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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空軍一號

    明朝中後期徽商的興起

    明朝建立以後,徽州商幫的勢力日漸增大,至明陳化到萬曆(1573-1620 年)的一百多年裡,徽商的發展進入第一次“黃金時期”。當時徽商的發展形勢,萬曆年間的《歙志·傳》這樣記載的:“其貨無所不居,其地無所不至,其時無所不騖,其算無所不精,其利無所不專,其權無所不握。”

    (一)木商的崛起

    地處皖南山區的徽州,自古以來樹木就特別繁多,而且樹木的品種也多,因而木材資源十分豐富。到了明朝中葉以後,徽州的木材業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從“內產外銷”模式而轉向了“外購代銷”模式。隨著自然商品經濟的持續發展,徽商不斷向國內木材大市場進軍,逐漸佔領了中國東南和西南重要的木材產區,並透過“賤買貴賣”賺取大量財富。這一時期,徽州木商活動範圍很廣,他們的足跡西至四川、貴州諸省,南至江西、福建、廣東等省。四川、貴州、江西、湖南的木材可借長江干流運往江南地區,福建的木材則走海路運輸至蘇浙皖地區,銷路十分廣闊。此番盛景,明萬曆年間首輔大臣朱國禎有過這樣的描述:“(四川)凡楠木最巨者,商人採之,鑿字號,結筏而下。既至蕪湖,每年清江主事必來選擇,買供造運舟之用,南部(南京工部)又來爭,商人甚以為苦”。

    (二)鹽商的崛起

    葉淇變法後,徽商開始進駐兩淮。萬曆四十五(1617)年,“綱法制”開始實行,鹽業市場越發朝著有利於徽商的方向發展,徽人大量湧入兩淮鹽場,並逐漸把持了兩淮鹽業,締造了鹽業產銷的商業帝國。食鹽是生活必需品,徽州鹽商在壟斷經營的運銷過程中獲利頗豐,“正供完納而外,仍優然有餘力,以誇侈而鬥靡。於是,居處飲食服飾之盛甲天下”。憑藉大量積聚的壟斷資本,徽州鹽商迅速成為商業大廈上一顆耀眼的明珠。徽州鹽商的崛起還體現在大規模建造園林上,徽州鹽商致富以後便大肆揮霍,揚州地區大規模修建的園林就是他們的“傑作”之一。據史料記載,這一時期揚州地區園林的數量一度超過了以修建園林而聞名於世的東南地區,甚至儀徵、瓜洲等地都有很多徽商修建園林。此外,徽州鹽商集聚地的城市建設也較其他地方更快,以揚州為例,萬曆年間,在廣陵的徽州鹽商已有好幾百家,靠鹽業發家致富後帶動了整個揚州城的繁榮,併成就了“揚州富甲天下”的美譽。

    (三)茶商的崛起

    在明朝時期,徽州茶商的地位僅次於鹽商,尤其是到了成化、弘治(1465-1505 年)年間,茶商緊隨鹽商而崛起,助推了飲茶風氣迅速向全國普及,並流行於世界。從當時徽州茶商的活動範圍來看,“無論是南北兩大都會,江西、浙江、福建、廣東諸省;還是蘇、松、淮、揚諸府;臨清、濟寧諸洲;儀徵、蕪湖諸縣,瓜洲、景德諸鎮,甚至遠涉海外,都會徽州茶商活動的蹤跡”。從運銷的茶葉數量看,以萬曆十五年(1587 年)為例,“徽州府茶課鈔數 70568 貫,按茶引一道,納銅錢一千文,照茶 50 千克,當時徽州賣茶額己達 350 萬千克左右”,這個數字是非常驚人的,顯見徽州茶商之富有。

