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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英武

    正常啊,這都是第三次舉行大選了,沒辦法,不論是內塔尼亞胡的利庫德集團,還是對手甘茨組閣都失敗了,而且雙方無法就權力共享方面達成共識,而後開放組閣許可權,也沒有任何一個議員能夠獲得足夠的票數得到組閣權,就只能進行第三次大選了!

    1.如果在12月11日午夜前,議會的120名議員中有任何一個人能夠獲得超過半數的議員推薦就可獲得組閣權!可惜,沒有!最終,以色列議會熬夜透過表決(提案需要經過一讀、二讀、三讀、終讀),最終確認在明年3月2日舉行選舉。而這個距離今年4月份內塔尼亞胡的利庫德集團贏得議會選舉差不多正好一年。也就是說:一年內以色列將會舉行第三次大選!

    2.以色列雖然國土面積小,但是政黨林立,尤其是現在內塔尼亞胡面臨受賄、欺詐指控,確實讓以色列政壇沒有了主心骨:利庫德集團力挺內塔尼亞胡,而藍白黨的甘茨指責內塔尼亞胡受賄欺詐和背信,看來未來的以色列真的不太平,而看守政府內胎尼亞胡無法行使指責,導致以色列關鍵人事任命、軍隊預算等無法落地!在我們看來,就是浪費納稅人錢。

    3.因為以色列法律規定總理可以不受起訴必須下臺的約束,所以內塔尼亞胡作為留任看守總理,依然是可以指揮政府基本運作的。在這種情況下,內塔尼亞胡完全有利用職務之便應對檢察機關和警方對他的調查!

    而因為議會解散,關於內塔尼亞胡是否應該享有豁免權的決定暫時擱置,而針對他的刑事調查也要暫停了!這就相當於給了內塔尼亞胡一個喘息的機會!

    內塔尼亞胡要想繼續在明年三月份大選後掌控以色列,想要搞好利庫德集團內部團結,贏得集團推舉為候選人再說吧!(利庫德集團黨內初選定在26日)

  • 2 # 齊林居

    以色列一年內將三度大選 內塔尼亞胡備戰 辭去除總理外所有部長職務

    內塔尼亞胡參加議會會議

    由於以色列未能在12月11日的最後期限前組建聯合政府,且議會解散和選舉法律草案獲得透過,該國將於2020年3月2日不得不再次舉行大選。此外,本雅明·內塔尼亞胡總理在12日宣佈,他將辭去兼任的所有部長職務,但將繼續擔任以色列總理。

    以色列於今年4月10日實行議會選舉後,因執政黨利庫德集團未能贏得席位多數,總理內塔尼亞胡組閣失敗;9月17日再度選舉,總統魯文·裡夫林先後授權內塔尼亞胡和其對手—藍白黨領導人、前以色列國防軍總參謀長本尼·甘茨組閣,但均以失敗告終,且雙方無法就權力共享方面達成共識。

    隨後,以色列議會開放組閣,也沒有任何黨派或議員能夠成功拉到足夠票數,來組成內閣。現在這一明年3月將再一次舉辦大選的訊息,意味著以國將在一年內三度改選議會,下次產生的將是以色列建國後的第23屆議會。同時,內塔尼亞胡還將面臨來自黨內的挑戰,由他領導的利庫德集團11日表示,預計於12月26日展開黨內初選。

    當下,針對內塔尼亞胡個人的貪腐調查仍在發酵當中。以色列反腐監督機構—“以色列質量政府運動”,日前向高等法院提交請願書,要求面臨涉嫌貪腐起訴的內塔尼亞胡辭去總理職務。對此,內塔尼亞胡在12日作出最新迴應稱,他將於2020年1月1日辭去兼任的所有部長職務,但“將依法繼續擔任總理一職”。

    內塔尼亞胡的迴應得到了以色列高等法院的支援。以高等法院於12日當日裁定,內塔尼亞胡可以暫時留任總理一職。

    12月4日,內塔尼亞胡和蓬佩奧在里斯本會晤。

    目前,除了總理一職外,內塔尼亞胡兼任著以色列衛生部長、社會福利部長、僑民部長和代理農業部長多個內閣職務。此前,他曾一度兼任國防部長及外交部長。

    以色列總檢察長阿維哈伊·曼德爾卜利特在耶路撒冷時間2019年11月21日,對領導國家長達13年的內塔尼亞胡正式提交指控,以受賄、欺詐和背信3項罪名對其進行起訴,但給予他30天時間尋求豁免。內塔尼亞胡則批評稱,對他的起訴建立在“虛假指控”和警方不公正調查的基礎上,是一場“未遂政變”。根據以色列法律規定,總理受到指控並非必須下臺,但包括部長在內的其他政府官員在遭到起訴時必須辭職。

    美國政府則表明了對內塔尼亞胡執政堅決力挺的態度,除支援以色列吞併約旦河西岸地區建立猶太定居點的最新政策轉變以外;12月4日,美國國務卿邁克·蓬佩奧在參加北約70年峰會後,還專程前往葡萄牙里斯本,與內塔尼亞胡進行會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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