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建築文獻:《木經》 木經是宋朝早期講述木構建築的書籍,可惜已經失傳,只有《夢溪筆談》才有有關的記載。在沈括於1088年所編寫的《夢溪筆談》中,他曾讚揚宋朝都料匠喻皓所著的《木經》。喻皓曾在開封興建了一座工藝卓越的梵天寺佛塔。對他的記載如下: 錢氏據兩浙時,於杭州梵天寺建 一木塔,方三兩級,錢帥登之,患其塔動。匠師雲:“未布瓦,上輕,故如此。”乃以瓦布之而動如初。無可奈何,密使其妻見喻皓 之妻,貽以金釵,問塔動之因。皓笑曰:“此易耳,但逐層布板訖,便實釘之,則不動矣。”匠師如其言,塔遂定。蓋釘板上下彌束,六幕相聯如肢篋,人履其板, 六幕相持,自不能動。人皆伏其精練。 在《夢溪筆談》卷十八《技藝》,記載如下: 造 舍之法,謂之《木經》,或雲喻皓所撰。凡屋有三分:去聲。自梁以上為上分,地以上為中分,階為下分。凡梁長几何,則配極幾何,以為榱等。如梁長八尺,配 極三尺五寸,則廳堂法也,此謂之上分。楹若干尺,則配堂基若干尺,以為榱等。若楹一丈一尺,則階基四尺五寸之類。以至承拱榱桷,皆有定法,謂之中分。階級 有峻、平、慢三等,宮中則以御輦為法:凡自下而登,前竿垂盡臂,後竿展盡臂為峻道;荷輦十二人:前二人曰前竿,次二人曰前絛,又次曰前脅;後一人曰後脅, 又後曰後絛,未後曰後竿。輦前隊長一人,曰傳倡;後一人,曰報賽。前竿平肘,後竿平肩,為慢道;前竿垂手,後竿平肩,為平道;此之謂下分。其書三卷。近歲 土木之工,益為嚴善,舊《木經》多不用,未有人重為之,亦良工之一業也。 宋代的建築文獻:《營造法式》 《營造法式》是中國古代建築學最重要的專著之一,作者為李誡。公元1092年,他升任為將作主簿,然後被提拔為將作監少監,負責建築工程。公元1097年至1100年,他修訂了很多前人的建築著作,而到了1100年,他完成了自己的著作-《營造法式》,並交給宋哲宗過目。三年後,崇寧二年(公元1103年),宋徽宗才讓《營造法式》成為官刊文獻,頒發施行,讓負責施工的工人、建築師、工匠因此而受惠。編寫得鉅細靡遺的《營造法式》,其主旨不僅僅為朝廷工部訂立標準規則,還要讓全國工作坊與巧匠在建築工程中有所依據。《營造法式》成就卓越,李誡被升為將作監。此後,他負責管理將作監,並且監督太廟、龍德宮、棣華宅、朱雀門、景龍門、九成殿的興建。 《營造法式》涵蓋了建築法規和條例、會計資訊(構件勞動定額和計算方法)、建材和不同類別的手工藝品。全書共34章,勾畫出度量與護城河和要塞的建築、石雕、大木作、小木作,包括了斗拱、樑柱接合點、雕作制度、旋作制度、鋸作制度、竹作制度、磚作、窯作、建材剪裁、磚瓦、牆、彩畫和裝飾、裝飾塗料、砂漿混合比例等等各方面的製作圖解(平面圖、斷面圖、構件詳圖)與施工規格。《營造法式》為建築度量衡定下標準,一切構件均以“材”、“契”、“分”來確定。大約有8%的篇幅來自前人建築的文獻,而大部分則記錄了建築師與工匠的傳統。對於技術名詞,李誡有詳細羅列出來,包括了圓周率 22/7、方中容圓,圓中容方,正方形對角線計算,建築物的比例與建造,在估計如何在不同地點興建建築物中套用測繪學他更對僱用不同工種的技術工人的支出作出評估,譬如每天的施工量、耗用的建材、季節性調整與運輸成本。對編造預算很有幫助。 根據《營造法式》,宋朝的殿堂建築結構都以橫向鋪排垂直的屋架為主。