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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眾百態

    十五言 李子 2016-02-25 08:00

    大家一般讀什麼勵志讀物裡面,特別是小時候,一定會接觸到“愛迪生不畏艱險,經過多次實驗,終於發明了電燈”這樣的故事……

    的確,愛迪生確實發明了許多東西。最為人所知的,乃電影攝影機、留聲機和鎢絲燈泡。不過,在各種小盆友的勵志讀物裡面,總會提到“愛迪生一生有超過1000種發明”,這讓廣大小盆友們會直接產生“啊愛迪生真是nb毀了每隔幾天就發明一個東西出來好膩害啊”的感覺,乃至把伊歸入“科學怪蜀黍”的行列中。

    其實,愛迪生是一個商人。

    談到這裡就不得不提到“專利”這個概念。愛迪生在美國擁有1093個專利(資料來源:維基百科),在德國、英國、義大利還有許多。但一個“專利”並不等於我發明了一個全新的東西,“專利”包括了發明、實用新型及新式樣(又稱“外觀設計”),發明是指提供新的做事方式或對某一問題提出新的技術解決方案的產品或方法;新型是指對舊事物的形狀、構造或裝置提出新的技術性創作;新式樣則是指在事物的外觀上追求美感的新創作。

    在愛迪生的一生中,被專利保護了17年的發明有電子、機械或化學制品,大約十二個是外觀設計專利,一個裝飾設計亦被保護了14年。但是大多數的發明不是完全原創的,而是改善已被髮明但仍不完善的產品。比如電燈,愛迪生沒有發明第一個電燈泡,而是發明了第一個能實際應用於商業的白熾燈。

    愛迪生的主要發明誕生在紐澤西州的門洛帕克實驗室(Menlo Park Lab)。它是世上第一個設立以專門用於技術革新和改善現有技術為目的的機構。雖然許多僱員根據他們的專業方向開展研究工作,並取得輝煌的成果,但在法律上大多發明專利歸愛迪生本人。

    有了專利,就可以賺錢了。專利制度是一個偉大的制度,高額的專利費用驅動著發明家們源源不斷地開動腦筋,並且拼命讓自己的專利能夠賣出好價錢。所以,發明家往往也是商人——至少賺了許多子兒,和“科學怪人”完全不沾邊了。

    愛迪生的助手,大名鼎鼎的尼古拉·特斯拉(很可能和愛迪生有過節)是這麼評價他的:

    “他用的方法的效率非常得低,經常做一些事倍功半的事情,整體而言,我是一個很不幸的見證人,他如果知道一些起碼的理論和計算方法,就能省掉90%力氣。他無視初等教育和數學知識,完全信任發明家的直覺和建立在經驗上的美華人感覺。”

    順便八一下,專利制度是工業革命和二次工業革命時期西方成功的秘訣之一,也成為了商業大佬和巨擘們維持市場秩序的手段,但總有那麼一些奇葩出現——還記得侯德榜麼?在他的年代,德華人索爾維把持著低成本高效率制鹼法的專利,也由此獨領制鹼領域,賺取了大量的財富。當然這玩意兒的專利是絕對合法的,並不是天朝宣傳的“無良商人死守制鹼法的秘密”。但是侯德榜把德華人的制鹼術研究出來了之後,直接寫了一本書,還在美國出版了,德華人的專利立馬就變成了廢紙一張,而侯德榜則成為了民族英雄……(扯遠了)

    愛迪生一邊拾掇著“發明”,一邊成了一個賣專利的商人。而賣專利的錢,則成為了愛迪生投身商海的資本。他於1878年創立了愛迪生電燈公司,也就是現在的通用電氣公司,道瓊斯指數榜創立時12家上榜公司、也是唯一一家流傳至今的公司。1911年國家電燈公司被通用電氣吞併,1919年與AT&T創辦了無線電公司……

    就像現在的創業公司一樣,有發明還不夠,必須要有牛逼風投才行。伊背後的金主,乃大名鼎鼎的J·P·摩根。就好比你發明了一款產品,沒人用也只能是爛在你兜裡,如果沒有大摩金主,那愛迪生就不可能得到電力傳送系統的專利,並建立全國電網,把電輸往家家戶戶。(這就好比我搞了一款產品,然後讓馬化騰把6億qq使用者賣給我,然後全國的網民都開始用我的產品了……)

    可以這麼說,愛迪生在當時的地位,就相當於現在將蘋果和微軟合併,然後他就是喬布斯加蓋茨的合體。

    至於愛迪生童鞋和大摩是啥關係?摩根不僅喜歡掙錢,而且,他也喜歡改變世界。他利用他作為銀行家投資人的身份,直接介入到諸多公司的董事會和管理層,並因此掌握了許多行業和主要公司的準確資訊,讓他在商場上呼風喚雨;還透過自己對報業,比如《紐約時報》的控制,讓喜歡媒體的愛迪生可以一直成為媒體的寵兒。

    他對新技術一直有著濃厚的興趣,也希望從商業運作的角度改變世界。他不管什麼直流電交流電,在那個時期,有潛力的方式都值得去摻一腳,還曾經給了特斯拉15萬美元的天使投資。當然,在那個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年代,他對愛迪生這個怪胎還是抱有崇拜之情的,先拋開他懂不懂技術,單就膽識,也就只有他才配得上愛迪生這種人了。

    回到題目——不好意思,我又飈蹄黨了——為啥說愛迪生是一個失敗的CEO?因為一個好的CEO是不會長一個死腦筋的。

    愛迪生生性頑固,好的一面是認定了一件事情之後就鑽研到底,即使失敗也攔不住他前行的腳步……(以下省略數萬字請自行參考兒童讀物若干)。但他確實是一個死腦筋。

    第一件事情是關於直流電和交流電。愛迪生到死為止都還是不認同交流電!(對,他和特斯拉的爭執也源於此,後來特斯拉就出走了)為了打擊對手發明的交流電,愛迪生以交流電電死貓貓狗狗和馬戲團大象等,以讓大眾對於交流電產生危險的印象,最後甚至參與電椅的研發。然而,史上第一位受刑者威廉·凱姆勒卻因為電流不足而沒被一下電死,之後面板著火血管破裂被足足折騰了8分鐘。

    第二件事情是關於他的電影公司。他個人非常喜愛電影,也發明了電影攝影機,並創辦了他的電影公司。但對於電影的音效設施,他執意認為他自己發明的留聲機系統——用一個蠟質的圓筒記錄聲音——是最nb的。

    但蠟質的圓筒製造成本高、效率低下,而他的競爭對手在那時候已經開始用“錄音碟”,也就是後來的黑膠了。黑膠輕便、易量產,迅速地開始侵佔蠟筒的市場,但愛迪生執意認為他的蠟筒最終將戰勝黑膠,所以一顆死腦筋不改地、極力推廣他的發明。後果可想而知——公司1929年倒閉了。

    可惜的是,這所公司的名字,叫“愛迪生公司”。想必也是他給了最多的愛的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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