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與農家的爭辯: 《有為神農之言者許行》 以駁論為主的議論文,文章主要駁斥農家“賢者與民並耕”的主張,論證社會分工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同時還駁斥了農家“市賈不貳,國中無偽”的觀點,指出“市賈不貳”會帶來人情作偽和擾亂國家的惡果。此外,文中還斥責陳相的背叛師道為不義之行為。所以,在理解本文時,要注意對以下重點內容進行把握。 1.本文采用的論證方法 (1)運用演繹論證法,駁斥“君民並耕”的片面觀點。作者採取步步追逼、請君人豰的演繹論證方法。首先借陳相之口擺出農家學派的觀點並不直接反駁,而是從打聽許行的日常生活人手,設下一個大圈套,以一連串的問話,誘使陳相鑽進圈套中:許行用粟交換陶器,用粟交換工具,與百工交易。陳相只得承認許行除了自耕自食外,並不能自陶自冶,一人盡百工之職。然後作者再抽緊圈套,用反法從陳相口中引出“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的結論。至此,“賢者與民並耕”的片面觀點不攻自破,從而自然而然地演繹出聖人治理天下同樣不可耕且為的正面結論。 (2)運用歸納法,證明“勞心者治人”的觀點時。作者採用了大肆鋪陳、最後反詰的歸納方法。首先花大量筆墨鋪陳堯、舜、禹、益、后稷等聖人治國安民的大量事實,宣揚了他們治國安邦的偉大業績,從三個方面論證聖人因“勞心”而無法與民並耕:一是聖人為平天下而憂,不得耕;二是聖人為教育人民而憂,無暇耕;三是聖人為尋求人才而憂,不能用心於耕。大量的事實先造成一種不容爭辯的氣勢,然後用反詰句(如:“雖欲耕,得乎?”“聖人之憂民如此,而暇耕乎?”“豈無所用其心哉?”)點撥,作者所持的“勞心者治人”的正面論點就不言自明瞭。 (3)運用對比論證方法,駁斥陳相兄弟背叛師道之不義。作者分別列舉陳相兄弟“師死遂倍之”的不義之舉與子貢、曾子等人懷念孔子的感人行為,兩者一對比,陳相兄弟背師叛道之不義就更加鮮明突出了。 (4)採用演繹方法,駁斥農家“市賈不貳、國中無偽”的片面觀點。孟子採用與農家相同的事實,卻推匯出與之相反的結論,與農家針鋒相對,從而更加理直氣壯,有力地反駁了農家“市賈不貳、國中無偽”的片面觀點。 2.修辭手法 (1)文章多次運用了排比的修辭手法,或使論點層次清晰,或使論證的論據充分,其作用是大大增強了文章的雄辯氣勢。如:“草木暢茂,禽獸繁殖,五穀不登,禽獸逼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放勳日勞之來之,匡之直之,輔之翼之”等等。 (2)文章大量運用了反法的手法,先列舉大量論據進行充分論證,而後用簡練的反這句收結。通常可以收到兩方面的效果:一是不直接說出正面結論,令對方思而得之,更有啟發誘導力量;二是反法語氣更有逼人氣勢,使人難以招架。如:“雖欲耕,得乎?”“聖人之憂民如此,而暇耕乎?”“豈無所用其心哉?” 孟子與墨家的爭辯: 按照墨子的學說,愛是沒有等級差別的;而按照儒家的學說,愛是有等級、有差別的。在《墨子》書中已指出了兩家的差異。有一位巫馬子,對墨子說:“我無法實行兼愛。我愛鄒(鄰國)人勝於越(遠鄰國家)人,愛魯(本國)人勝於鄒人,愛我鄉人勝於魯人,愛我家人勝於鄉人,愛我親勝於家人,愛我身勝於愛我親。” 。《滕文公章句上》第5節記載,有一位墨家人士夷之與孟子交往的故事。孟子問夷之是否真的相信,人愛鄰居的孩子可以和愛自己弟兄的孩子一樣,因為人愛自己弟兄的孩子總是自然要比愛鄰居的孩子多些。在孟子看來,這是完全正常的。由此前進一步,人應當把這種愛推廣到鄰居和社會其它成員。 從愛家人推廣到愛其它人,就是實踐孔子所說的“忠恕之道”,也就是“仁”的實踐。在這些實踐中,沒有任何勉強的成分,因為人的本性就有惻隱之心,不忍看到別人受苦。由這一點善端推而廣之,就使人自然地愛別人;而且也同樣自然地愛父母多於愛眾人。
