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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虎嶺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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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蠟燭的幸福生活
關於題主提到的週末安排教師巡河巡塘巡庫,我們這裡已經實行了好幾年了。我們這裡逢週末或者節假日都會安排教師到校進行值班,而教師在去學校往返的路上,遇到水域都會停下來巡視一下,看到有未成年人逗留就會及時的勸離,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學生。出於當老師的良心,我們都會這樣做得,也沒有說拍照發到網路上引起關注。
蠟燭老師所在的學校出臺了這個方法,對於防溺水工作還是起到了作用,我們學校已經十多年沒有出現學生溺水事件,這與我們老師的付出分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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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石712
我感覺教師就像萬金油,不值幾個錢,也不算名貴的藥,好用,哪裡不舒服,癢了痛了,都可以塗,塗了之後還不像某些辣椒油一樣辣辣條,讓人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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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位教師
能有什麼看法,上邊安排了,難道你能不去嗎?
按道理說,在防溺水這件事上,學校和老師的責任,在於安全教育。至於學生放學之後,尤其是在週末和假期裡,會不會去河塘湖泊水庫,老師就無能為力了。
畢竟,老師不能24小時跟著、看著學生。非在校期間的監管責任,明顯在於家長。可家長要說了,我沒空,我要是上班掙錢。或者直接說,我也管不了。
問題是,老師說的,學生也不聽啊。要是都聽老師的話,那也就不會有溺水事故的發生了。
學生不聽話,家長不管事,到最後,責任又壓回到老師身上。領導會說,你是人民教師,你要為人師表、教書育人,你是園丁和蠟燭,你要無私奉獻。
事關學生的生命安全,你好意思推說不去?你要真敢推脫,不就讓領導覺得你心裡沒學生、你不愛學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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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好運來家國安
教師的職責在於教育。教師有責任,教育孩子不要到危險的地方去游泳,戲水。可以透過觀看影片,講解事例,宣傳培養安全意識………等等,這是教師可以做到的,也是應該做到的。如果安排老師去水庫,池塘,河流等地去值班巡視,從哪裡能找到這個做法的依據?教師不是萬能的,不是萬金油,一個教師的精力也是有限的,教師忙於這些工作,如何去搞好教學工作這一根本任務?教師也是常人,不是超人,也有自己的個人問題去處理,週末也需要休養生息,需要為下一週的工作做準備。如果說,教師利用週末進行適當的家訪,更好的搞好教學,服務於教學,還是有必要的。安排巡視值班,還是讓其他有關人員來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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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風度翩翩的天空之境
不建議安排老師巡河巡塘巡庫,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責任範圍,應各司其職。巡河巡塘巡庫不是老師的責任,如果確實有危險,可以在河塘附近增設危險提示牌,或者由相關的職能部門派專人負責巡視,老師和家長對孩子做好宣傳工作,提醒孩子在河塘游泳的危險性,但派老師去巡河巡塘巡庫不應該被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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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龔哥雜記
對於安排老師周未、節假日去巡河巡塘巡庫的做法,有什麼看法?龔哥作為一名教師對此很有看法。下面龔哥說說自己的看法:
從五一節以來,全國各地發生了多起學生節假日、週末溺水身亡事件,觀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兩點:一是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監管不到位,孩子到危險水域玩耍落入水中溺亡的。二是孩子不聽家長的教導與他人私自結伴下河游泳而溺亡的。
每一個孩子的溺亡對於家庭、學校、社會都是很悲慘的,為了防患於未然,防止此類悲劇的發生,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做好危險水域的排查與巡邏是非常有必要的,但一些地方的政府和教育部門在學校水域處設立防溺水警示牌外,還要求學校安排老師在週末、節假日時間到學校附近的江河湖泊山塘等水域進行值班、巡邏,領導週末隨機去檢查,近期老師週末在江河邊值班的圖片在各類微信平臺屢見不鮮,學校和老師意見紛紛,為什麼有意見?是沒有法律、法規和條例規定學校、老師有巡河巡塘巡庫的責任與義務呀!
