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國範圍來看,公益創投仍屬於新興服務方式,近幾年才異軍突起,逐漸受到政府及社會各界的青睞。因此,制定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具有較為突出的理論與現實意義。制定該規程的主要目的包括如下四個方面:第一,對公益創投決策、立項、實施、結項、後評估五個環節進行規範化、標準化管理,為常態化的公益創投大賽提供規範文字;第二,制定嚴格的規範,透過設定準入標準將優秀的公益創投專案納入財政資金負擔範圍,並對其資金使用進行監督,以保證政府為公益專案撥付的財政資金能真正用在民生保障上;第三,該規程的制定建立在徵集民眾專家意見的基礎上,並將民意需求納入公益專案的評選標準。此種方式能使民眾更好地表達意見,使政府服務更好地滿足社會需求;第四,該規程的出臺將對社會組織公益創投專案提供指導和示範,進一步推動公益創投專案的開展。
規程制定的主要理論依據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專案全過程管理理論。該理論是指對於一個完整的專案,從最初的發起到結項及後評估的整個過程進行系統化管理。基於該理論,可以將公益創投的全過程劃分為決策、立項、實施、結項、後評估五個完整的環節,並對各個環節進行規範化。二是價值鏈分析,價值鏈涵蓋了價值生產活動的全過程基於該理論,透過分析不同型別公益創投案例的執行過程,提取公益創投過程的關鍵節點,以提升公益創投專案價值為輕點強導向制定社會組織公益創投專案規程。
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的主要內容
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擬採用全過程管理,在規範公益創投參與主體和專案的基礎上,對公益創投過程的決策立項、實施、結項、後評估五個環節進一步規範化、程式化,並匯入價值鏈分析、指標考核、公眾評議、跟蹤評估等基本方法對公益創投專案進行有效的決策、監督與管理。
基於上述總體思路,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的主要內容應包含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組織。
組織環節是公益創投開展的初期準備,主要涉及兩方面內容,分別是規程的執行主體和適用範圍。執行主體又分為主要執行主體和輔助性執行主體。主要執行主體為政府相關部門,包括社會團體管理局、財政局等,這些部門負責規程的具體執行,對公益專案進行決策、監督和績效考核。輔助性執行主體包括第三方評估組織、智庫專家等,主要透過參與決策、總結評價來影響規程的制定和專案的實施。組織的另一方面內容就是適用範圍。該規程的適用範圍包括各級財政支援的公益創投專案,針對的物件為參與公益創投專案的社會組織。
第二,決策。
決策是影響公益創投大方向的關鍵環節,決策是否正確決定著公益創投的順利與否。這一過程分為三個階段。首先,需要透過問卷、訪談座談等形式徵集公眾對公共服務的需求和對公益創投的建議。公眾是政府公共服務的接受者,公眾需求也就是今後服務提供的重點。與此同時需要聽取專家學者的建議。專家學者在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對未來公益創投的發展可以提供方向性的政策建議。其次,結合地區整體規劃確定社會組織公益創投的目標、領域、主體和流程,結合財政部門的預期撥款總額,確定本年度(或本次)公益創投專案的支援範圍及重點領域最後,確定專案申報、評價、實施及結項等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並向全社會公開發布資訊。
第三,申報與評價。
藉助決策階段獲得的結論和資訊,依據社會需要程度和社會組織的發展能力設定參選門檻,鼓勵公益組織積極申報,由政府主管部門對參選專案和社會組織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組織專家組依據公益性、創新性、可持續性、可行性、需求廣泛性和迫切性等標準對專案進行篩選:公益性是公益創投專案首先要具備的特性,專案的執行要以為民眾提供服務為宗旨;創新性是公益創投專案的靈魂,專案要體現服務的新方式和新思路;可持續性是指專案在資助期結束後有持續運作的可能;可行性是指參選專案要有實行的資源人員和組織保障;需求廣泛性和迫切性從民眾需求出發,針對明確的受益群體,有精準定位。
