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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財務審計人

    看公司章程約定,若無約定可協商解決。如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如果沒人接手也可以轉讓給股東以外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價格在於雙方約定。如果沒人要那就只能放著了,不過可以行使股東權利,比如分紅,投票權等。如果您又是小股東,那最好先問問大股東願不願意接受股權。

  • 2 #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根據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股東不想幹了不能撤資,這不符合公司法資本維持的原則,但股東可以透過轉讓股權的方式退出,即向其他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主體賣出自己所持的公司股份。這樣既不影響公司的繼續發展,也不影響公司債權人和其他股東的利益。

  • 3 # 狼眼視界

    直接撤資是肯定不行。

    《公司法》第三十五條: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股東可以透過正常渠道轉出:

    一. 股權轉讓;

    二. 減少註冊資本登出股份;

    減資的基本流程

    1、股東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減資應由股東會依法作出特別決議。國有獨資公司減資由國有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目的是摸清家底。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轉讓股權的基本流程

    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自股權轉讓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

    (1)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者,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

    (2)股權轉讓後公司的股本結構。

    3、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

    4、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因股東變更涉及到的其他有變動的事項(包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組織機構人員的變更等)。 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董事會成員(3-13人),監事會成員(3人以上),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提交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聘任公司總經理;提交監事會決議,選舉監事會主席。不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執行董事(1人)、監事(1-2人),聘任總經理,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修正案須寫明修改後完整內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綜上所述,關於股東撤資公司法規定,如果不是透過正常渠道完成撤資的屬於違法行為,撤資有兩種符合規定的方式,一個是減資登出股份,需要股東會透過並編制相關報表、通知債權人,還有一個是轉讓股權,需要徵得其他股東同意並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 4 # 叮咚老師

    如果其他股東不同意的話,按照工商局正常流程走,基本上你是退不出來的,因為這退出公司必須得要全體股東、法人簽字,才能退的,但是這個也還是有一定可操作性的。

  • 5 # 檸檬雲財稅

    公司和股東“分手”,分手費有講究!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希望退出公司,但沒找到股權受讓人,且也不滿足可回購條件,經公司同意且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情況下,可考慮透過公司減資的方式,實現股東退出。

    由於公司減資會直接導致公司註冊資本的減少,因此,法律對公司減資有嚴格的規定:一方面需經三分之二表決權的股東或全體股東同意(除非你們公司章程或股東協議約定,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那就需要全體股東同意);另一方面減資時公司支付給退出股東的減資款,也應當在合理範圍內,減資款的判定可參照公司淨資產價值或評估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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