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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初時模樣影紫南冥

    發展是哲學術語,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簡到繁,由低階到高階,由舊物質到新物質的運動變化過程。事物的發展原因是事物聯絡的普遍性,事物發展的根源是事物的內部矛盾,即事物的內因。唯物辯證法認為,物質是運動的物質,運動是物質的根本屬性,而向前的,上升的,進步的運動即是發展。發展的本質是新事物的產生和舊事物的滅亡,即新事物代替舊事物。

      生物學上,發展指自出生到死亡的一生期間,在個體遺傳的限度內,其身心狀況因年齡與學得經驗的增加所產生的順序性改變的歷程,發展一詞的內涵有四個要點:(1)發展包括個體身體與心理兩方面的變化;(2)發展的歷程包括個體的一生;(3)影響個體身心發展者有遺傳、年齡、學習經驗等因素;(4)個體身心發展是順序性的,順序只是由幼稚到成熟的單向性,而無可逆性。狹義言之,發展指自出生到青年期(或到成年期)的一段期間,個體在遺傳的限度內,其身心狀況因年齡與學得經驗的增加所產生的順序性改變的歷程。

      協調發展就是要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推進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相協調,推進經濟、政治、文化建設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相協調。

      簡單說就是“五個統籌”,統籌城鄉發展就是要更加註重農村的發展,解決好“三農”問題,堅決貫徹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援農村的方針,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逐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實現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實行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城鄉互動,協調發展。

      統籌區域發展,就是要積極推進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鼓勵東部地區率先發展,繼續發揮各個地區的優勢和積極性,透過健全市場機制、合作機制、互助機制、扶持機制,逐步扭轉區域發展差距拉大的趨勢,形成東、中、西部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新格局。

      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就是大力推行經濟發展的同時,更加註重社會發展,加快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的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在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把加快經濟發展與促進社會進步結合起來。

      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就是要高度重視資源和生態環境問題,處理好經濟建設、人口增長與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增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推動整個社會走向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就是要處理好國內發展和國際經濟環境的關係,既利用好外部的有利條件,又發揮好我們的自身優勢,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把擴大內需、擴大外需,利用內資與利用外資充分結合起來。

      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是八十年代提出的一個新概念。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第一次闡述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

      可持續發展就是要促進人的發展與自然的和諧,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和諧,努力實現從單純追求發展數量和當代人的利益的傳統發展模式,到注重發展質量和後代人幸福的可持續發展模式的根本轉變。

      在新的歷史時期下,全面認識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之間的關係,正確認識資訊化對其它“化”的作用,資訊化和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之間如何協調發展,將是今後資訊化工作的重點和方向,也可以預測,國家在資訊化建設方面將會出臺新的政策和規劃。

      發展是硬道理。但必須先弄清楚:我們追求的“發展”究竟應該是什麼?這就需要深入地揭示“發展”的內涵。

      事物的發展,是在對立、轉化、統一的相互作用過程中,最佳化自身及與相關事物之間關係的要素與結構,提高自身適應環境、變革事物與促進和諧的功能,提高存在的價值。追求發展主要是追求提高促進和諧的功能與提高存在的價值。這就是發展的內涵,是和諧發展觀的基本觀點。事物發展的根本標誌是提高存在的價值,評價那些毫無價值的變化的發展水平,沒有任何積極意義。如果社會生產力能為每個社會成員提供一輛汽車、一架飛機、一棟樓房,不但沒有必要,而且會破壞和諧。

      發展是使真理在深度與廣度上更多地變為現實,是使抽象的、觀念形態的真理轉化為具體的、物質形態的真理,是使具體事物提高真理的含量。用和諧發展觀引導社會建設,社會自然要朝著和諧社會的方向發展,引導世界變革,世界自然要朝著和諧世界的方向發展。

      人的發展,是在對立、轉化、統一的相互作用過程中,最佳化人自身的素質結構及與相關事物之間關係的要素與結構,提高適應環境、認識事物、變革事物、駕馭事物、創造事物與創造和諧關係的智慧,提高人生的價值與精神境界。每個人的發展,都是以他人和過去的社會發展為基礎,以為他人和未來的社會發展創造與提供了多少有利的條件這一客觀實際為標誌,不是以擁有的權力、佔有的財富、獲得的榮譽為標誌,從而在實踐上實現自身與他人、個體與群體的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補、和諧發展,實現個人發展與社會發展的具體統一。好人,是常做好事的人,是能給他人好處的人,能為很多人的生存發展創造與提供很多有利條件的人,是大好人。這是和諧人生觀的基本觀點。

      人的精神境界,等於他的生存發展與多少人和物的生存發展融合在一起這一客觀實際。個人的思想和行為,符合有利於促進與實現人類個體、群體、整體與自然萬物和諧發展的客觀實際,就是把個人的生存發展與人類個體、群體、整體與自然萬物的和諧發展融合在一起。

      人與動物的本質區別主要不在物質(生理)結構,而在精神(心理)文明。求生存是人的自然本能,追求生存的深遠意義、廣泛價值、崇高境界、高尚人格,才是人區別於動物的本質屬性、能動精神、發展標誌。這是和諧人性觀的基本觀點。

      人的生活質量,在於促進與實現人的發展,最有利於實現人的發展的生活,才是高質量的生活。提高人的生活質量與水平,在於提高人的發展速度與發展水平,不是單純追求高消費,這是和諧生活質量觀的基本觀點。

      人的生活幸福,是對發展過程的體驗。不利於發展的精神刺激和愉悅活動,不是正常人的真正幸福。這是和諧幸福觀的基本觀點。

      經濟的發展,是為人的發展,為人類個體、群體、整體與自然萬物的和諧發展,創造與提供更有利的物質條件。

      文化的發展,是為人的發展,為人類個體、群體、整體與自然萬物的和諧發展,創造與提供更有利的精神條件。

      政治的發展,是為人的發展,為人類個體、群體、整體與自然萬物的和諧發展,創造與提供更有利的社會管理體制與執行機制——社會執行條件。

      社會的發展,歸根到底是為人的發展,是在對立、轉化、統一的相互作用過程中,最佳化社會要素、組織與關係的結構,為人類個體、群體、整體與自然萬物的和諧發展,創造與提供更有利的社會環境——基礎條件。社會的發展,是人類整體發展的綜合表現,要透過人類個體、群體及其相互關係的發展來實現。

      政治改革、經濟改革、文化改革、教育改革、各種社會改革,都要用是否為人的發展(以人為本),為人類個體、群體、整體與自然萬物的和諧發展(以和諧為本),創造與提供了更有利的條件這一客觀實際,來衡量、評價、判斷它的科學性、合理性、先進性。這是和諧改革觀的基本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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