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1.秦始皇採用“遠交近攻、各個擊破”的戰略方針,滅六國,拓展疆域,統一全國,結束了春秋戰國以來長期分裂戰亂的局面,有利於人民生活安定和社會生產的發展;派蒙恬率兵出擊匈奴,把戰國時秦、趙、燕三國北邊的長城連結起來,修築西起臨洮(今甘肅岷縣)東至遼東的萬里長城,有力地抵禦了匈奴的進攻,在征服百越地區後,設定桂林、象郡、南海等郡。開創了幅員遼闊的秦帝國,促進了各民族的融合與團結,推動了中國多元一體化格局的形成。
2.統一後,採取一系列改革措施,促進了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的統一和發展。(1)政治上:建立了中國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權國家。中央設三公九卿,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稱為“三公”,“三公”下設九卿。在地方廢分封,實行郡縣制,將全國分為36郡,每一個郡有守、尉和監各一,郡下設縣。主要官吏均由皇帝直接任免,絕對服從和執行皇帝的命令。(2)經濟上:在全國統一使用圓形方孔錢,又稱秦半兩錢;同時,統一了度、量、衡。為發展全國陸路交通,實行“車同軌”,修建馳道和直道;開鑿溝通湘江和灕江的靈渠,在西南地區修築了“五尺道”。(3)在文化方面:統一文字,以秦國通行的文字為基礎制定小篆,頒行全國。這些措施,有利於鞏固秦朝的統一,有利於各地經濟文化交流和發展,對後世也有深遠影響。
過:1.征斂無度,賦稅奇重。為了維持龐大的軍費開支與工程建設,滿足窮奢極欲之生活,秦始皇不惜對民眾課以重稅,全國出現“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織,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的嚴重狀況,以致民不聊生,百姓“衣牛馬之衣,食犬口之食”。
2.好大喜功,濫用民力。秦始皇急功近利、不恤民情,連年大興土木、四處征戰,為了自己之奢欲,在首都附近造阿房宮、修驪山墓,所耗民夫竟多達70萬人以上。據估計,當時服兵役之人數遠超200萬,佔壯年男子三分之一以上。如此重稅苦役,實非百姓所能忍受。
3.嚴刑峻法,民怨鼎沸。秦自商鞅變法以來,法令十分嚴苛,一人死罪誅及三族,一家犯法鄰里連坐,百姓動輒被罰充苦役或慘遭酷刑。
4.箝制思想,焚書坑儒。為防止百姓反抗,秦始皇採納李斯建議在思想上實行了嚴厲的政策——“焚書坑儒”。“焚書”是指除秦朝中央收藏的書籍、秦國史書和醫藥、卜筮、種樹之書以外全部焚燒,對違抗命令的人一律處死。全國百姓和士人敢有私藏經書和諸子百家典籍者被處以滅族的酷刑。後又坑殺非議朝政的儒生四百餘人。“焚書坑儒”有利於鞏固國家的統一;但這種文化專制主義,毀滅了大批文化典籍,極大地摧殘了中國文化,鉗制了人們的思想,是秦朝暴政的集中體現。
總體評價:秦始皇在中國建立起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在中國歷史發展長河中,樹立起一塊新的里程碑,其非凡的功績在中國帝王中也只有極少數人能與之相比,無愧為後人所說的“千古一帝”。但是,秦始皇又是一位暴君,他橫徵暴斂,農民不僅上交收穫物的三分之二,還要負擔沉重的徭役,被徵去修築阿房宮、陵墓、長城的達200多萬人。秦始皇的暴政,最終導致二世而亡,其中的歷史教訓足以警世後人,引以為鑑。總的來說,秦始皇功大於過。
功:1.秦始皇採用“遠交近攻、各個擊破”的戰略方針,滅六國,拓展疆域,統一全國,結束了春秋戰國以來長期分裂戰亂的局面,有利於人民生活安定和社會生產的發展;派蒙恬率兵出擊匈奴,把戰國時秦、趙、燕三國北邊的長城連結起來,修築西起臨洮(今甘肅岷縣)東至遼東的萬里長城,有力地抵禦了匈奴的進攻,在征服百越地區後,設定桂林、象郡、南海等郡。開創了幅員遼闊的秦帝國,促進了各民族的融合與團結,推動了中國多元一體化格局的形成。
2.統一後,採取一系列改革措施,促進了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的統一和發展。(1)政治上:建立了中國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權國家。中央設三公九卿,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稱為“三公”,“三公”下設九卿。在地方廢分封,實行郡縣制,將全國分為36郡,每一個郡有守、尉和監各一,郡下設縣。主要官吏均由皇帝直接任免,絕對服從和執行皇帝的命令。(2)經濟上:在全國統一使用圓形方孔錢,又稱秦半兩錢;同時,統一了度、量、衡。為發展全國陸路交通,實行“車同軌”,修建馳道和直道;開鑿溝通湘江和灕江的靈渠,在西南地區修築了“五尺道”。(3)在文化方面:統一文字,以秦國通行的文字為基礎制定小篆,頒行全國。這些措施,有利於鞏固秦朝的統一,有利於各地經濟文化交流和發展,對後世也有深遠影響。
過:1.征斂無度,賦稅奇重。為了維持龐大的軍費開支與工程建設,滿足窮奢極欲之生活,秦始皇不惜對民眾課以重稅,全國出現“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織,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的嚴重狀況,以致民不聊生,百姓“衣牛馬之衣,食犬口之食”。
2.好大喜功,濫用民力。秦始皇急功近利、不恤民情,連年大興土木、四處征戰,為了自己之奢欲,在首都附近造阿房宮、修驪山墓,所耗民夫竟多達70萬人以上。據估計,當時服兵役之人數遠超200萬,佔壯年男子三分之一以上。如此重稅苦役,實非百姓所能忍受。
3.嚴刑峻法,民怨鼎沸。秦自商鞅變法以來,法令十分嚴苛,一人死罪誅及三族,一家犯法鄰里連坐,百姓動輒被罰充苦役或慘遭酷刑。
4.箝制思想,焚書坑儒。為防止百姓反抗,秦始皇採納李斯建議在思想上實行了嚴厲的政策——“焚書坑儒”。“焚書”是指除秦朝中央收藏的書籍、秦國史書和醫藥、卜筮、種樹之書以外全部焚燒,對違抗命令的人一律處死。全國百姓和士人敢有私藏經書和諸子百家典籍者被處以滅族的酷刑。後又坑殺非議朝政的儒生四百餘人。“焚書坑儒”有利於鞏固國家的統一;但這種文化專制主義,毀滅了大批文化典籍,極大地摧殘了中國文化,鉗制了人們的思想,是秦朝暴政的集中體現。
總體評價:秦始皇在中國建立起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在中國歷史發展長河中,樹立起一塊新的里程碑,其非凡的功績在中國帝王中也只有極少數人能與之相比,無愧為後人所說的“千古一帝”。但是,秦始皇又是一位暴君,他橫徵暴斂,農民不僅上交收穫物的三分之二,還要負擔沉重的徭役,被徵去修築阿房宮、陵墓、長城的達200多萬人。秦始皇的暴政,最終導致二世而亡,其中的歷史教訓足以警世後人,引以為鑑。總的來說,秦始皇功大於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