法律法規沒有在規定的工作,強迫老師犧牲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去做這些工作,這是典型的亂作為、胡作為呀!況且沒有一分錢的酬勞,換回誰都會有意見,老師也是普通人民群眾的一員呀,也是為人父母、為人子女,節假日也需要和家人團聚、陪伴家人,也需要適當的休息的呀!這樣做讓老師們情何以堪,與其說是對孩子的安全負責,不如說是對教師的不尊重,說難聽點是讓老師出醜、難堪!政府部門都如此對待老師,普通群眾怎麼會尊重老師呀!
對於老師節假日被這安排去巡河巡塘巡庫的之事,普通群眾都笑談“老師節假日要去河塘巡查的,我們可以放心了,孩子出問題可以找老師負責了”!堂堂的人民教師居然成了義務河道巡邏員,有地位嗎?打臉了吧!如此做真的令老師無耐、傷心、傷情、自卑呀!
尊師重教從何做起?龔哥認為就應該從關心老師的身心健康、關心老師家庭生活、確保教師的合法權益開始,只有這樣才能讓老師站著說話、站著教書育人,活得有尊嚴、才會被尊重、才會吸引優秀的人才進入教師隊伍中。
那如何避免學生溺水事件再發生,該如何做呢?龔哥覺得專業的工作就應該讓專業的人員去做,我縣去年把巡河巡塘工作交給貧困戶去做,每個村安排一兩個貧困戶在周未、課外時間對村裡的水域進行巡邏,防止學生到河邊玩耍、下河游泳,每月支付貧困戶1000元的工資,透過這樣去年杜絕了學生溺水事故 的發生,這種做法很值得推廣,即達到了消除孩子溺水事件的發生、又讓貧困戶提高收入,還不佔用老師的休息時間,達到一舉多得的效果。
以上是龔哥的看法,個人觀點,不要上綱上線,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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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羅秀暉哥
對於學生安全管理,不能單純是學校老師的事,要真正有效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只是學校老師忙乎是遠遠不夠的,也是不能有效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發生的。我認為要有效防止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除了學校要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更重要的是需要社會各界通力合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要一味總把學生的安全責任都推給學校老師,把學校老師的安全責任無限擴大,畢竟老師的權力和能力十分有限,只有家庭、學校、政府各職能部門和各有關人員通力合作、齊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學生安全管理社會氛圍,才能有效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總是一味把學生安全責任推給學校老師,只能事與願違,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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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牧心之旅
在前幾年就聽說過,有些地方為了預防學生節假日發生溺水事故,竟然安排老師在節假日裡巡河,感覺到這事非常荒誕!可嘆的是,這事今年終於輪到我們頭上了!
前一段時間我們這裡發生了週末學生溺水事故,從那時開始,上級就安排各學校要在服務區域內開展各種巡查活動,包括廢棄的房屋、窯洞、河流、魚塘、水庫,街道等。
不用問也知道,這是領導害怕學生再次出現溺水事故或者其他安全事故而想出來的措施。真不知道是什麼樣水平的領導想出來的高招!屁股決定腦袋的么蛾子就層出不窮!
說穿了,這是典型的懶政、亂政和甩鍋推卸責任的行為!
對學生的教育,需要社會、學校和家庭三方面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參與,安全教育管理也不例外。
學生在學校上學的時候,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責任義不容辭,這是毫無疑問的事。
但是在節假日裡,學生離開校園回家了,老師還能管的了學生嗎?一個班級五六十名學生,老師有這個能力管到位嗎?所以,這個監管責任必須由家長承擔起來,自己的孩子,自己去監管是天經地義的。
對於社會來說,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必須為學生的教育管理(包括安全管理)提供多方面的支援和正面的輿論導向。
因此,節假日安排老師巡河的做法是極其錯誤的!
