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普華永道PWC、德勤DTT、安永EY、畢馬威KPMG 為什麼這種大企業高盈利的單位不上市呢本文試圖說一說
01
四大是什麼
以下摘自各家的官方網站PWC© 2009-2016 普華永道版權所有。普華永道係指普華永道網路及/或普華永道網路中各自獨立的成員機構。詳情請進入www.pwc.com/structure。DTTDeloitte (“德勤”)泛指一家或多家德勤有限公司(即根據英國法律組成的私人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稱“德勤有限公司”) ,以及其成員所網路和它們的關聯機構。德勤有限公司與其每一家成員所均為具有獨立法律地位的法律實體。德勤有限公司(又稱“德勤全球”)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EY安永是指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的全球組織,也可指其一家或以上的成員機構,各成員機構都是獨立的法人實體。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是英國一家擔保有限公司,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如欲進一步瞭解安永,請瀏覽http://www.ey.com。KPMG畢馬威的名稱、標識和 “cutting through complexity” 均屬於畢馬威國際的註冊商標。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畢馬威國際") — 瑞士實體。畢馬威獨立成員所網路中的成員與畢馬威國際相關聯。畢馬威國際不提供任何客戶服務。成員所與第三方的約定對畢馬威國際或任何其他成員所均不具有任何約束力;而畢馬威國際對任何成員所也不具有任何上述約束力。從各家網站可以看出,這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並不是一個機構,而是一個品牌的集合體,每個品牌下面各玩各的,各自為各自的業務負責,全球範圍內實現知識和品牌效應共享。各自的成員所就像個加盟店,打個比方你想讓中國最大的組織蘭州拉麵集團或者沙縣小吃集團去上市,整合的難度是一樣一樣的。(這個例子怎麼感覺這麼low......)
02
法律形式不允許
股份有限公司才把公司的股本分成等額募集資金並上市交易,體現的是完全的資合性質。凡購買其股票的人都是該公司股東,股東以其所購買的股票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而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是特殊的普通合夥制,是最典型的人合企業,財產不劃為股份,合夥人以其全部財產對企業承擔無效連帶責任。誰願意花1塊錢去購買可能把棺材本都賠進去的份額。
03
上市的動機不強
上市的主要目的還是需要籌集資金,運營過程中,會計師事務所基本上都是輕資產,除了一些電子裝置,無形資產外,最大的就是人,主要的開支是事務所的各項費用和工資支出,對於資金的需求並不大。難道上市融資來發工資?完全沒必要,只要搞幾個月no pay leave或者no pay OT就全賺回來了,實在不行用實習生嘛。(對不起,四大不要臨時工)
04
利益衝突
會計師標榜的是獨立公正,這是中介機構安身立命的根本,是這個行業的根基。而上市公司(至上明面上)講求以股東利益為先。那麼問題來了,當你的客戶和你的股東產生利益衝突時,究竟把哪個擺在第一位呢?比如會計師去審計自己股東的某個重要客戶或供應商,該怎麼辦?當然你也可以制定某些規章一定程度上去限制利益衝突的情況,但從理論根本上來講避不開這種疑慮。另外還有資訊披露的問題,會計師接觸的客戶資訊都是非常敏感的,其本身的經營行為可能就包含了大量隱私或機密,你怎麼披露?比如某事務所今年最大一筆收入是來源於某個尚未完成的潛在兼併案子,交易雙方都是上市公司,那你如果上市了,在事務所的年報裡是披露好還是不披露好呢?
最後,不上市可以減少披露的工作,默默的賺錢,不好嗎?
四大:普華永道PWC、德勤DTT、安永EY、畢馬威KPMG 為什麼這種大企業高盈利的單位不上市呢本文試圖說一說
01
四大是什麼
以下摘自各家的官方網站PWC© 2009-2016 普華永道版權所有。普華永道係指普華永道網路及/或普華永道網路中各自獨立的成員機構。詳情請進入www.pwc.com/structure。DTTDeloitte (“德勤”)泛指一家或多家德勤有限公司(即根據英國法律組成的私人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稱“德勤有限公司”) ,以及其成員所網路和它們的關聯機構。德勤有限公司與其每一家成員所均為具有獨立法律地位的法律實體。德勤有限公司(又稱“德勤全球”)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EY安永是指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的全球組織,也可指其一家或以上的成員機構,各成員機構都是獨立的法人實體。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是英國一家擔保有限公司,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如欲進一步瞭解安永,請瀏覽http://www.ey.com。KPMG畢馬威的名稱、標識和 “cutting through complexity” 均屬於畢馬威國際的註冊商標。畢馬威國際合作組織 ("畢馬威國際") — 瑞士實體。畢馬威獨立成員所網路中的成員與畢馬威國際相關聯。畢馬威國際不提供任何客戶服務。成員所與第三方的約定對畢馬威國際或任何其他成員所均不具有任何約束力;而畢馬威國際對任何成員所也不具有任何上述約束力。從各家網站可以看出,這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並不是一個機構,而是一個品牌的集合體,每個品牌下面各玩各的,各自為各自的業務負責,全球範圍內實現知識和品牌效應共享。各自的成員所就像個加盟店,打個比方你想讓中國最大的組織蘭州拉麵集團或者沙縣小吃集團去上市,整合的難度是一樣一樣的。(這個例子怎麼感覺這麼low......)
02
法律形式不允許
股份有限公司才把公司的股本分成等額募集資金並上市交易,體現的是完全的資合性質。凡購買其股票的人都是該公司股東,股東以其所購買的股票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而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是特殊的普通合夥制,是最典型的人合企業,財產不劃為股份,合夥人以其全部財產對企業承擔無效連帶責任。誰願意花1塊錢去購買可能把棺材本都賠進去的份額。
03
上市的動機不強
上市的主要目的還是需要籌集資金,運營過程中,會計師事務所基本上都是輕資產,除了一些電子裝置,無形資產外,最大的就是人,主要的開支是事務所的各項費用和工資支出,對於資金的需求並不大。難道上市融資來發工資?完全沒必要,只要搞幾個月no pay leave或者no pay OT就全賺回來了,實在不行用實習生嘛。(對不起,四大不要臨時工)
04
利益衝突
會計師標榜的是獨立公正,這是中介機構安身立命的根本,是這個行業的根基。而上市公司(至上明面上)講求以股東利益為先。那麼問題來了,當你的客戶和你的股東產生利益衝突時,究竟把哪個擺在第一位呢?比如會計師去審計自己股東的某個重要客戶或供應商,該怎麼辦?當然你也可以制定某些規章一定程度上去限制利益衝突的情況,但從理論根本上來講避不開這種疑慮。另外還有資訊披露的問題,會計師接觸的客戶資訊都是非常敏感的,其本身的經營行為可能就包含了大量隱私或機密,你怎麼披露?比如某事務所今年最大一筆收入是來源於某個尚未完成的潛在兼併案子,交易雙方都是上市公司,那你如果上市了,在事務所的年報裡是披露好還是不披露好呢?
最後,不上市可以減少披露的工作,默默的賺錢,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