方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物件。主體權利指向的物件是權利客體;主體義務指向的物件是義務客體)
13、經濟法的核心(通常是指經濟法體系的核心,及在一定國家一定歷史時期經濟法立法體系中,何種法律處於最重要和主導的地位)
14、經濟法(經濟法是調整在國家調節社會經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係,規範和保障國家調節,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穩定和發展的法律規範總稱)
15、經濟法的調整方法(是指經濟法在調整國家經濟調節關係時所採用的行為規範方式和法律後果形式)
16、經濟法的制裁(是國家機關強制經濟法義務違反人對其所造成的危害付出代價,以履行其經濟法責任)
17、經濟法學(經濟法學是研究經濟法的產生、發展以及其內容、地位和作用的一門法學學科
1、市場障礙(即市場調節機制作用的障礙)
2、消費者(是指為生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人)
3、經濟法調整原則(即經濟法原則,是指由經濟法所確立,在其調整特定的社會關係時所遵循的準則。通常是指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即維護社會經濟總體效益,兼顧社會各方經濟利益)
4、法的調整方法(法的調整方法是指法在調整社會關係時所採取的基本方式和手段)
5、經濟法主體(即國家經濟調節法律關係主體,它是接受經濟法調整的國家經濟調節關係的參加者及當事人,是國家經濟調節管理活動中權利和義務的承受者)
6、法律責任(是指人們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所應付出的代價)
7、法律權利(是指法律規定的人們行為模式中可以為或不為的某一定行為)
8、法律義務(是指法律規定的人們行為模式中人們必須為或不為的一定行為)
9、法律制裁(是指由國家機關強制違法行為人履行其應負的法律責任)
10、經濟法責任(是指人們違反經濟法規定的義務所應付出的代價)
11、國家經濟調節法律關係(是指經濟法調整國家經濟調節關係所形成的各方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12、經濟法客體(即國家經濟調節法律關係客體,是指國家經濟調節法律關係主體雙方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物件。主體權利指向的物件是權利客體;主體義務指向的物件是義務客體)
13、經濟法的核心(通常是指經濟法體系的核心,及在一定國家一定歷史時期經濟法立法體系中,何種法律處於最重要和主導的地位)
14、經濟法(經濟法是調整在國家調節社會經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係,規範和保障國家調節,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穩定和發展的法律規範總稱)
15、經濟法的調整方法(是指經濟法在調整國家經濟調節關係時所採用的行為規範方式和法律後果形式)
16、經濟法的制裁(是國家機關強制經濟法義務違反人對其所造成的危害付出代價,以履行其經濟法責任)
17、經濟法學(經濟法學是研究經濟法的產生、發展以及其內容、地位和作用的一門法學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