每個屋架均由縱柱、橫樑椽襻以卯榫方式組合而成,柱頂鋪作斗拱。廳堂結構,由於規模比較小,不需鋪作,故稱為柱樑作。 1919年,朱啟鈐先生在南京地方圖書館發現《營造法式》的1145年丁氏抄本。同年交商務印書館影印,並且建立了中國營造學社。1925年在故宮內閣大庫中發現宋本殘頁,中國營造學社陶湘勘校丁氏抄本,四庫全書文淵閣本,按宋殘葉形式重新繪製近百幅彩圖,在1925年刊行(稱為陶本)。1932年故宮發現宋抄本,中國營造學社開始對該文獻作出深入研究,雖然當時只有清朝官方檔案中發現零碎的片段,但是梁思成、劉敦楨、闞鐸、梁啟雄、單士元、陳仲篪、王壁文等學社成員依然先後調查了中國15個省的220多個縣的歷史建築物。可是,這次出版引起了世界各國專家對中國建築的興趣,其中包括法國作家paul demieville、英國學者葉慈博士(w. perceval yetts)、日本學者竹島卓一。中國營造學社的建築學家梁思成,從1925年起,在前後近四十年間,透過對河北山西等地宋、遼、金古建築的實地測量、攝影,對比清代匠作則例和清代建築,在1963年完成《營造法式註釋》一 書,於1980年由清華大學出版。後來陶本《營造法式》在1932、1983、2006年再次發行,每次有所增補。 宋代《營造法式》對後世的中國建築工程有深遠影響。譬如元朝的水利工程技術中關於築城部分的規定,差不多和《營造法式》的規定完全相同。明朝的《營造法式》也吸取了其中很多內容。清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所頒佈的清工部《工程做法則例》中以“鬥口”為模數是根據《營造法式》中“材”的模數制度發展出來的。
宋代的建築文獻:《木經》 木經是宋朝早期講述木構建築的書籍,可惜已經失傳,只有《夢溪筆談》才有有關的記載。在沈括於1088年所編寫的《夢溪筆談》中,他曾讚揚宋朝都料匠喻皓所著的《木經》。喻皓曾在開封興建了一座工藝卓越的梵天寺佛塔。對他的記載如下: 錢氏據兩浙時,於杭州梵天寺建 一木塔,方三兩級,錢帥登之,患其塔動。匠師雲:“未布瓦,上輕,故如此。”乃以瓦布之而動如初。無可奈何,密使其妻見喻皓 之妻,貽以金釵,問塔動之因。皓笑曰:“此易耳,但逐層布板訖,便實釘之,則不動矣。”匠師如其言,塔遂定。蓋釘板上下彌束,六幕相聯如肢篋,人履其板, 六幕相持,自不能動。人皆伏其精練。 在《夢溪筆談》卷十八《技藝》,記載如下: 造 舍之法,謂之《木經》,或雲喻皓所撰。凡屋有三分:去聲。自梁以上為上分,地以上為中分,階為下分。凡梁長几何,則配極幾何,以為榱等。如梁長八尺,配 極三尺五寸,則廳堂法也,此謂之上分。楹若干尺,則配堂基若干尺,以為榱等。若楹一丈一尺,則階基四尺五寸之類。以至承拱榱桷,皆有定法,謂之中分。階級 有峻、平、慢三等,宮中則以御輦為法:凡自下而登,前竿垂盡臂,後竿展盡臂為峻道;荷輦十二人:前二人曰前竿,次二人曰前絛,又次曰前脅;後一人曰後脅, 又後曰後絛,未後曰後竿。輦前隊長一人,曰傳倡;後一人,曰報賽。前竿平肘,後竿平肩,為慢道;前竿垂手,後竿平肩,為平道;此之謂下分。其書三卷。近歲 土木之工,益為嚴善,舊《木經》多不用,未有人重為之,亦良工之一業也。 宋代的建築文獻:《營造法式》 《營造法式》是中國古代建築學最重要的專著之一,作者為李誡。公元1092年,他升任為將作主簿,然後被提拔為將作監少監,負責建築工程。