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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生命之光

    離婚後該不該和前妻保持聯絡?

    該不該和前妻保持聯絡,從心理上不建議保持聯絡,但這個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若有小孩,怎麼能讓他們斷了聯絡,這不人道。俗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愛過、曾經在一起生活過,就不後悔,不管有什麼原因,沒有了愛情,還有親情,離婚了也不是陌生人,但應該有底線,尊重人家的選擇,不打擾人家現在的生活。若無復婚的願望和可能,就不要再有糾纏,這對雙方都好。

    我結婚晚,三十多才找了個離過婚的女人,比我還大一歲,她條件不錯,長相、身高、學歷、工作及經濟上都不錯,勤快乾淨,性格開朗,生活本是舒心的,她帶個孩子,教育的很是乖巧、聰明。原商定每月前夫的父母來人接走一次,慢慢就不遵守約定了,有時前夫也來接,骨肉親情我也理解,來時也和我點頭打招呼,還是挺客氣的。可能見我對她們的事情不干涉,就不考慮我的感受了。孩子入托的接送,生病上火也挺都關心,有些交流也正常,畢竟不是陌生人,也沒有隱瞞、避諱過我。認為她們坦坦蕩蕩,沒有在意。孩子的牽絆,都不能放下,有些舊情。若不出格我也接受。沒想到那天回家,她們沒注意到我回來,一眼掃到前夫在床邊正撫弄嗅吻她的腳,我沒反應過來,前夫點頭轉身走了,見到沒來得及收拾的穢物,很生氣,打了她一下,並未用力,她抱著我的腿哭,不忍見她淚眼汪汪,又安慰她,反覆逼問,坦白說前任對她現在不錯,前夫糾纏,順應了幾次。我說“不管咋樣,你不能這樣,老婆臉紅紅地反倒說“你身體不好,怕你有壓力,只能幫你慢慢調理,這事兒,不全怨我,你應理解, 我也焦慮抑鬱,你平時對我很好,對家裡的親戚也好,怕你生氣,他糾纏我沒和你說,想想反正和他也過了幾年,應該也沒啥,才順應的,我又不是和別人,你還介意這幾次呀,讓我別太小心眼,原諒她。說完還要哭,弄得我毫無辦法。打不敢打,鬧不敢鬧,鬧大了這事兒傳出去,有什麼臉面和尊嚴做人。誰能忍受得了這個,該不該原諒?我原來對她很珍惜,百般呵護,卻發生了這樣的事兒,非常的鬱悶、糾結,離婚不僅是金錢財物的損失,而是把自己的女人推給別人,家庭破裂,怎麼都是不划算。人生不易,有幾個是圓滿的。只好先冷靜處理,不願理她,分室居住了。後來想婚姻本就是經濟、生活、利益的契約結合體,相互尊重照顧,這是本分,誰也不是誰的附屬物,只要還顧及家庭,維護家庭利益,承擔家庭責任,履行家庭義務,就不算背叛。她們還有孩子的牽絆,經濟上的往來,怎麼能斷了聯絡,在一起生活過幾年畢竟還是有些情份,對她說不是不理解你,可以寬容、原諒,別讓我知道、看到,給我留點臉面,她很後悔這件事兒讓我知道,道歉認錯,表示和前任感情上做徹底切割。

    離婚後該不該和前妻保持聯絡?真的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若不能避免,還是要有分寸,保持一定距離才能避免影響以後的生活,騷擾了別人,誰也不會忍受,誰會不介意?讓人知道丟人現眼,名譽掃地。為了家庭正常,還真的要好好處理和前任的關係,千萬不要做出再傷害別人,損壞家庭的事情,每個人都要尊重婚姻,承擔家庭義務,遵守道德倫理規範,這樣才會家庭生活和睦幸福。

  • 2 # 小趙聊負債

    你好,作為一個過來人,我來回答你的問題,首先,你們已經離婚了,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已經不存在了,所以我覺得沒有必要聯絡了。想想都離婚了還能說什麼,談生活還是理想,能夠走到這一步雙方肯定都有錯,日子不是一天兩天過散的,多想想自己和孩子的未來,現在的女人都很物質,只有自己強大了,一切都是浮雲,照顧好自己,別太頹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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