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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梧桐山論道300講

    其實,既滿足一些人養狗的需要,又能消除狗患,避免狗傷人,也不難,可以透過加強立法和執法、強制文明規範養狗來實現。比如,相關法律法規可規定:

    1〉、凡是帶出家門的狗必須戴上“狗嘴罩”(淘寶上多的是),必須始終用拴狗繩牽住。帶狗出門只要沒戴狗嘴罩,或者沒用繩子牽住,就對他人構成了安全威脅,狗主人即屬違法,任何人可撥報警,對狗主人處以拘留3天以上或罰款3000元以上。

    2〉、凡是發生狗傷人的,狗主人即屬刑事犯罪,需支付高額精神損害賠償金,並判刑:造成他人輕微傷的,判拘役1至3個月;造成他人輕傷或輕度殘疾的,判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6年以下;致人重傷或中度殘疾的,刑期在6年以上12年以下;致人死亡或嚴重殘疾的,刑期在15年以上。

    3〉、對無人管理的流浪狗,以及任何出現在公共場所但沒人進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狗,公眾可打電話報告相關部門,由城管或警察進行清理,流浪狗必須發現一隻就清理一隻,然後集中進行安置或處理。

    4〉、所有飼養的犬隻必須在相關部門登記備案,否則予以沒收或處以罰款1萬元。所有飼養的犬隻必須按規定接種疫苗進行防疫,每缺少一次疫苗接種,罰款2000元。狗主人必須對所養犬隻妥善管理和控制,若丟失或遺棄所養犬隻,對狗主人處以拘留10日或罰款2萬元,若丟失或遺棄的犬隻對他人造成傷害,經調查核實後,按2〉中規定給予處罰。

    國家或地方的立法機關和相關部門,應儘快推動加強立法和執法來治理狗患,目前在這方面的作為遠遠不夠。

  • 2 # 加勒比海的春天

    這個很簡單,我們國家立法規定一下就行了。法國法律就有規定:帶狗出行必須給狗佩戴防護口罩;否則,凡事有狗傷人事件,狗主人負全責!

  • 3 # 退休閒人

    這可沒那麼容易,既可養狗,又不傷人,恐怕只是理想狀態。無論怎麼規定,總有養狗人不拴繩,並且相信狗不會傷人,立了法也沒有用,誰會一天到晚去檢查狗拴不拴繩,到那個社群都可發現狗自由跑動,至於傷不傷人那要看狗的獸性什麼時候對什麼人發作,所以傷人機率不大,自然就會有狗不傷人之說,久而久之,人狗混雜,傷人之事不可避免!

  • 4 # 宇外遊A

    科學家研究一下。製造出基本和狗一樣的機器狗。除掉敵視人的部分。剩下全和狗一樣。以訂製方式出售給愛狗人士。可以讓主人開心。還能幫主人做一些事。

    這樣就把真狗取消了。

  • 5 # 煙雨江南春1305

    養犬要設經濟基礎門坎,多建象農村居家別墅區,單門獨戶,大力提倡養狗人居家同居,大力支援寵物狗生育繁殖,從愛護動物生命出發給予獨門獨戶住宅補貼圈養各類名犬。達到至尊文明。

  • 6 # KM閒聊吧

    這問題一點都不矛盾,自古以來就有人養狗,也不見是個多大的問題,現在忽然變成了問題,最主要的是養狗的多了,不負責任的也多了。造成了狗傷人也多了。也就造成了矛盾,變成了社會問題。

    要解決,就制訂政策。

    ①要求文明養狗,否則任何人可以舉報,讓執法部門處罰。其實這樣的政策早就有了,只是執行不力而已。

    ②因為有①的執行不力,就法律規定——讓社會公民積極參與,凡在公共場所溜狗的,任何人有權處理沒牽繩沒帶口罩的狗。亦即誰發現歸誰擁有。如此完全可以倒逼養狗人文明養狗。

    透過①②必能讓文明養狗的得以生存。胡亂養狗的必將淘汰。如此以來,養狗與怕狗的必會和諧相處。也就根本沒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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