    (四)典商的崛起

    放債是徽商積累資本的一個重要途徑,主要方式則是透過經營典當。明朝中後期,徽商開始向全國鋪展典當生意,無論是數量、資本還是規模,都是其他商幫所不能比擬的。尤其是蘇浙一帶,典當業基本被徽州商人所壟斷,據史料記載,明後期南京地區的當鋪已超過 500 家,其中大部分是由徽州商人經營的,其雄厚的資本甚至讓當地商人望塵莫及、歎為觀止。除南京地區外,徽州典商在江北也十分活躍,僅河南一省便有徽典 213 家,徽人汪箕更是在北京有“家資數百萬,當鋪數十處”。徽州典商崛起的另一個標誌是其龐大的經營規模和雄厚的資本,據《江陰守城記》載,明末徽商程璧治在江陰經營典當,為支援江陰城的明軍抵禦清軍,先後捐資超過 175000 兩。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

    明朝末年徽商的衰敗

    明朝後期,國運日漸衰微,戰亂紛爭四起,各種勢力趁亂壓榨百姓和商人。戰亂不僅影響了社會生產,而且破壞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加上明廷的橫徵暴斂、農民軍和清軍的輪番掠奪,加劇了徽商的衰敗。明萬曆後期至康熙初年(1662-1722)的 60 多年是徽商的第一次大規模衰敗期,受戰亂等不可控因素影響,徽商的產業遭到毀滅性破壞,一些徽商甚至身陷囹圄、家破人亡,發展嚴重受挫。

    (一)“大作奸弊”

    萬曆以後,明廷的專制統治面臨諸多挑戰,高昂的社會治理成本讓皇權官僚集團在稅費的徵收上變本加厲,而充實國庫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徵收鹽稅。統治階級安排礦監稅使四處收刮,而肆虐最甚之處,往往都是徽商的集聚地,徽商自然成為他們敲詐勒索的主要物件。據史料記載,大宦官陳增及其參事程守訓是手段極其毒辣的礦監稅使,多次在大江沿岸城市以及浙江一帶製造冤假錯案,無所不用其極地迫使徽商傾家蕩產。程守訓是徽州人,對徽商及徽商所在區域的富庶情況十分熟悉,又善於玩弄栽贓陷害的把戲,經常巧立名目給徽商巨賈定罪,以此逼迫徽商“捐資助餉”,透過這種方式收颳了鉅額財富。經此浩劫,徽州鹽商的發展勢頭被嚴重遏制,《二十二史札記》稱這一時期的史實為“大作奸弊”。

    (二)“多藏賈禍”

    天啟七年(1627 年),明末農民戰爭率先在陝西爆發,後經過不斷髮展,李自成和張獻忠率領的起義軍隊伍成為農民運動的兩股主要力量,控制了中原大片區域。在對待商人方面,李自成率領的農民軍雖實行“平買平賣”的政策,號召保護商人的利益,但堅決打擊為富不仁和與之作對的商人,徽商遂成為農民軍打擊的主要物件之一。而且徽商自始至終與皇權階級立場一致,不僅不屑與農民軍為伍,更是處處與農民軍作對,因而遭到了“罪加一等”的打擊。李自成率領的農民軍攻下城池後,徽商首先被追贓比餉,更有一些與農民軍有過節的徽商在城池被攻破後被直接處死。面對農民軍殘酷的打擊迫害,很多其他徽商害怕“多藏賈禍”,於是紛紛將自己的債權燒燬,或將錢財散盡,導致最終一蹶不振。

    (三)“揚州十日”

    清軍入關後勢如破竹,大規模舉兵南下,但在抵達揚州時,遭到明末名將史可法的頑強抵抗。揚州被攻陷後,一位叫汪文德的徽商偕其弟將全部家財三十萬金獻與清軍,其目的只是乞求清軍勿濫殺無辜。然而,事與願違,清軍因在攻城過程中傷亡較大而惱羞成怒,大將多鐸毅然下令屠城十日。揚州是徽州鹽商的大本營,鹽商又是徽商的核心力量,經此一役後元氣大傷,許多徽商在大屠殺中喪生,一些鹽業巨頭雖留住性命,卻落得個“錢財散盡”的悲慘命運。揚州淪陷後,很多徽商又因參與“反剃髮鬥爭”,再次難逃錢毀人亡的厄運。少數徽商子嗣雖保全性命苟活下來,但劫後餘生的他們在苟延殘喘之餘不免成了清軍搜刮軍餉的主要物件,晚景十分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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