孟子與農家的爭辯: 《有為神農之言者許行》 以駁論為主的議論文,文章主要駁斥農家“賢者與民並耕”的主張,論證社會分工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同時還駁斥了農家“市賈不貳,國中無偽”的觀點,指出“市賈不貳”會帶來人情作偽和擾亂國家的惡果。此外,文中還斥責陳相的背叛師道為不義之行為。所以,在理解本文時,要注意對以下重點內容進行把握。 1.本文采用的論證方法 (1)運用演繹論證法,駁斥“君民並耕”的片面觀點。作者採取步步追逼、請君人豰的演繹論證方法。首先借陳相之口擺出農家學派的觀點並不直接反駁,而是從打聽許行的日常生活人手,設下一個大圈套,以一連串的問話,誘使陳相鑽進圈套中:許行用粟交換陶器,用粟交換工具,與百工交易。陳相只得承認許行除了自耕自食外,並不能自陶自冶,一人盡百工之職。然後作者再抽緊圈套,用反法從陳相口中引出“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的結論。至此,“賢者與民並耕”的片面觀點不攻自破,從而自然而然地演繹出聖人治理天下同樣不可耕且為的正面結論。 (2)運用歸納法,證明“勞心者治人”的觀點時。作者採用了大肆鋪陳、最後反詰的歸納方法。首先花大量筆墨鋪陳堯、舜、禹、益、后稷等聖人治國安民的大量事實,宣揚了他們治國安邦的偉大業績,從三個方面論證聖人因“勞心”而無法與民並耕:一是聖人為平天下而憂,不得耕;二是聖人為教育人民而憂,無暇耕;三是聖人為尋求人才而憂,不能用心於耕。大量的事實先造成一種不容爭辯的氣勢,然後用反詰句(如:“雖欲耕,得乎?”“聖人之憂民如此,而暇耕乎?”“豈無所用其心哉?”)點撥,作者所持的“勞心者治人”的正面論點就不言自明瞭。 (3)運用對比論證方法,駁斥陳相兄弟背叛師道之不義。作者分別列舉陳相兄弟“師死遂倍之”的不義之舉與子貢、曾子等人懷念孔子的感人行為,兩者一對比,陳相兄弟背師叛道之不義就更加鮮明突出了。 (4)採用演繹方法,駁斥農家“市賈不貳、國中無偽”的片面觀點。孟子採用與農家相同的事實,卻推匯出與之相反的結論,與農家針鋒相對,從而更加理直氣壯,有力地反駁了農家“市賈不貳、國中無偽”的片面觀點。 2.修辭手法 (1)文章多次運用了排比的修辭手法,或使論點層次清晰,或使論證的論據充分,其作用是大大增強了文章的雄辯氣勢。如:“草木暢茂,禽獸繁殖,五穀不登,禽獸逼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放勳日勞之來之,匡之直之,輔之翼之”等等。 (2)文章大量運用了反法的手法,先列舉大量論據進行充分論證,而後用簡練的反這句收結。通常可以收到兩方面的效果:一是不直接說出正面結論,令對方思而得之,更有啟發誘導力量;二是反法語氣更有逼人氣勢,使人難以招架。如:“雖欲耕,得乎?”“聖人之憂民如此,而暇耕乎?”“豈無所用其心哉?” 孟子與墨家的爭辯: 按照墨子的學說,愛是沒有等級差別的;而按照儒家的學說,愛是有等級、有差別的。在《墨子》書中已指出了兩家的差異。有一位巫馬子,對墨子說:“我無法實行兼愛。我愛鄒(鄰國)人勝於越(遠鄰國家)人,愛魯(本國)人勝於鄒人,愛我鄉人勝於魯人,愛我家人勝於鄉人,愛我親勝於家人,愛我身勝於愛我親。” 。《滕文公章句上》第5節記載,有一位墨家人士夷之與孟子交往的故事。孟子問夷之是否真的相信,人愛鄰居的孩子可以和愛自己弟兄的孩子一樣,因為人愛自己弟兄的孩子總是自然要比愛鄰居的孩子多些。在孟子看來,這是完全正常的。由此前進一步,人應當把這種愛推廣到鄰居和社會其它成員。 從愛家人推廣到愛其它人,就是實踐孔子所說的“忠恕之道”,也就是“仁”的實踐。在這些實踐中,沒有任何勉強的成分,因為人的本性就有惻隱之心,不忍看到別人受苦。由這一點善端推而廣之,就使人自然地愛別人;而且也同樣自然地愛父母多於愛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