專案的申報和評選過程中要做到資訊公開,使民眾獲得參選專案和評選標準的相關資訊,做到公開、公正、透明,便於民眾監督權的行使。
第四,執行與監督。政府財政部門對最終入選的公益創投專案要及時撥付資金,並督促實施機構執行專案內容,由專門工作人員對專案的開展進行實時監督,掌握專案在執行過程中的成果和失誤當專案在執行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時,實施機構需要隨時與管理部門溝通,並提交書面報告存檔。
實施過程需要引導內外部監督機構對專案實行進行監督。內部監督機構是專案實施部門設立的監督檢查機構。內部監督使得社會組織在出現問題時能進行及時的調整,避免問題擴大化。外部監督機構主要包括政府相關部門和第三方組織政府作為專案的出資方,在監督方面會更加全面細緻,在保證資金使用到位、專案執行順暢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第三方組織因其客觀性和專業性的特徵,在專案監督過程更容易保證公平公正,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政府監督的負擔。
第五,結項專案執行結束需要規範結項流程,為後續社會組織公益創投專案的開展提供借鑑和經驗。在結項階段,專案實施機構需向主管部門提供執行過程的文字材料,並對本年度專案執行實際效果、資金使用狀況、取得成果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彙報總結,重點關注專案所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問題,為之後專案的開展積累經驗,提高公益創投領域漢寸問題的管理能力。
第六,後評估。結合專案執行過程中專門人員對社會組織的實時監督記錄和專家學者專業的績效考評結果,設定標準對專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評價的標準主要有經濟效益指標和社會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是指專案執行直接帶來的利潤或者間接地對地區經濟發展的影響;社會效益是指專案的施行滿足了多少人的需求,在多大程度上促進了社會的發展。公益創投專案以提供服務為根本出發點,應當將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經濟效益次之。
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實施的預期效果
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的制定不能彌補中國在該領域的標準制定空白,實現對社會組織公益創投專案的規範管理,也能有效保障財政資金的使用果,更好地滿足社會需求。?
第一,規範公益創投專案的開展,提升政府購買服務效果。社會組織公創投規程的實行將對地區內已經開展公益創投專案的績效和綜合評價提供規範標準,保證公益創投專案後期收尾工作順利進行,並指導今後的公益創投競賽和活動開展。同時,標準化水平的提高對公益創投專案建設具有指導作用,將進一步提高未來年度公益創投專案的評選和執行質量,增強公益創投專案和社會組織的競爭力、可持續性,從而使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效果提升。
第二,促進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組織能力的提升。該規程的順利制定實施將使地區內公益創投專案的全過程實現規範化和標準化,為政府開展公益創投競賽提供一整套規範性文字,進而促進社會組織公益創投專案的開展,提升組織自身在專案策劃、實施、評價等過程中的能力,增強社會組織在全國範圍的競爭力和發展潛力。?
