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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錦鯉到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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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8298709427115
怎麼看,躺著看,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鐵律,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既然買車,就要有有車以後需要遵守的規則,僥倖心理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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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劍魚
看來這位朋友是涉嫌醉駕。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醉駕現象經很常見。比如7月21日至7月31日,蘭州公安交警共查處酒駕醉駕違法行為363起,其中醉駕170起!
至於什麼是醉駕呢?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其判斷標準為:若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即為醉駕。
因為自己醉駕被罰款和吊銷駕照等還是次要的,關鍵是醉駕還可能會影響到你的下一代!
2012年實施的新刑法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後果是否嚴重?都按“危險駕駛罪”定罪,處以拘役,並處罰金。拘役與行政拘留不同,會留下刑罰記錄,影響直系親屬的政審,對孩子日後的當兵、入黨、考公務員有影響。
所以我們作為成年人,要有高度的警覺性和堅強的意志力,一定要控制住自己,千萬不要為了見酒眼開,不醉不休,然後開車一時爽,全家火葬場!不要覺得我說的太嚴重,這麼多年來,政府持續對酒駕和醉駕保持高壓力度,但還是有那麼多人保持僥倖心理,因此被抓的人還少嗎?當然,這跟中國的“酒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也有一定的關係,但是,真喝多了可以去打滴或者找代駕嘛,千萬不要去逞能,否則害人害己,對自己、對他人、對組織、對家庭、對子女都會留下永遠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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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威遠布衣
提新車後朋友來祝賀是無可厚非的事,車主喝酒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能理解的是喝酒後就一定要開車嗎?過一天再開車就不行嗎?這也是車主自找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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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輝輝愛生活
金鼎男子喜提新車請吃飯,耐不住勸酒喝一瓶,結果被抓車白買了, 這是自作自受,自食其果。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該說到也必須做到的真理,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生命不當回事。
買了新車本是好事,請吃飯是為了高興,卻明知開車還要喝酒,真的是不作死就不會死。這下好事變壞事,得不償失。可能男子是報著僥倖心理,舉得沒有那麼巧就被交警抓到。也可能是真的耐不住勸,喪失了原則,最終為自己的過錯買單的還是自己,自己釀的苦果自己往下嚥。
還有就是他的朋友們,明知男子開車還要勸酒,或許是顯得哥們義氣,不喝覺得不夠朋友。這是害了男子,並不是說喝酒了就感情深、感情鐵,反而讓男子被抓,你說這種朋友是什麼心理?他們估計會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沒有一個人替你去承擔後果。酒桌上的朋友都是酒肉朋友,吃吃喝喝還行,真的有事不一定能幫上你。
我們生活中一定要堅持原則,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要堅決做到,不管是誰,不管什麼場合,實在是要喝酒了就不開車,可以找代駕,可以打車回去,畢竟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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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牟
個人認為,這不能混為一談,買車說明自己的經濟實力,請客吃飯那是個人的炫耀,酒後駕駛那是在挑戰法律的底線,他又不是小孩子,已經有了自己的自制能力,喝酒駕車被罰,那是罪有應得。如果不提高自己,被抓那是遲早、遲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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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快外糊塗堯哥
這個事情都怪他自己,買了車是值得高興慶祝的,但是他忘了,或者是有一點僥倖心理在挑戰法律。
慶祝一下,大家在一起吃飯聊天可以,也可以喝酒,但是不能開車,原本這個小夥就是喜歡喝酒的,他就應該想到這個車我不能開,要麼就停在哪裡要麼叫代駕。這就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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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如果管不住自己的嘴,最好就不要開車了。我反而覺得開車是不喝酒最好的辦法,現在有很多人都知道喝酒傷身,也都知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我奉勸那些愛喝酒還開車的人,想想你的家人不要再做馬路殺手了,家人都盼著你們高高興興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來,平安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