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草木情緣—故事驛站

    在中國的古代,婚姻大事多由父母或官府定來定奪。在一些歷史時期比如金朝(公元265-420年),婚姻政策則比較極端。律法規定,單身女子必須在一定的年齡前結婚。如果單身女子到了17歲仍未嫁娶,當地官府就會介入並強行安排婚配。

    當然,這種極端的婚姻政策在歷史上是比較少的。在中國古代可是有不少比較溫和的方式鼓勵年輕人找物件的。

    早在周朝(公元前11世紀-公元前256年),官府就開始負責婚嫁事宜。先秦儒家經典《周禮》(成書於公元前2世紀中葉,記載古代禮法官制)就記載了這種官職的產生——官媒,專門負責婚嫁事宜。

    三國時期(公元220-280年),中國一些文明比較落後的南疆地區也有官媒一職。

    古代傳統婚嫁前的定親儀式是繁瑣複雜的。到唐(公元618-907)宋(公元960-1279)時期,為了讓更多青年男女儘快成親,定親儀式已經大為簡化。

    官媒隨著年代的變遷也逐步專業化。到了元代(公元1271-1368年)官府甚至統一委派,後期對主體資格都有明確的規定。

    到了清朝(公元1644-1911年),新疆地區有很多所謂的“媒官”。當時大批的犯人和農民被流放至西北開墾荒地,為了讓他們安家,官媒負責給這些“遣戶”安排物件。

    但是,由於當地的女性比較少,並不是所有的“遣戶”都能夠幸運的結婚。

    任命書是一名男子交給女方確定婚約的婚書,禮書是女方詳細列明過大禮時的物品和數量的信書,迎書則是迎親當日,男方送給女方的書柬。

    古代婚姻儀式中的“六禮”就是指:冠、婚、喪、祭、鄉飲酒、相見。此為六禮 六禮古代的婚姻禮儀。指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這一娶親程式,周代即已確立,最早見於《禮記·昏義》。以後各代大多沿襲周禮,但名目和內容有所更動。漢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劉歆制婚儀。漢朝以後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無親迎禮。而從東漢至東晉更是因社會動盪,顧不得六禮,僅行拜時(拜公婆)之禮,連合巹儀式也不要了。

    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復行親迎禮,帝室成婚也照六禮行事。宋代官宦貴族仍依六禮,民間則嫌六禮繁瑣,僅行四禮,省去問名和請期,分別歸於納采和納徵。《朱子家禮》連納吉也省去,僅取三禮,三禮也成為明代的定製。清代僅重納采、親迎二禮,中間加女家鋪房一禮。清代《通禮》載,漢官七品以上才實行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親迎五禮。清末後,六禮演變紛繁,也就逐漸衰落了。

    親迎是完全建立夫妻關係的基礎。 如果男方在沒有舉行親迎前就被殺了或去世的話,那麼該女子可以再婚。 一旦舉行了親迎儀式,新娘只能接受守寡的命運。

    拜堂禮:這是指新娘在下轎車椅後,需要伴娘支撐。 新娘的腳不能碰到地面。

    然後新娘需要穿馬鞍踏過火盆。 所有禮儀完成後然後再拜堂,入洞房。這通常被稱為“禮成”

    喝交杯酒:這是指在婚禮期間,新娘和新郎需要每個人都喝一杯就,在喝完交杯酒過後,這場婚禮就算完成了。

    鬧洞房:這部分是整個婚禮的高潮,不僅可以調整氣氛,還有一種說法就是說房裡有鬼,所以人們都去新房一下,增強陽氣,驅走邪祟的感覺。鬧完洞房過後這房間就成為一個溫馨充滿陽氣的洞房了。

    六個儀式完成後,這隻意味著完成了成婚的儀式。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城市生活垃圾的取樣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