一是河流湖泊的管理屬於政府和社會方面的事務,與學校與老師沒有任何關係。我們不是都在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嗎?有河有湖的地方,當地政府和相關監管部門應該做好防護措施,安裝防護欄及安全提示,讓政府和社會管理機構發揮各自的作用,為什麼非要老師參與其中呢?難道學生去了別的村,老師也得跟著嗎?假如學生要去太平洋大西洋,是不是老師也要跟著去呢?顯然是不可能的事。為什麼非要把政府和社會機構承擔的事推給老師呢?只有一個理由:這就是當地的懶政亂政思維所致,他們要找一個甩鍋推卸責任的物件而已。
二是老師的職責是教書育人,傳道受業,而巡河巡湖巡街不是老師的本職工作,無論哪一級法律法規,都沒有規定教師還要承擔巡河巡街的任務。況且又是節假日,還剝奪了老師休息的權利,違背了勞動法相關規定。
三是無限度放大了學校和老師的責任,學校和老師成了無限責任公司。本來是政府管理部門的責任,安排老師去巡河就相當把責任轉嫁到了老師身上。假如某所學校安排老師去巡河了,學生和家長們甚至整個社會都知道這件事了,好了,萬一哪個熊孩子不聽話,又溺水了,家長百分之百會找到你學校的頭上,追究你們巡河不力的責任!
因此,老師巡河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學生溺水問題。
所以,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堵是堵不住的,大禹治水如果靠堵的話,他根本就不會成功。
最應該做法是家長和老師給孩子多普及安全教育。即使放假了,作為家長要知道孩子的動向,禁止讓孩子獨自去河邊玩或者下水游泳。
對於喜歡玩水的孩子,家長要給孩子購買泳圈和救生衣;領著孩子到居住地附近的水域走一走,告訴孩子安全的水域;領著孩子到正規的游泳館游泳;有關部門或者公益組織可以在某些水域適量投放救生圈和救生衣等物資,以備不時之需。
學生們放假在家裡,遠離了老師的視線,作為教育主管部門就不要自作多情,給老師們再攬一項不屬於自己本職工作的“活”了,這個活可真是費力不討好,甚至是惹是生非的活,真正出事了的話,你局長的烏紗可能就危險了。
祈求各地政府和教育局,別讓老師在假期去巡河巡湖巡街了!消停消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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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笑傲江湖62718
這是沙雕領導,應該安排領導去巡視。不光是額外工作的問題,是擔責任的問題。不去巡視,學生校外溺亡跟學校沒關係。去巡視了,學生溺亡,學校妥妥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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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渲染教師的責任引起社會對立,是不和諧的。
連日來,多地發生青少年溺亡事件,面對一個個悲劇,各級加強對青少年的防溺水教育和危險水域的管理,家長、學校、部門、學生、社會分工協作,形成合力,把青少年溺水事故降到最低。這是每一個善良的人都希望的。
一、抓好校園防溺水教育是學校和教師責無旁貸的責任。1、抓好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強防溺水安全宣傳,提高學生的自治力,讓學生遠離危險水域。
2、加強學生家長的安全知識教育。讓學生家長明白做好監管的重要性,特別是節假日更要負起監管孩子的責任。
二、學生家長要負起節假日監管孩子的責任。最近發生的多起青少年溺亡事件多發生在週末和節假日,因此這段時間,家長要全力以赴看管好孩子,不要讓孩子在節假日裡放任自流,更不能讓他們在沒有家長的陪伴下到危險水域。
三、加強對危險水域的管理。水庫、塘壩、河流的管理單位和部門要加強水域管理,需要設定危險標識的就設定危險標識,需要設定圍欄的就設定圍欄,特別是因河道採沙而形成的危險水域要徹底整改,恢復到採沙以前的狀態。
總結:學生掌握了防溺水知識,家長有了監管意識,危險水域有了充分的警示和保護,教師週末還需要巡河巡塘巡水庫嗎?