公元1097年至1100年,他修訂了很多前人的建築著作,而到了1100年,他完成了自己的著作-《營造法式》,並交給宋哲宗過目。三年後,崇寧二年(公元1103年),宋徽宗才讓《營造法式》成為官刊文獻,頒發施行,讓負責施工的工人、建築師、工匠因此而受惠。編寫得鉅細靡遺的《營造法式》,其主旨不僅僅為朝廷工部訂立標準規則,還要讓全國工作坊與巧匠在建築工程中有所依據。《營造法式》成就卓越,李誡被升為將作監。此後,他負責管理將作監,並且監督太廟、龍德宮、棣華宅、朱雀門、景龍門、九成殿的興建。 《營造法式》涵蓋了建築法規和條例、會計資訊(構件勞動定額和計算方法)、建材和不同類別的手工藝品。全書共34章,勾畫出度量與護城河和要塞的建築、石雕、大木作、小木作,包括了斗拱、樑柱接合點、雕作制度、旋作制度、鋸作制度、竹作制度、磚作、窯作、建材剪裁、磚瓦、牆、彩畫和裝飾、裝飾塗料、砂漿混合比例等等各方面的製作圖解(平面圖、斷面圖、構件詳圖)與施工規格。《營造法式》為建築度量衡定下標準,一切構件均以“材”、“契”、“分”來確定。大約有8%的篇幅來自前人建築的文獻,而大部分則記錄了建築師與工匠的傳統。對於技術名詞,李誡有詳細羅列出來,包括了圓周率 22/7、方中容圓,圓中容方,正方形對角線計算,建築物的比例與建造,在估計如何在不同地點興建建築物中套用測繪學他更對僱用不同工種的技術工人的支出作出評估,譬如每天的施工量、耗用的建材、季節性調整與運輸成本。對編造預算很有幫助。 根據《營造法式》,宋朝的殿堂建築結構都以橫向鋪排垂直的屋架為主。每個屋架均由縱柱、橫樑椽襻以卯榫方式組合而成,柱頂鋪作斗拱。廳堂結構,由於規模比較小,不需鋪作,故稱為柱樑作。 1919年,朱啟鈐先生在南京地方圖書館發現《營造法式》的1145年丁氏抄本。同年交商務印書館影印,並且建立了中國營造學社。1925年在故宮內閣大庫中發現宋本殘頁,中國營造學社陶湘勘校丁氏抄本,四庫全書文淵閣本,按宋殘葉形式重新繪製近百幅彩圖,在1925年刊行(稱為陶本)。1932年故宮發現宋抄本,中國營造學社開始對該文獻作出深入研究,雖然當時只有清朝官方檔案中發現零碎的片段,但是梁思成、劉敦楨、闞鐸、梁啟雄、單士元、陳仲篪、王壁文等學社成員依然先後調查了中國15個省的220多個縣的歷史建築物。可是,這次出版引起了世界各國專家對中國建築的興趣,其中包括法國作家paul demieville、英國學者葉慈博士(w. perceval yetts)、日本學者竹島卓一。中國營造學社的建築學家梁思成,從1925年起,在前後近四十年間,透過對河北山西等地宋、遼、金古建築的實地測量、攝影,對比清代匠作則例和清代建築,在1963年完成《營造法式註釋》一 書,於1980年由清華大學出版。後來陶本《營造法式》在1932、1983、2006年再次發行,每次有所增補。 宋代《營造法式》對後世的中國建築工程有深遠影響。譬如元朝的水利工程技術中關於築城部分的規定,差不多和《營造法式》的規定完全相同。明朝的《營造法式》也吸取了其中很多內容。清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所頒佈的清工部《工程做法則例》中以“鬥口”為模數是根據《營造法式》中“材”的模數制度發展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