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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兜兜裡有糖1999

    如果當時你開車出了交通事故撞了別人 你朋友就應該賠錢 甚至坐牢嗎? 你是自願送人家 開車的是你自己 出了什麼問題當然要你一個人承擔 你朋友如果心裡面下不去 主動承擔你部分損失 那是情分 是另外一回事 反過來我就想知道 如果這件事你們兩個反過來 你朋友向你要車損 你怎麼想 或者你朋友沒有向你提什麼要求 你會怎麼辦

  • 2 # CERYS

    朋友沒有責任,但真正的朋友會和你一起處理事情;若他(她)把你丟下,自己走人,那他(她)可能根本沒把你當朋友,慢慢離開吧!

  • 3 # 無名老律師陳維國

    朋友沒有任何責任。作為車主,應該知道下大雨對車子有危險,那麼你自願送朋友回家,就應該對這種風險有預估。另外,作為朋友,你送人家回家,車子出了問題,又要朋友承擔,顯然從道義上也不應該。假如朋友自願幫助你分擔,又是另一回事。

  • 4 # 糊塗車子

    您都說了是自願的,自願:自己願意而沒有受他人強迫地去做的。行為是自己的主觀意願而做的。那您自己的行為由誰來負責?

  • 5 # 彰哥

    這個問題:

    你自已都說了是自願的,出了事還要朋友負責,這樣做無論從道義上還是法律上都站不住腳的;

    同時從交通事故方面來看,也可以看出你不會開車,明明知道前方路面有水會集,還要向前衝導致你的車在水中息火進水,希望你沒有在水中發動汽車,不然就會造成發動機受損;

    從保險的角度來看,你開車衝入水中導致車輛水中息火被泡,保險公司只承擔清洗費用,如果水中發動車輛導致發動機受損(前提是你未投保發動機涉水損失險);

    以上為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 6 # 天和Auto

    對方無責、車輛維修成本不高,問題無需放大

    汽車涉水導致車輛損壞實際維修成本並不高只要有車損險,車輛涉水損壞不屬於事故不存在定責,責任由誰負只能自行協商。

    問題描述中的關鍵詞為:自願。

    《民法總則》說明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這類人群是有能力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在主觀自願的基礎上駕駛車輛導致車損,產生的後果與車內其他乘員無關,因同樣作為行為能力人並未主動要求,所以責任理論上應由駕駛人自負。

    不過從正常思考問題的方式而言第一反應大部分人會有要求賠償的想法,但從道義的角度而言要求朋友擔責的想法會被快速否決,否則有什麼能力立足於社會?這樣思考問題或解決問題的方式令人不齒。

    車輛涉水後一旦熄火勢必會損壞核心部件,但只要有車損險維修的成本並不高。

    規定中車損險的承保範圍很寬,除責任事故導致車損可以賠償以外,自然災害造成的車損大多也都能賠償,範圍包括:

    高空墜落物或倒塌(比如住宅區高空拋物砸車)

    暴風、龍捲風、颱風(實際情況多為砸車)

    冰雹(漆面、天窗、前後擋損壞)

    暴雨、洪水、海嘯、雷擊(多為淹車)

    地面塌陷、斷崖、冰面陷落、泥石流、滑坡等

    重點:不包括地震

    承保範圍已經說明了暴雨淹車是可以透過車損險理賠的,相信如此精明的車主在車險投保的時候也不會拉下車損險;只要在車輛涉水發動機熄火後沒有重複打火,發動機的連桿充其量是變形並不斷裂損壞缸體,更換配件後發動機仍可以正常使用;之後完整清理內飾處理防鏽以後,車輛的保值率也不會明顯降低。

    所以這類案例並不是很嚴重,處理的方式可以很溫和,即使仍要支付一定額度的維修費用,自行承擔也能體現人格魅力,當然作為朋友也不會視而不見,否則真是一路人。

    車輛涉水注意事項:熄火後切勿重複點火,因多次點火造成連桿斷裂損壞缸體車損是會拒賠的,即使有涉水險也會縮小賠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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