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丞相
可以開府治理事務,劉備建國以諸葛亮為之,蜀漢後主時代,諸葛亮病亡後隨即廢棄。府內編制屬官有、前、後軍師、長史、司馬、從事中郎、主簿、參軍、東曹掾、西曹掾、倉曹掾、令史,記室、門下督等。
與東漢府官均由府主自行徵辟不同,蜀漢丞相屬官均由朝廷任命,成為實際上的朝臣。諸葛亮去世後,不再置丞相之職,以示諸葛亮無人可及之地位。以蔣琬為大司馬領政,後任者費禕、姜維則任大將軍之職,名號不一。
2、三公及其它
用以位置勳舊大臣,沒有實際權力,也不開府。置太常,但博士無專經,可能系缺少足夠的經學之士。
置衛尉、光祿勳、太僕、大鴻臚、大司農、少府等諸卿,但沒有廷尉、宗正。蜀漢諸卿的官稱沿用漢制,均不帶卿字,與官署名一致。
光祿勳設定五官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分領三署郎。另有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等。內朝官如散騎常侍,中常侍等均沿用東漢舊制,以宦官充任,與曹魏任用士人為內朝官不同,說明蜀漢的內朝官不如曹魏重要。
這與蜀漢以丞相、大司馬等開府領政,皇權受到削弱、外重內輕的政治格局是相應的。
3、沿置尚書檯,置尚書僕射一人,不分左、右,也不分曹屬辦事,尚書郎唯有吏部、選曹、左選、右選、度支等,較曹魏簡略。
這是因為蜀漢軍政事務集權於丞相府有關,蜀漢的行政中心是丞相府而不是尚書檯,丞相府屬官如長史、司馬等實際代替了尚書檯屬官的職務。
置中領軍、領軍、前領軍、行領軍;中護軍、前護軍、後護軍、左護軍、右護軍、護軍、行護軍;中監軍、前監軍、右監軍、中典軍、後典軍等將軍為軍政事務官。
4、蜀漢轄境有漢主要是益州(包括漢中)以及涼州的一部分(武都郡),三國之中疆域最小。蜀漢置司隸校尉,但僅為加官虛銜,遙領司州,無具體職責,張飛本兼此職,後由諸葛亮繼任。
益州初置牧,管轄益州範圍內軍民政務以及下屬各郡縣,由諸葛亮兼任。諸葛亮死後,廢牧置刺史。後主建興七年(229年),東吳蜀漢相約預分天下,曹魏之兗、冀、並、涼四州分屬於蜀漢,也置刺史遙領。
荊州、雍州刺史時置時廢。主要的地方官也就是益州刺史,其屬官最多,有治中從事、別駕從事、功曹從事、議曹從事、勸學從事、典學從事、部郡從事、督軍從事,前、後、左、右部司馬、主簿、書佐等。
5、州以下置郡、郡置太守、都尉。犍為郡置屬國都尉,牂柯郡置五部都尉,陰平郡有關都尉,巴東郡置江關都尉。郡吏可考者有功曹掾、史、五官掾、師友祭酒、督軍從事、門下書佐、主簿等。縣鄉建制等與東漢無異。
6、蜀漢封爵沿東漢舊制,唯王、侯二等,皇子封王,功臣封侯。王、侯均無邑、祿。
新兵,伍長,什長,伯長,衛士,校尉,都尉,偏將軍,俾將軍,雜號將軍,輔國將軍,前將軍,四徵將軍,衛將軍,軍師將軍,車騎將軍,驃騎將軍,大將軍。
1、丞相
可以開府治理事務,劉備建國以諸葛亮為之,蜀漢後主時代,諸葛亮病亡後隨即廢棄。府內編制屬官有、前、後軍師、長史、司馬、從事中郎、主簿、參軍、東曹掾、西曹掾、倉曹掾、令史,記室、門下督等。
與東漢府官均由府主自行徵辟不同,蜀漢丞相屬官均由朝廷任命,成為實際上的朝臣。諸葛亮去世後,不再置丞相之職,以示諸葛亮無人可及之地位。以蔣琬為大司馬領政,後任者費禕、姜維則任大將軍之職,名號不一。
2、三公及其它
用以位置勳舊大臣,沒有實際權力,也不開府。置太常,但博士無專經,可能系缺少足夠的經學之士。
置衛尉、光祿勳、太僕、大鴻臚、大司農、少府等諸卿,但沒有廷尉、宗正。蜀漢諸卿的官稱沿用漢制,均不帶卿字,與官署名一致。
光祿勳設定五官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分領三署郎。另有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等。內朝官如散騎常侍,中常侍等均沿用東漢舊制,以宦官充任,與曹魏任用士人為內朝官不同,說明蜀漢的內朝官不如曹魏重要。
這與蜀漢以丞相、大司馬等開府領政,皇權受到削弱、外重內輕的政治格局是相應的。
3、沿置尚書檯,置尚書僕射一人,不分左、右,也不分曹屬辦事,尚書郎唯有吏部、選曹、左選、右選、度支等,較曹魏簡略。
這是因為蜀漢軍政事務集權於丞相府有關,蜀漢的行政中心是丞相府而不是尚書檯,丞相府屬官如長史、司馬等實際代替了尚書檯屬官的職務。
置中領軍、領軍、前領軍、行領軍;中護軍、前護軍、後護軍、左護軍、右護軍、護軍、行護軍;中監軍、前監軍、右監軍、中典軍、後典軍等將軍為軍政事務官。
4、蜀漢轄境有漢主要是益州(包括漢中)以及涼州的一部分(武都郡),三國之中疆域最小。蜀漢置司隸校尉,但僅為加官虛銜,遙領司州,無具體職責,張飛本兼此職,後由諸葛亮繼任。
益州初置牧,管轄益州範圍內軍民政務以及下屬各郡縣,由諸葛亮兼任。諸葛亮死後,廢牧置刺史。後主建興七年(229年),東吳蜀漢相約預分天下,曹魏之兗、冀、並、涼四州分屬於蜀漢,也置刺史遙領。
荊州、雍州刺史時置時廢。主要的地方官也就是益州刺史,其屬官最多,有治中從事、別駕從事、功曹從事、議曹從事、勸學從事、典學從事、部郡從事、督軍從事,前、後、左、右部司馬、主簿、書佐等。
5、州以下置郡、郡置太守、都尉。犍為郡置屬國都尉,牂柯郡置五部都尉,陰平郡有關都尉,巴東郡置江關都尉。郡吏可考者有功曹掾、史、五官掾、師友祭酒、督軍從事、門下書佐、主簿等。縣鄉建制等與東漢無異。
6、蜀漢封爵沿東漢舊制,唯王、侯二等,皇子封王,功臣封侯。王、侯均無邑、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