第三,促進社會事業發展,提升協同治理水平。社會組織公益創投標準將對公益創投專案的全過程進行規範化管理,透過規範社會組織公益創投專案決策立項、實施、結項、後評古等過程,達到培育社會組織提升公益組織服務質量和專案管理水平的目的,進而促進社會事業發展社會組織的發展與規範,為進一步創新社會治理模式、提升協同治理的水平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結論與展望
社會組織公益創投作為未來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模式,在中國的發展是社會對公益事業發展的客觀需求。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在2015年3月明確提出“公益創投是—一種培育慈善組織的重要方式,希望制定出一套公益創投的標準化流程,來推動這項工作更加彭勃地開展”。由此可見,公益創投的標準化是國家政策鼓勵的方向。
透過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的制定,將為今後公益創投專案的開展提供良好保障。隨著實踐的進一步探索,這一規程也將更加豐富完善,在規範公益創投專案全過程管理的同時,對於培育公益組織也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從全國範圍來看,公益創投仍屬於新興服務方式,近幾年才異軍突起,逐漸受到政府及社會各界的青睞。因此,制定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具有較為突出的理論與現實意義。制定該規程的主要目的包括如下四個方面:第一,對公益創投決策、立項、實施、結項、後評估五個環節進行規範化、標準化管理,為常態化的公益創投大賽提供規範文字;第二,制定嚴格的規範,透過設定準入標準將優秀的公益創投專案納入財政資金負擔範圍,並對其資金使用進行監督,以保證政府為公益專案撥付的財政資金能真正用在民生保障上;第三,該規程的制定建立在徵集民眾專家意見的基礎上,並將民意需求納入公益專案的評選標準。此種方式能使民眾更好地表達意見,使政府服務更好地滿足社會需求;第四,該規程的出臺將對社會組織公益創投專案提供指導和示範,進一步推動公益創投專案的開展。
規程制定的主要理論依據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專案全過程管理理論。該理論是指對於一個完整的專案,從最初的發起到結項及後評估的整個過程進行系統化管理。基於該理論,可以將公益創投的全過程劃分為決策、立項、實施、結項、後評估五個完整的環節,並對各個環節進行規範化。二是價值鏈分析,價值鏈涵蓋了價值生產活動的全過程基於該理論,透過分析不同型別公益創投案例的執行過程,提取公益創投過程的關鍵節點,以提升公益創投專案價值為輕點強導向制定社會組織公益創投專案規程。
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的主要內容
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擬採用全過程管理,在規範公益創投參與主體和專案的基礎上,對公益創投過程的決策立項、實施、結項、後評估五個環節進一步規範化、程式化,並匯入價值鏈分析、指標考核、公眾評議、跟蹤評估等基本方法對公益創投專案進行有效的決策、監督與管理。
基於上述總體思路,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的主要內容應包含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組織。
組織環節是公益創投開展的初期準備,主要涉及兩方面內容,分別是規程的執行主體和適用範圍。執行主體又分為主要執行主體和輔助性執行主體。主要執行主體為政府相關部門,包括社會團體管理局、財政局等,這些部門負責規程的具體執行,對公益專案進行決策、監督和績效考核。輔助性執行主體包括第三方評估組織、智庫專家等,主要透過參與決策、總結評價來影響規程的制定和專案的實施。組織的另一方面內容就是適用範圍。該規程的適用範圍包括各級財政支援的公益創投專案,針對的物件為參與公益創投專案的社會組織。
第二,決策。
決策是影響公益創投大方向的關鍵環節,決策是否正確決定著公益創投的順利與否。這一過程分為三個階段。首先,需要透過問卷、訪談座談等形式徵集公眾對公共服務的需求和對公益創投的建議。公眾是政府公共服務的接受者,公眾需求也就是今後服務提供的重點。與此同時需要聽取專家學者的建議。專家學者在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對未來公益創投的發展可以提供方向性的政策建議。其次,結合地區整體規劃確定社會組織公益創投的目標、領域、主體和流程,結合財政部門的預期撥款總額,確定本年度(或本次)公益創投專案的支援範圍及重點領域最後,確定專案申報、評價、實施及結項等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並向全社會公開發布資訊。
第三,申報與評價。
藉助決策階段獲得的結論和資訊,依據社會需要程度和社會組織的發展能力設定參選門檻,鼓勵公益組織積極申報,由政府主管部門對參選專案和社會組織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組織專家組依據公益性、創新性、可持續性、可行性、需求廣泛性和迫切性等標準對專案進行篩選:公益性是公益創投專案首先要具備的特性,專案的執行要以為民眾提供服務為宗旨;創新性是公益創投專案的靈魂,專案要體現服務的新方式和新思路;可持續性是指專案在資助期結束後有持續運作的可能;可行性是指參選專案要有實行的資源人員和組織保障;需求廣泛性和迫切性從民眾需求出發,針對明確的受益群體,有精準定位。
