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以馬內利JasonLin
-
2 # 大阪超哥
答案是當然有!就像每一個國家都有經濟繁榮的地區,也有經濟落後的城市。乞討者在每個城市都會存在。乞討者在英語國家被統稱為homeless people,直譯為無家可歸的人。這些乞討者有可能是失業的退伍軍人,有可能是破產的癮君子,也有可能是殘障人士。
尤其在像紐約、華盛頓、舊金山、洛杉磯這樣的大城市,乞討者隨處可見。有些瘋狂的乞討者會在人們等紅燈的時間敲車窗乞討。不過大多數的乞討者在借去乞討時不會攔截行人,他們會默默地坐在角落或者商店臺階上。平時會有行人或者餐廳或咖啡店的職員給這些乞討者食物或零錢。還有一些狀況稍好的乞討者會推著從超市裡偷來的推車乞討,推車裡面是他們的全部家當。當然,走在街上還會經常看到新聞媒體報道中的乞討者帶著他們的寵物一起乞討,大多數都是帶著狗一起乞討。
米叔在美國發現,美國乞討者跟中國乞討者很不一樣,美國乞討者感覺穿著沒有那麼破,如果不是他們在乞討,有時你無法從他們的眼神與穿著區分。另外一點不一樣是,美國乞討者感覺乞討時很自信,乞討時那眼神,要不到也不太會糾纏。
美國有乞討的人嗎?當然有。《聖經》裡都有乞討的人,更何況這個遵循《聖經》而建立的國家。
乞討這個詞,在一定程度上算貶義詞。通常會使人聯想到懶惰,不勞而獲。現今社會中,乞討也從多方面體現。有的人乞討為了一口飯吃,使生命得到延續;有的人乞討,是為了騙財。
美國乞討的人有很多種,騙財的也是有的,但不算多數。真想騙財的人,這年頭都去自我包裝,用深厚的資料來欺騙善良的百姓,從而騙取更多的錢財。行乞已經不是當今社會騙財的好手段。美國現今乞討的人,主要以三種群體構成。
第一種,個人破產。在這個自由民主的資本主義國家,很多人都是花光每一分收入,月光族這個詞對於很多美華人都是適用的。當一些事件(金融危機、夫妻離異、失業、賭博輸錢等等)接二連三衝擊到個人,造成個人資產已經無法承受這些赤字,最後走向了街頭,進行行乞。雖然福利制度不至於讓他們餓死,以及沒有意外的話,也不至於病死(福利署在嚴寒都有出去找尋行乞者,讓他們到庇護所去躲避寒流,但行乞的流浪性質,造成還是有工作無法做到位的地方,最終造成了傷亡。制度再完善,這也是不可避免的。)福利是把雙刃劍,歐洲福利至上,幾十年下來,造成部分民眾懶散,當碰到金融危機,整體陷入困境。具體事例,就不一一陳述,過往新聞及自媒體都有報道過。
第二種,退伍老兵。這個問題就很複雜,成然美國政府是花了很多心思及人力物力,但有人的地方就有腐敗,是人做的事情,必有遺漏。很多人退伍後,不知道如何在社會生存,失去了戰友、家庭等,使他們困惑,更多是迷茫。但這些只是少數人,但最終還是這部分人的其中一小撮走上了街頭,進行行乞。他們不是沒有工作能力,更不是因為懶惰,而是不會與人溝通(特別是有PTSD戰後應急綜合症的患者)從而不知道怎麼在正常文明社會下工作及生活。他們有很多人家庭都還健全,但是家及國家也只能在某些程度上幫助他們,而無法進入他們的內心世界。當然還有很多問題,也是我無法瞭解清楚的,在這就不評論。
第三種,就是街頭藝人和揹包客。我之所以把這兩類統稱為一種,是因為他們在最本質是一類人。前者用自己鍾愛的藝術形式在街頭換取生活費,當然更希望遇到伯樂,能使他們做自己喜歡的藝術同時又不需要到處流浪奔波。後者也是類似,他們靠行乞得到少許錢財及食品,到處走走看看,讓自己的心靈放飛,人際溝通不是他們所喜愛的,他們更喜歡用心靈去感受世界,讓靈魂隨意行走。這兩類都不是真正要行乞而行乞的,他們有自己的目標。
在美國行乞不是一件讓人厭惡的事情,這些人都有一定的不可避免性從而走上了街頭。相對於在某些國家,故意打斷手腳,為了行乞;白天路邊行乞,欺騙人們的善良,晚上花天酒地,左擁右抱,這個國家的行乞相對單純些。
“您的話語,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願上帝指引他們前行的路,也保守他們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