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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0後小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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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疆無界1
拆遷村物業怎麼做?
拆遷正常由政府統一執行,安置房也是由政府建設並置換給拆遷戶,初期物業也是由政府統一選定過渡,之後安置房入住達到一定比例或一定時間後,安置房就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後業主委員會就開會研究,是否之前物業繼續再委任,還是選定新物業公司來輪換,這些都是由後期業主委員會來確定!
前期物業可以定時間或入住率達多少,比如三五年後,或安置業主達七八十後,就可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自己選定物業公司
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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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風116067626
你提出的這個問題很繁雜,不是一兩句話能說清楚的。
但是,回遷安置房小區的物業管理向來是一個難點。
各地對於回遷安置小區的具體管理政策也不太一致:
一、村委會自行管理。
依然類似於村民自治,與物業公司無關。
二、物業公司管理。
前期物業的進駐與商品房小區基本一致,由負責拆遷安置的開發公司(政府成立)進行招投標,簽訂《前期服務管理合同》。
安置房小區中,有的是純粹的集中安置回遷村民,也有的是拆遷房與商品房混建。
不管哪種形式,對於物業管理來說,都有頗大的難度:
1、收費難。
因為村民基本沒有物業管理的概念,不知道享受物業服務還需繳納費用。
此外,多地會給與村民免交物業費的政策,(從3年到10年不等)由政府補貼前期物業公司。
但是免費時限到期後,物業公司普遍面臨收費難的困境。費用收不上,服務就難以跟進。
2、管理難。
村民短時間內積習難改,經常把小區當做“自留地”,多年養成的習慣與小區日常管理格格不入,經常引發各類衝突。
3、混建小區更難管
不同型別的業主混居,層次與需求各不相同,造成物業公司很難兼顧。
從全國而言,回遷安置小區都面臨上述難點,入住不超過2年,就會一片髒亂差,難以破題。
所以物業公司在接管拆遷安置小區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各類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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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無名老律師陳維國
現在一些城中村被整體拆遷並被整體安置,新建小區必須要有物業專用房屋。至於如何做,需要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協商確定。物業也以應該由開發公司與業主委員會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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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藍秦說法
農村房屋被拆遷後,被拆遷人的回遷安置房小區物業管理一直是一個難題,管理難、收費難。關於管理這一塊兒,中國各地目前無統一的政策。但根據實際情況,一般會有如下兩種做法:
第一種,居委會自行管理。農村房屋集體回遷之後,村委會一般會改為居委會,北京目前大都是這種做法。有的地方居委會自行抽調一部分人出來,專門管理小區的物業,負責保潔、安保、日常維護和收取物業費用等工作。這種管理,說到底,還是由居委會自行負責,後期管理起來相對容易一些。
第二種,聘請專門的物業公司管理。物業公司一般透過招投標的方式聘請。有的安置房小區是陸續入住的,前期可能會由拆遷方安排物業公司進行管理。
不管採用哪種管理方式,拆遷安置房的物業管理標準化都需要一個過程。作為被拆遷人,入住新房後,都會面臨物業問題。如果物業收費標準不公正、不合理,收費過高,標準不統一,被拆遷人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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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這位朋友的提問,關於農村拆遷安置房物業怎麼做,我們這裡是這樣的,對於七樓或以下的農村安置房基本不考慮物業,對以公共衛生等可以自己聘請保潔或其他人員,費用全體業主均攤,其餘視同。如是高層建築或大面積封閉式小區由全體業主選舉成立業主委員會,透過招投標方式擇優聘請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服務。前區政府如有其他安排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