專案的申報和評選過程中要做到資訊公開,使民眾獲得參選專案和評選標準的相關資訊,做到公開、公正、透明,便於民眾監督權的行使。
第四,執行與監督。政府財政部門對最終入選的公益創投專案要及時撥付資金,並督促實施機構執行專案內容,由專門工作人員對專案的開展進行實時監督,掌握專案在執行過程中的成果和失誤當專案在執行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時,實施機構需要隨時與管理部門溝通,並提交書面報告存檔。
實施過程需要引導內外部監督機構對專案實行進行監督。內部監督機構是專案實施部門設立的監督檢查機構。內部監督使得社會組織在出現問題時能進行及時的調整,避免問題擴大化。外部監督機構主要包括政府相關部門和第三方組織政府作為專案的出資方,在監督方面會更加全面細緻,在保證資金使用到位、專案執行順暢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第三方組織因其客觀性和專業性的特徵,在專案監督過程更容易保證公平公正,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政府監督的負擔。
第五,結項專案執行結束需要規範結項流程,為後續社會組織公益創投專案的開展提供借鑑和經驗。在結項階段,專案實施機構需向主管部門提供執行過程的文字材料,並對本年度專案執行實際效果、資金使用狀況、取得成果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彙報總結,重點關注專案所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問題,為之後專案的開展積累經驗,提高公益創投領域漢寸問題的管理能力。
第六,後評估。結合專案執行過程中專門人員對社會組織的實時監督記錄和專家學者專業的績效考評結果,設定標準對專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評價的標準主要有經濟效益指標和社會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是指專案執行直接帶來的利潤或者間接地對地區經濟發展的影響;社會效益是指專案的施行滿足了多少人的需求,在多大程度上促進了社會的發展。公益創投專案以提供服務為根本出發點,應當將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經濟效益次之。
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實施的預期效果
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的制定不能彌補中國在該領域的標準制定空白,實現對社會組織公益創投專案的規範管理,也能有效保障財政資金的使用果,更好地滿足社會需求。?
第一,規範公益創投專案的開展,提升政府購買服務效果。社會組織公創投規程的實行將對地區內已經開展公益創投專案的績效和綜合評價提供規範標準,保證公益創投專案後期收尾工作順利進行,並指導今後的公益創投競賽和活動開展。同時,標準化水平的提高對公益創投專案建設具有指導作用,將進一步提高未來年度公益創投專案的評選和執行質量,增強公益創投專案和社會組織的競爭力、可持續性,從而使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效果提升。
第二,促進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組織能力的提升。該規程的順利制定實施將使地區內公益創投專案的全過程實現規範化和標準化,為政府開展公益創投競賽提供一整套規範性文字,進而促進社會組織公益創投專案的開展,提升組織自身在專案策劃、實施、評價等過程中的能力,增強社會組織在全國範圍的競爭力和發展潛力。?
第三,促進社會事業發展,提升協同治理水平。社會組織公益創投標準將對公益創投專案的全過程進行規範化管理,透過規範社會組織公益創投專案決策立項、實施、結項、後評古等過程,達到培育社會組織提升公益組織服務質量和專案管理水平的目的,進而促進社會事業發展社會組織的發展與規範,為進一步創新社會治理模式、提升協同治理的水平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結論與展望
社會組織公益創投作為未來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模式,在中國的發展是社會對公益事業發展的客觀需求。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在2015年3月明確提出“公益創投是—一種培育慈善組織的重要方式,希望制定出一套公益創投的標準化流程,來推動這項工作更加彭勃地開展”。由此可見,公益創投的標準化是國家政策鼓勵的方向。
透過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程的制定,將為今後公益創投專案的開展提供良好保障。隨著實踐的進一步探索,這一規程也將更加豐富完善,在規範公益創投專案全過程管理的同時,對於培育公益組織也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