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16年開車撞了騎腳踏車的老人,處理過程供大家取經(有好有壞)撞人後,報警報保險,在120無法趕到(說是沒車合適)的情況下,自行送人去了就近醫院搶救,墊付醫藥費,交警接手事故處理不提,醫院方面在家屬來以後,拒絕陪護,但是墊付了醫藥費,支付家屬三百元陪護費,十五天以後,醫院方面我去結賬拿走發票病例提交保險公司要求預賠,隨後預賠款(醫藥費)一週後全額到賬。交警處理時傷者家屬找的所謂律師誘導我承認全責,隨後走法律程式,經法院調解保險公司賠付所以後期賠償款,我個人承擔傷者評殘費用(九級)兩千塊。這個過程中,可以總結的問題是,第一墊付醫療費不是絕對的,當時交警就要求我配合救治,並且在法院調解時,取的傷者諒解配合很重要,前提是墊付款一定要自己拿到發票病例等東西,並且要事先與保險公司溝通,得到可以預賠保證後墊付。第二與家屬打交道絕對不要順著他的思路走,不管什麼要求只要涉及錢,一定先與保險公司溝通,第三,事故認定只能由交警做,自己不能認任何問題。其實題主的問題很簡單,你這樣想,只要涉及人傷事故,傷者想多賠錢,你想少掏錢,這就是一個悖論不可調和,不要怕去法院,按正常流程走,你有保險公司,上法院保險公司也是被告之一,不用怕,真要亂來,法院調解你可以不接受,然後開庭你再不到,再開庭你不服上訴,二審下來,再不服,告保險公司,再來一個二審,一套下來,實際上你付出的很少很少,你就問傷者幾年時間能等不,能就這麼來,不能,就在事故處理書上簽字私下商量,差不多就好。或者有個好的態度,在法院調解時第一時間同意。這樣是最好沒有後患的辦法!我的保險是平安公司一個省理賠部長給我教的,而我犯錯誤的地方剛好就是我自作主張的地方!-——————————————————————————————————我看還是有人在感謝贊同我的回答也有好幾個邀請我回答的,我補充一點,真心話法律條文目前來說關於交通事故已經算比較完善了,合理不合理不說,至少基本都涉及到了,我們依法辦事就好。好多人一出事就到處問該怎麼辦?該怎麼辦?沒有什麼怎麼辦,這個年代不要再去想什麼出事了找什麼關係詭辯幾句就搞定。不可能了!你是司機就想少拿錢出來,話說你問過人家願意嗎?你不知道有保險公司這個物種嗎?你是傷者就想多賠錢,你又問過人家願意嗎?你又知不知道現在撞成幾級傷殘,甚至沒命都有一個公式來冷冰冰的計算該給你多少錢?而且這個計算方法是由國家給背書的!!!所以醒醒吧各位交通參與者,有不明白的有糾紛了,有衝突了!請去找法院,找律師,找法官,這沒什麼的,不丟人也沒什麼影響!實際上我的實際經驗告訴我,直接讓法院參與解決問題是花費最小,耗費時間最短,精力消耗最少,影響最低的一個途徑了!肺腑之言希望對你有用。
本人於16年開車撞了騎腳踏車的老人,處理過程供大家取經(有好有壞)撞人後,報警報保險,在120無法趕到(說是沒車合適)的情況下,自行送人去了就近醫院搶救,墊付醫藥費,交警接手事故處理不提,醫院方面在家屬來以後,拒絕陪護,但是墊付了醫藥費,支付家屬三百元陪護費,十五天以後,醫院方面我去結賬拿走發票病例提交保險公司要求預賠,隨後預賠款(醫藥費)一週後全額到賬。交警處理時傷者家屬找的所謂律師誘導我承認全責,隨後走法律程式,經法院調解保險公司賠付所以後期賠償款,我個人承擔傷者評殘費用(九級)兩千塊。這個過程中,可以總結的問題是,第一墊付醫療費不是絕對的,當時交警就要求我配合救治,並且在法院調解時,取的傷者諒解配合很重要,前提是墊付款一定要自己拿到發票病例等東西,並且要事先與保險公司溝通,得到可以預賠保證後墊付。第二與家屬打交道絕對不要順著他的思路走,不管什麼要求只要涉及錢,一定先與保險公司溝通,第三,事故認定只能由交警做,自己不能認任何問題。其實題主的問題很簡單,你這樣想,只要涉及人傷事故,傷者想多賠錢,你想少掏錢,這就是一個悖論不可調和,不要怕去法院,按正常流程走,你有保險公司,上法院保險公司也是被告之一,不用怕,真要亂來,法院調解你可以不接受,然後開庭你再不到,再開庭你不服上訴,二審下來,再不服,告保險公司,再來一個二審,一套下來,實際上你付出的很少很少,你就問傷者幾年時間能等不,能就這麼來,不能,就在事故處理書上簽字私下商量,差不多就好。或者有個好的態度,在法院調解時第一時間同意。這樣是最好沒有後患的辦法!我的保險是平安公司一個省理賠部長給我教的,而我犯錯誤的地方剛好就是我自作主張的地方!-——————————————————————————————————我看還是有人在感謝贊同我的回答也有好幾個邀請我回答的,我補充一點,真心話法律條文目前來說關於交通事故已經算比較完善了,合理不合理不說,至少基本都涉及到了,我們依法辦事就好。好多人一出事就到處問該怎麼辦?該怎麼辦?沒有什麼怎麼辦,這個年代不要再去想什麼出事了找什麼關係詭辯幾句就搞定。不可能了!你是司機就想少拿錢出來,話說你問過人家願意嗎?你不知道有保險公司這個物種嗎?你是傷者就想多賠錢,你又問過人家願意嗎?你又知不知道現在撞成幾級傷殘,甚至沒命都有一個公式來冷冰冰的計算該給你多少錢?而且這個計算方法是由國家給背書的!!!所以醒醒吧各位交通參與者,有不明白的有糾紛了,有衝突了!請去找法院,找律師,找法官,這沒什麼的,不丟人也沒什麼影響!實際上我的實際經驗告訴我,直接讓法院參與解決問題是花費最小,耗費時間最短,精力消耗最少,影響最低的一個途徑了!肺腑之言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